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证监局关于做好青岛辖区证券公司2008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通知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为持续强化证券公司财务与会计监管,切实做好2008年年度报告编制、审计、报送及披露等相关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部与机构监管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证券公司2008年度报告审计监管工作的通知》(会计部函[2009] 15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公司要严格、谨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积极配合主审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认真做好年度报告审计工作。
二、在年报编制工作中,你公司要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公司客户账户规范情况、IT治理及其内部控制、金融资产分类的合理性、公允价值确定的合理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回购融资的真实性、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关联方交易及担保、诉讼等或有事项对会计报表的影响等情况应进行如实详细说明。
三、你公司要继续按照《关于做好证券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7] 320号)的要求,提足法定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和交易风险准备,合理分配利润,做好利润分配方案对净资本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可供分配利润中累积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不得用于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未分配利润为负数的,不得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为负数的,不得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
四、你公司要按期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报送工作。同时向公司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股东报送经审计年度报告。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于2009年4月3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向我局报送年度报告、审计报告、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及风险控制指标专项审计报告、资产管理业务专项审计报告、客户资金安全专项审核报告以及内部控制专项审核报告,并通过机构监管综合信息系统(CISP)报送上述报告的电子版。你公司要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账户规范日常监管的通知》(证监办发[2008] 97号)要求,在年度报告中对不合格账户、司法冻结账户、风险处置账户、纯资金账户等账户规范情况作出专项说明,并在内部控制专项审核报告中重点反映。相关业务的专项审计(审核)报告所附报表应当与证券公司综合监管报表内容与格式一致;对集合理财产品、专项理财产品应当单独进行审计,逐项出具审计意见。电子报送有关要求将通过机构监管综合信息系统另行通知。
五、你公司要做好年报信息公开披露工作,按证券公司信息公开披露有关规定,编制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信息,并于2009年4月30日之前,分别在你公司网站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开披露。
特此通知。
二○○九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