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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十项措施的实施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  浙江省  
【发文字号】 温政发〔2009〕9号
【发布日期】 2009-02-12
【实施日期】 2009-02-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十项措施的实施意见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决策部署,结合温州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关于“既要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又要有利于推动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既要有利于拉动当前经济增长,又要有利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既要有利于扩大投资,又要有利于拉动消费;既要有利于保持经济增长势头,又要有利于深化各项改革”的总体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目标,坚持加大财政投入与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相结合,动员全社会力量,重点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帮扶企业减负减困、鼓励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等8个方面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确保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1.加快启动投资。通过向上争取建设资金和项目审批支持,加快项目实施建设。2009年至2010年计划累计完成向上争取项目投资320亿元,重点建设投资450亿元,全社会投资1800亿元以上。向上争取的项目包括农村基础设施、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社会事业、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障性安居工程6大类项目(见附件)。对列入向上争取项目计划中的重大建设项目,要建立推进机制,实行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细化进度安排,并按照上下对口原则,做好向上级部门的汇报、衔接和争取工作。
  2.推进一批重大基础性项目。加快上报甬台温高速改扩建工程温州段、104国道温州西过境段改线工程、乐清湾港区一期、500千伏电力网架等项目。抓紧催批温州永强机场飞行区扩建、浙能乐清电厂二期、苍南电厂、金华至温州铁路扩能改造、77省道延伸线龙湾至洞头段、雁楠公路、平阳顺溪水利枢纽等项目,积极推进瓯海大道及西部交通网、保障性安居工程、温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半岛起步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央企推进温州天然气主干网、东海油气开发项目,争取2010年开工。加快建成甬台温铁路、温福铁路和半岛浅滩一期等围垦项目。开展龙丽温高速温州段、温州铁路西进通道、温州城市轨道交通、温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3.加快启动建设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服务业方面,围绕现代物流、休闲旅游、金融、现代商贸、楼宇(总部)经济、创意研发6大重点行业,聚焦“三区”、强镇、沿海、滨江、塘河服务业集聚区,构建先进制造业服务体系,重点建设商务服务中心等一批综合服务平台。抓好双屿、潘桥等现代物流园区与瓯江旅游度假区、旅游接待设施等项目,争取粮食物流等服务业项目获得国债支持。先进制造业方面,重点推进1.5兆瓦风电装备、重大机械装备、船舶修造与配套装备、高技术阀门、自主品牌汽摩配等领域项目和技术领先、市场前景良好的新兴产业项目。抓好重点工业项目和“创新强工”项目的开工、落地和筛选储备,着力推进已供地未进场项目开工建设和续建项目的竣工投产。积极实施创新成果产业化重大项目,大力推进企业“零土地”技改。加快实施中心城区“退二进三”政策并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合力帮扶企业减负减困。
  4.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促进产业投资、推进技术创新;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取消或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规定,减轻企业负担。继续做好企业“三新”研发费用50%加计扣除,或按无形资产成本150%摊销工作。按省物价局要求,降低工商、劳动保障、环保等部门所属机构涉企服务收费标准。落实特殊困难企业税款延期缴纳3个月的政策,明确税款延期缴纳的申请条件和操作程序并做好宣传工作。对拨付企业的各类政府奖励扶持资金,符合税法规定的免交企业所得税。对出口企业印花税,按实际签订的外销合同计征。做好出口退税调整,企业社会保险费2009年停收1个月,适当下浮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做好特别困难企业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水利建设专项基金减免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确保对企业的罚款、收费比上年有明显下降。
  5.推动优势民营企业兼并重组。出台专项鼓励政策,在规划、土地、项目审批与财税、价格政策等方面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支持汽摩配、合成革等企业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及龙头企业的整合提升,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发挥中小企业经营灵活的优势,加强与优势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合作。鼓励企业控成本、优结构、提质量、拓市场,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重点推进服装、电器等行业自主品牌建设,围绕品牌配置资源、做大做强。
  6.帮助企业筹措资金。对已确定的先进制造业财政专项资金、开放型经济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科技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明确市、区各部门审核流转时间,分清责任并及时完成审核,除开放型经济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在今年二季度前到位外,其余要在今年一季度前到位。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对连续2年未使用完毕形成的专项资金节余予以收回并统筹安排,调整用于促进经济发展和帮助企业减负。围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强财政资金以补助、贴息等方式支持“创新强工”企业、龙头企业及其上下游配套企业、市场前景好但暂时有困难的成长型企业融资,简化融资担保手续;完善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机制,创新中小企业信贷产品;稳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村镇银行设立、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试点工作;近期举办银行和政府投资项目、重点企业的系列对接活动。规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运作,完善风险补偿机制,争取开展再担保试点。对代表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符合产业导向、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积极做好帮扶工作。
