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09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  广东省江门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江府办[2009]13号
【发布日期】 2009-02-12
【实施日期】 2009-02-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09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2009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相关工作计划,狠抓各项任务落实,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2009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

  2009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预防为主、预防和处置相结合的原则,继续深化“一案三制”体系建设,着力在健全应急管理机制上下功夫,以加强应急保障能力为突破口,以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能力为重点,改革创新,全力以赴推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  一、继续推进“一案三制”建设
 (一)深化应急预案体系。各地在完成县(市、区)级、镇(街道)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县级专项预案编制的基础上,全面推开村(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扩大应急预案覆盖面,健全完善我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已编制的应急预案要尽快组织开展演练,通过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质量。
 (二)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各地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按照“三定”方案的规定,尽快配齐配强应急管理专职人员开展工作;各镇(街道)和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理顺工作关系;市应急委成员单位要按照“有领导分管、有科室负责、有专人跟踪联系”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应急管理机制。
 (三)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要充分发挥统一指挥协调作用,建立健全互相紧密联系的应急联动机制,强化条块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应急处置效率。
  二、加强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一)抓好市应急指挥中心二期工程建设。在市应急指挥中心一期工程建成投入使用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二期工程建设。2009年年底前建成市应急指挥语音调度系统,实现市应急指挥中心对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快速部署和及时处置;抓紧研发江门应急管理系统,力争在2009年上半年研发成功并逐步推广应用,实现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快速处置和对全市应急管理资源的有机整合;扩充市应急指挥中心与部门应急平台的联接范围,逐步实现与市安监、交通、卫生、农业、环保、国土、林业、市政、海洋渔业、海事等部门应急平台的互通对接。
  (二)加强县(市、区)应急平台建设。各地在进一步完善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的基础上,对本地区的资源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底数,并按照省的要求,全面启动应急平台建设。重点建设监测监控系统。
  (三)加强应急平台数据库建设。充分应用江门应急管理系统,以“一网五库”为基础,统一数据报送标准,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及时充实、更新应急平台数据库。
  三、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一)完善日常值守制度。到2009年年底前,各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专门值班室,设立专线电话,确保通信畅通。制订日常值守制度和工作规范,实行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
  (二)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效和质量。通过对信息员培训等途径,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效和质量;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考核制度,每季度对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三)拓宽信息报送渠道。通过壮大突发事件基层信息员队伍、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合作等途径,拓宽信息报送渠道。
  (四)提高信息研判水平。加强对值班人员培训,提高对突发事件信息的研判水平,充分挖掘突发事件信息的潜在价值。
  四、建立健全“四预”体系
  (一)加强预防体系建设。依法落实突发事件隐患排查监控责任,建立对各类隐患的排查、登记、评估、检查、监控制度;建立突发事件隐患数据库系统,完善动态监控机制。
  (二)加强预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对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及衍生规律的研究,提高综合预测和预警水平;加大装备建设投入,完善预测预警网络。
  (三)加强预报体系建设。完善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和技术手段,扩大预警信息覆盖范围,重点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
  五、完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
  (一)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应急骨干队伍、专业队伍处置能力建设,通过加强装备配置,强化演练和培训,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的、能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队伍,解决当前应急队伍较为松散的局面。依托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基层社区以及其他组织,建立形式多样的应急志愿者队伍;逐步搭建专、兼职队伍相结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队伍架构。
  (二)加强物资保障能力建设。一是建立应急物资储备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应急物资的使用调配。二是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与资金保障机制,实现“定人、定责、定位”,确保各种应急物资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拉得出、联得动、用得上。三是摸索建立社会化保障体系,对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峰值需求大、储备条件要求较高、生产工艺特殊的应急物资,统一建立生产能力储备体系。四是整合实物储备信息资源,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应急物资协同保障、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建立高效调运机制。
  (三)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结合各地地理环境、地形地貌、居住人群、危险源分布以及公共建筑等情况,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筛选建设一批应急避难场所,落实责任单位专门管理,制定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规定,通过规范其标识、指引和管理制度,逐步向全市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能力,及时、高效、有序实施紧急庇护和救助。
  (四)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力度。健全长效规范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和拨付制度,将应急管理资金纳入各级公共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探索多元化应急管理资金筹资渠道。
  六、积极推进应急管理区域合作
  2009年上半年落实与阳江、云浮、肇庆等周边市签订《应急联动协议》;要加强与佛山、珠海、中山等已建立区域合作渠道的周边城市的业务交流学习,共同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七、加强应急宣教培训工作
  (一)创新应急管理宣教形式。进一步加强《中国江门政务之窗》的“应急管理”栏目建设,充实相关内容,提高公众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自觉性;与新闻媒体合作,通过设立应急管理宣教专栏等形式,加大应急管理知识宣教力度。
  (二)拓宽应急管理培训途径。依托市内大中专院校,加强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和对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邀请中央或省应急管理专家讲授应急管理课程,重点提高应急管理人员和各级领导干部的应急知识和指挥技能。
  八、加强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统筹实施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抓紧按照《江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和《江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实施意见》的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特别是重点任务,各牵头单位要抓好有关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并按照工作进度进行总结评估。
  九、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
  (一)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通过派出指导组、召开座谈会、组织基层应急管理人员参观学习等形式,加大指导力度,扎实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上新水平。
  (二)推广“四个一”示范点典型经验。督促各市、区认真实施“四个一”工程[即每个县(市、区)确定一个镇(街道)、一个社区(村)、一家企业、一所学校作为示范点],通过筛选典型示范点,结合召开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抓好典型经验总结和推广,以点带面推开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
  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督查考核制度
  (一)加强督查考核。市政府将适时派出检查组,检查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水平进行考核,对应急处置能力进行评估。下半年,市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和应急管理专家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中期评估。
  (二)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对当前应急管理的现状、存在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应急管理调研工作力度,通过适时召开座谈会、走访相关单位、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