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二OO九年江阴市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  江苏省无锡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澄政发〔2009〕22号
【发布日期】 2009-02-11
【实施日期】 2009-02-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二OO九年江阴市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临港新城管委会,靖江园区管委会,市有关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二○○九年江阴市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一日

二OO九年江阴市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2009年是完成“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开局之年。面对新的形势、新的挑战和新的机遇,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总纲,扎实推进和完成各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目标任务。
  一、总体工作思路
  2009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一面旗帜,即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两个目标,即高标准完成总量减排年度目标任务和全面提升环境质量。突出八个提升,即提升生活污水处理率,提升河道整治水平,提升城市空气洁净水平,提升城乡绿化水平,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水平,提升环境监管水平,提升机制创新能力,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
  二、具体目标任务
  (一)启动生态文明建设
  1.完成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工作。2009年6月底前,完成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大纲和规划文本的编制并通过论证,规划文本通过市人大审议批准实施。相关部门在规划编制期间,配合编制单位做好调研和资料采集工作,并在规划完成后及时制定各相关专项行动方案。
  责任部门:市发改局、规划局、环保局等部门
  2.高标准通过国家生态市的省级和国家级复查验收。及时与上级环保部门沟通联系,了解掌握复核验收要求,按要求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责任部门:政府办、农林局、环保局、建设局,有关镇、街道,开发区、临港新城
  3.组织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第一阶段目标任务。成立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办公室,扎口协调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召开生态文明建设动员大会,明确2009-2010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使江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责任部门:政府办、环保局、规划局、建设局、园林局,有关镇、街道,开发区、临港新城
  4.确保饮用水安全。启动应急备用水源建设。
  责任部门:建设局、水利局
  (二)高标准完成总量减排年度目标任务
  2009年,全市化学耗氧量和二氧化硫分别累计完成“十一五”期间任务的90%和95%。
  1.继续实施工程减排。2009年3月底前,完成全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的扫尾工作;完成周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和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澄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建设。年内完成10个中水回用工程。全面实施2008年颁布的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相关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文件另发)。继续推进燃煤设施脱硫改造、煤改气以及淘汰等工程,完成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和江阴周北热电有限公司的脱硫工程建设并通过验收。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经贸局、建设局,有关镇、街道,开发区、临港新城
  2.继续实施结构减排。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执行《江阴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8年本),从源头上遏制高污染、高能耗、高危险、低效益、低产出企业的发展。根据江阴实际,排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落后的工艺、技术、设备及产品名单并依法实施关闭和关停。对制革企业、年产2万吨以下造纸企业、小化工、小电镀、小印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企业和项目依法实施关停(文件另发)。按照“上大压小”的原则,调研编制我市小热电厂调整方案,从根本上改善我市的大气质量。
  责任部门:市经贸局、环保局
  3.继续实施管理减排。结合经济增长状况,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对新建、扩建项目进行污染物总量平衡,不同区域和不同企业,继续实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减二增一”、“减一点五增一”和“减一增一”。完善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对所有排污单位实行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或超总量排放。对化工、印染、造纸等重污染企业进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年内完成35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加快实施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在造纸和印染行业分别建设1个以上循环经济示范工程,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部完成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规划并组织实施;全面推进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完成35家企业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全市经济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内规模以上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率达到20%。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发改局、经贸局
  (三)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进一步提升生活污水处理率
  1.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对城郊、镇郊行政村的生活污水加快管网建设,实现生活污水接管处理。对无法接管且规划保留的自然村,因地制宜,采用污水截留、人工湿地、栽养水生植物等多种技术手段、方法,完成100个100户以上自然村的生活污水集中适度处理。年内,生活污水实行处理的规划保留的自然村达到20%以上。