  (三)鼓励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7.加大对外贸企业支持力度。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对市、区外贸企业出口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超上年出口额部分,适当加大奖励力度。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对市、区出口企业参加省、市政府或外经贸主管部门组团的境外展会摊位费给予全额补助;对市、区出口企业自行参加传统国际市场的境外展会每个摊位给予1.5万元的补助,开拓新兴国际市场的,给予2万元补助。对企业在境外设立商业网点、注册境外商标的予以扶持。加大对市、区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险费补助力度。鼓励企业扩大进口,完善进口扶持政策。鼓励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在温州口岸出运。
  8.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市场。鼓励企业在巩固国际市场的同时,开拓国内市场。支持企业发展虚拟经营、连锁经营、网络经营,对全市重点虚拟经营企业、电子商务企业、ERP(企业资源规划)改造项目给予补助。发挥行业龙头企业营销网络优势,吸纳中小企业进入其营销链,实现营销网络资源共享。鼓励企业参与哈洽会、西洽会、海交会、中博会等国内各大经贸活动和各类专业展会,积极争取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性、全国性展会来温举办。对参展企业和办展企业予以资金补助。大力支持打造一批具有相当规模、影响力和市场主导型的专业展会,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宣传温州品牌,推销温州产品,引导农民消费,占领广大农村市场。积极通过在外温州商会通路搭桥,与各专业市场建立多层次合作联系,实现产品销售的直接对接。鼓励在外温州人在特定的区域创建温州产品仓储中心,鼓励温州商会开展温州产品展销活动,创建温州“产品销售中心”、“品牌展示中心”。
  9.鼓励企业“走出去”,提高补助标准。鼓励企业在境外收购或设立研发中心、设立经营市场与名牌产品展示中心、建立境外工业园区,鼓励企业在境外设厂开展加工贸易、进行境外资源开发与境外企业上市。开展在俄罗斯等国家建立温州出口产品境外服务平台公司相关工作。
  (四)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10.推进实施科技创新领域项目建设。实施温州市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优势特色产业科技提升行动计划和“135”技术赶超计划。重点推进先进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建设。加强现代服务业科技支持体系建设,突破共性服务技术和重大关键技术,实施一批示范工程,培育一批示范企业。着力推进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与大院名校合作,重点推进高技术喷油泵、电子控制单元等一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建设。围绕沿海产业带建设,开发建设温州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11.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帮扶力度。帮助更多的中小企业按新标准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加大宣传和服务力度,使更多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快推进技术改造,抓住机遇积极引进一批国外先进技术和关键装备。
  (五)加快推进节能减排。
  12.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机制。加强重点用能单位、重点领域节能管理,从严控制新增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项目。抓紧制定和完善节能减排相关标准;对国家尚未制定出台节能减排标准的行业和能效标准的产品,加快研究制定可操作的地方性行业标准,出台《温州市产业能效指南》。
  13.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重点项目。推动工业园区(开发区)生态示范化改造。继续推进电力工业“上大压小”和温州电厂燃煤机组脱硫工作,加快实施工业燃煤锅炉节能技术改造、电机系统改造等重点节能工程。加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力度,加快天然气、沿海风电等项目前期工作。重点建设温州生态园、临江垃圾发电厂二期、温瑞塘河整治、市区西片污水处理厂、重点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等项目,积极稳妥地推进供水价格和收费改革,适时调整水价。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重点推进体量大、节能减排贡献大的关键项目,争取早调整、早见效。
  (六)加快建设民生工程。
  14.加快“强塘固房”等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加强对海塘、江塘、山塘和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争取建设一批地质灾害避险、标准渔港(避风港、防浪堤)项目,增强防范台风等自然灾害能力。完善沿海防护林项目、戍浦江等河道整治项目包装上报工作,按照上下对口原则,做好与省有关部门的对接工作,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进一步推进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水资源保障工程建设。
  15.加快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围绕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加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投入。围绕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增加对农村公路、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农村沼气、农村垃圾收集处理、污水管网、有线电视网络“村村通”等投入。围绕改善农村发展环境建设,推进下山搬迁、山海协作、村庄整治与示范工作。
  16.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新农村新校园改造和市区配套学校建设,结合产业发展需求抓好一批职业技术教育重点学校建设。启动温州市第三职业中等学校、温州技校迁扩建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温州医学院附一医新院等项目建设。推进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乡镇综合文化站、体育小康村和体育设施建设。
  17.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加大政府投入,稳定就业局势。今年要继续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标准,增加本市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适当降低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稳步推进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扩面工作,逐步实现社会保障城乡全覆盖。
