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年建设工程材料装备行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建设局:
为落实全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暨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建设工程材料装备管理,省建设厅制定了《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装备行业2009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九年二月十一日
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装备行业2009年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现全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为工作主线,树立"善用资源,服务建设"理念,认真贯彻《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积极推进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推广应用,进一步强化建材装备行业使用管理"四项制度"建设,实现工作提速、服务提质、面貌提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二、主要目标
(一)我省主要新型建材与制品在新建工程中的应用率比上年提高10%左右。高强钢筋应用率达55%以上,高强混凝土应用率达55%以上,新型管材、门窗、防水材料应用率达90%以上,新型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应用率达80%以上,环保型建筑涂料应用率达90%以上。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事业"十一五"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和省建设厅发布的6批《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限制和淘汰使用产品目录》在全省新建工程中应当限制和禁止使用。
以节能环保、质量优良、功能先进的建筑节能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和城市景观照明产品为重点,在全省推广应用30项新型建材设备。
(三)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监管,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四)出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管理办法》。全省设区市及扩权县(市)建设工程重要材料设备使用备案率不低于90%。
三、主要工作
(一)积极推进法规建设和依法行政
1、宣贯《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管理规定》(省长令[2007]第14号),编制省长令释义,出台《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办法》。
2、研究制定《河北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办法》。
3、规范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审批。进一步完善建筑业材料装备企业三项资质审批流程和网上审查程序,严格升级企业资质审核,开展年度资质监督检查工作。健全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核流程,纳入厅行政审批中心受理,实现网上审批发证。
4、加强"两化"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简化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等办事程序,方便企业申办。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
(二)继续强化建材使用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
5、继续开展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节能建筑材料和产品、建筑装饰装修材料、防水材料和建筑电器等进行重点整治。开展重点建材产品质量抽测,省建设厅和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程使用情况,选择2-4类产品质量不稳定、工程使用问题较多的建材进行现场抽样,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检测判定。对建材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产品供应、销售和使用单位要依法进行处理。
6、进一步完善建材设备使用备案制度,加大县级市(县城)建材设备使用监管力度。研究建立建材设备生产、经销和产品使用情况信用档案,实现动态监管。省建设厅将对全省建材设备使用备案情况进行督导。
7、切实加大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中材料设备使用的指导工作力度,推广一批节能、环保、可循环利用的建材,印发推荐产品目录,积极在"三改"项目、"穿衣戴帽"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中应用,争取在每个地区建一个示范试点项目。
(三)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重点工作调研和政策研究
8、开展建筑节材工作调研,研究印发《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建筑节材的实施意见》,明确建筑节材的工作思路和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
9、组织赴外省学习考察,研究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
10、开展淘汰和限制使用工作调研,对第5批目录执行情况进行总结,着手研究第6批淘汰和限制使用产品目录,继续加大对高能耗、技术工艺落后、危害人身健康和环境安全的建材设备进行淘汰和限制使用的力度。
(四)着力抓好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管理工作
11、着手研究推进建筑节材和建筑节能产品应用工作,重点研究节能建筑材料和产品的备案公示和质量监督管理,明确节能建筑材料和产品的管理职能。
12、结合建材市场专项整治,以墙体屋面保温材料及其辅料、节能门窗幕墙,采暖、空调、通风、照明、热水供应设施等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的使用情况为重点进行检查,并对上述产品进行节能建材使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