  责任部门:市建设局、农林局、水利局、环保局及各镇、街道、开发区、临港新城
  2.继续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年内生活污水主管网建设200公里以上,实现全市污水管网全覆盖,市、镇生活污水进水量在2008年基础上分别提高30%和15%。
  责任部门:市建设局、环保局及各镇、街道、开发区、临港新城
  (四)巩固提高“河长制”,进一步提升城乡河道整治水平
  1.完善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继续按照“截、拆、清、驳、调、绿、新”的整治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以张家港河、锡澄运河等河道为主的流域性水环境整治。制订科学的调水计划,增加水体自净能力。完成主要河道清淤和整治,整治疏浚镇村河道205条、疏浚土方300万方、护岸硬化15公里。启动市级河道西横河东段(含芦花沟工程)整治工程,完成利港河整治工程。确保河道长效管理人员、措施、资金三落实。
  责任部门:市水利局、环保局及各镇、街道、开发区、临港新城
  2.完善“河长制”考核办法。继续实行市、镇两级河长制,确保主要河道断面水质达到《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规定的标准。完善“河长制”考核内容和办法,使考核严格和科学,在此基础上逐步探索河道区域补偿机制。在30条“河长制”河道的65个监测断面处设立“河长责任牌”,公布责任人、责任单位和联系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水环境整治。
  责任部门:市河长制责任部门及各镇、街道、开发区、临港新城
  3.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专项整治。对全市1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行整改,确保畜禽粪便、废水综合利用和达标排放,并完善防渗防漏等措施。
  责任部门:市农林局、环保局
  4.开展固体废弃物专项整治。对全市危险废物开展专项整治,全市化工、电镀等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有专门台账,去向清楚、程序合法,危废处置单位处置方式得当。加大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的监管力度,年内新建一个日处理能力在600-800吨的污泥处置厂,切实解决由污泥产生的二次污染。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
  (五)以城市空气环境整治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城乡空气洁净水平
  1.加大集中供热和推广清洁能源力度,分步淘汰燃煤锅炉。实施集中供热,淘汰集中供热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划定城市和集镇中心区及其他空气质量敏感区域为禁煤区,制定禁煤区管理办法,2009年起,建成区禁止使用燃煤锅炉。各镇集镇中心区制订现有燃煤设施淘汰计划,并付诸实施。全面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工业窑炉在天然气管道接通、保证供气的情况下及时改用天然气。
  责任部门:市发改局、经贸局、环保局
  2.加大对热电厂的监管。加强电厂特别是热电厂脱硫除尘设施监管,采用石灰石膏法治理的电厂脱硫效率达95%以上,采用双碱法治理的电厂脱硫效率达80%以上,全市脱硫设施正常运转率在99%以上。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
  3.开展重点大气污染源治理。加快燃煤设施改造,年内完成江阴西城钢铁有限公司等六家钢铁企业除尘设施改造并通过验收。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
  4.开展机动车尾气整治。严格实行汽车尾气年检、道路抽检制度,严禁不达标车辆上路。严格执行车辆强制报废制度。调研城区摩托车管理办法和提高汽车尾气排放标准方案。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环保局
  5.开展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整治。建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的长效监管机制。建筑工地要全封闭围挡,工地大门内侧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出场车辆进行除泥除尘处理,施工工地内合理设置建筑垃圾存放场地,对建筑工地的道路和材料加工区按规定进行硬化,对堆放、装卸、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道路扬尘,增加道路洒水车,进一步减弱道路扬尘对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责任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建设局、交通局
  (六)继续开展植树造林,进一步提升城乡绿化水平
  全面推进芙蓉大道、西横河两侧等配套绿化,全面提升黄山景区、徐霞客旅游区等绿化,全面建设四大片区景观绿化,启动建设农村“五路五河”绿化工程,继续推进石宕复绿,恢复绿色生态,完成青祝河、应天河、富贝河、泰清河、界河两侧30米,以及红旗路北段、新陆长路、青璜路、新桥南环路、周庄世纪大道北段两侧15米,总计2000亩的造绿工程。年内全市新增绿化面积32000亩,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2%以上。
  责任部门:市园林局、农林局及各镇、街道、开发区、临港新城
  (七)广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竞赛,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水平
  坚持“政府主导、村民主体,整合资源、因地制宜,示范带动、逐步推进”的原则,广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竞赛活动,整治提升农村生活环境。大力推进“五整治、两提高”,全面实施村庄整治。提高“两个全面”水平,突出抓好家前屋后垃圾、粪便处理和河道保洁,完善和巩固“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集中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确保城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把广大农村逐步建成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优美、文明卫生的现代化新农村。年内,完成150个自然村环境整治。
  责任部门:市农工办、城管执法局及各镇、街道、开发区、临港新城
  (八)继续加大环保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1.基本建成环境监测中心。整合现有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污染源远程监控和自动监测及环境信息办公系统资源,依托国内大型信息服务企业,基本完成集污染源实时监控、环境监测数据实时汇总、环境地理信息系统、环境应急指挥和环境保护办公等为一体的现代化环境监控与预警系统的建设。2009年底,监测中心竣工。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
  2.高质量完成各项环境监测任务。高质量完成水、气、声环境的各项例行监测和国家重点流域、城市饮用水源地、小康社会考核断面水质等重点专项监测任务。加强对主要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监管,重点防范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污染。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