  (七)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18.鼓励购买商品房。调整购房入户政策,对非市区户口人员在温州市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上且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或购房金额在20万元以上且人均金额不低于7万元的人员,在市区居住一年以上的,可申请其本人、配偶和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在市区落户。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借款人贷款年龄限制放宽至65周岁,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至20%。允许在温州各县(市、区)异地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19.加快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逐步提高到每户不低于建筑面积45平方米、人均不低于建筑面积15平方米,未达保障面积标准的家庭实行补差补贴。推进瑶溪、娄桥、南白象等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今后3年市区每年要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0万平方米以上(约3000套)。集中建设一批租赁型人才公寓、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
  20.加大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工作力度。完善以拆迁房屋市场评估价为标准、与住房保障体系相衔接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出台市区旧村改造管理办法,推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做好沿海台风频发区民房加固、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
  (八)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
  21.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以项目和建设任务为载体,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支持和国债补助。积极向上争取国债转贷和地方政府融资,作为我市铁路等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资本金。
  22.落实地方政府配套建设资金。适时推出一批开发地块,在启动房地产投资的同时筹措地方政府建设资金。整合交通、运输、能源、水务、文化、旅游等国有资产,构建2至3家政府大型投融资运作平台,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贷款、上市等多种途径拓展融资渠道。健全体制机制,大胆探索融资抵押物设定的创新,在专利权质押贷款、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海域使用权抵押给不确定债权人发行企业债券等方面取得突破。控制政府行政成本,确保重点支出。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资金统筹平衡。
  23.加强对社会投资的鼓励和引导。支持引导民间资本(包括境外资金)投向政府鼓励项目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广泛参与各种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把政府投资引导作用与发挥民间投资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面向中央企业、保险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招商引资,主动与中海油等央企沟通,探讨温州大小门岛的产业项目选择问题。面向事业有成的在外温州人,加快温州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等温州沿海产业带重点开发区块的招商选资工作。
  24.加强金融机构信贷引导。引导金融机构把支持本市经济发展与自身稳健经营有机结合,引导新增信贷资金向自主创新、节能减排、中小企业、“三农”等重点领域、产业和薄弱环节倾斜,稳步发展消费信贷,将对政府投资项目和中小企业贷款支持力度作为考核银行的主要依据。认真贯彻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今年力争全年新增本外币贷款600亿元,增加中长期贷款比例。积极向上争取中小金融机构再贷款和支农再贷款额度。对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出口型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要给予优惠。
  三、组织实施
  实施上述政策措施,总的要求是,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把项目投资作为重中之重,把企业解困作为当务之急,把保障民生作为关键之举,进一步强化政银企联动,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创造性地抓好中央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全市上下要形成跑项目、争资金的良好氛围。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经济形势的正确判断和工作部署上来,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经济转型升级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各地、各部门要抓住机遇,主动配合,积极衔接,条块结合,形成合力,积极报项目、跑项目、建项目、引项目,建立高效运转、信息及时沟通的工作机制。各重大项目要落实到市有关领导和责任部门,明确时间节点、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做到有督查、有反馈。交通、水利等资金投向重点部门要确定专人赴省对接,将国家和省出台的刺激经济政策落实到温州,确保今年本部门向上争取的资金在横向、纵向上均有较大增加。对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效果显著、招商选资成绩突出、项目审批服务完成好的单位,市政府将予以表彰奖励。
  (二)充分发挥温州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示范带动效应。以创新海涂开发利用机制、创新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机制等10个方面改革试点为抓手,加快推进一些制约温州经济长远发展的重点难点改革,在土地供应、滩涂围垦、重大项目资金筹集等方面加大力度,鼓励先试先行、大胆突破。强化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重视解决好与土地有关的政策处理问题,以确保争取到的项目、资金真正落地,早日发挥效益。
  (三)建立跨部门协调推进和跟踪落实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形成合力,狠抓落实,建立健全由政府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参与的协调推进和跟踪落实机制,密切监测分析形势变化,跟踪评估政策落实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反映、及时协调解决。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  附件:温州市向上争取资金(审批)项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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