  3.全面提高在线监管设施正常运行率。全面完成22家氨氮、总磷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完成COD在线仪更新安装。制订《江阴市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设施管理办法》,国控和省控企业以及污水处理厂的排污口、雨水口和监控仪器房按规范设置,统一设计外观和标志,远程监控装置规范化率100%,完好率90%,正常运行率90%,数据有效传输率95%。全面推进在线监控数据的应用,为环境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在璜土和南闸两镇试点排污量IC卡,为实行全市排污总量控制提供技术支撑。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
  4.下大力提升环境执法能力水平。进一步完善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突出环保分局的执法监管主导作用。切实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对环境违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环境问题。强化常规检查,对重点污染源检查每月不少于3次,主要污染源每月不少于2次,一般污染源每月不少于1次。强化专项检查,重点对环境问题严重的区域和电厂脱硫设施进行有效监督。强化突击检查,实行错时上班制度,节假日、夜间检查每月不得少于4次。强化联合执法检查,根据工作实际及全年环保工作重点,市政府或环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全年不少于两次,市环保局组织的专项执法检查全年不少于6次。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
  5.进一步完善环境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审批要求进行“三同时”项目跟踪管理和验收,年内完成550个建设项目的验收,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加大排污收费力度,以经济杠杆作用促进治污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水管网建设、排污口削减等环境行为,全年排污费不低于8000万元。加强核与辐射管理,实行辐射安全许可证制度,核技术利用项目验收率不低于60%。继续对758家企业实施环境行为公开,按照环保部《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对超总量和超标准排放的企业责令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加强公众对企业的社会监督。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
  6.基本配齐环境应急处置中心硬软件。确保人员到位,应急设施和装备到位,各项主要应急处置预案到位。年内,组织一次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人事局、财政局
  (九)积极探索实践,进一步提升机制创新能力
  1.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在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基础上,适时推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使排污指标真正成为一种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和市场化配置。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
  2.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的效率、规范和透明度。取消环保分局建设项目预审,进一步缩短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完善《江阴市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办法》,对重大项目、敏感区域建设项目和疑难项目采取听证会、票决制等形式,逐步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依法决策相结合的模式。规范总量指标调度,公开排污指标有偿使用量明细。实行项目审批网上公开,实行乡镇(开发区)各自范围内排污费公示。增强服务发展意识,建立环保局领导分片包干联系制度,每月一次现场办公,协调解决建设项目审批、重点工程实施、治理技术咨询等事项。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
  3.强化重点工作督办督察制度。完善重点工作督办机制,确保各级领导批示、环保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落实到位。建立完善后督察制度,对在无锡市以上环保部门检查时发现超标和不正常运行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对全市群众反映强烈、环境污染严重的重点信访件进行督办,督办结果作为各镇和各环保分局的考核依据。同时建立环境信访苗头排查制度、环保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信访处理回访制度、信访质量考核制度等,信访调处率100%,结案率90%,力争2009年越级信访总数较上年下降20%以上。
  责任部门:市监察局、环保局
  4.建立企业环境专管员制度。2009年,在57家国控、省控企业及污水处理厂实行企业环境专管员制度,建立和完善“一厂一档”,积极探索引导企业增强守法自觉性和强化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有效机制,发挥企业在微观环境管理中的主动作用,使良好的环境行为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全面推广行政村环境专管员制度。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
  5.进一步加大科技治污的力度。进一步加强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以及国内外知名企业合作,推介环保新科技,组织四次以上环保新技术新产品推介会,在全市铝材行业内推广无铬钝化,积极开展磷化替代剂试点。开展课题研究,年内完成《我市的环境安全问题》、《污染源分布信息系统》、《江阴市铅污染土壤的植物修复技术研究与示范》,《农业集约化种植区土—水间硝酸盐的流失机制与能量模拟》等四个课题的调研。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环保局
  6.建立健全环委会例会制度。进一步发挥环委会作用,增强共识,明确目标,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形成合力。每季度举行一次全体成员单位会议,报告情况,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事项。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环保局
  (十)全面推进绿色系列创建,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
  1.加强绿色系列创建。年内完成3个省级生态村建设验收;华士镇华西村和向阳村力争通过国家生态村验收。继续开展绿色系列创建工作,年内完成“四个十”创建,即创建绿色学校10所、绿色社区10个、绿色家庭10个、环境友好型企业10个。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环保局、有关镇、街道开发区、临港新城
  2.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与宣传、教育等部门联合,广泛开展全市性的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群众参与性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江阴环保》、《生态江阴》编办水平;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各条线部门力争有一篇以上专题性经验(报道)材料,在无锡市级以上综合报刊或环保专门报刊上发表,其中省级以上报刊头版刊登文章不少于两篇。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文广局、环保局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