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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项目申报机制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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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  江苏省镇江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镇政办发〔2009〕55号
【发布日期】 2009-02-12
【实施日期】 2009-02-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项目申报机制的实施意见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扩内需、促增长、保发展的战略部署,抢抓中央宏观经济政策重大调整带来的发展机遇,积极向上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级资金,建立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审批的绿色通道,为全市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提供重要支撑。现就建立项目申报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中央和省级资金申报机制
  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争取资金项目的组织、汇总、筛选,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项目向上报送、汇报和争取工作,市各有关部门和各辖市(区)发改委配合做好项目源选择和申报材料的准备等工作。
  1.城建环保类资金
  该类资金着重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垃圾处理设施、重点镇基础设施、省辖市供水管网、县城供水等方面。
  配合部门:市建设局、城管局、房管局、水业总公司、自来水公司和各辖市(区)发改委
  2.太湖流域污染治理专项资金
  该类资金着重支持太湖流域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污水管网和水污染防治等,国家类资金着重支持《太湖流域污染治理规划》中的项目,省级资金支持的要比国家的范围稍大。
  配合部门:市建设局、环保局和各辖市(区)发改委、建设局、环保局
  3.服务业发展资金
  该类资金着重支持重点服务业企业发展,优先支持高端服务业,国家和省均有专项资金,国家资金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服务体系、城乡居民现代服务体系和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配合部门:市各相关部门和各辖市(区)发改委
  4.社会事业建设资金
  该类资金着重支持医疗卫生(基层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重点中医院,乡镇卫生院)、旅游基础设施、中等职业教育、乡镇综合文化站等社会事业建设。
  配合部门:市卫生局、劳动保障局、旅游局、教育局、文化局、园林局和各辖市(区)发改委
  5.农业及水利建设资金
  该类资金着重支持农村民生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农村沼气、饮水安全、公路、电网等),农业发展(优质粮食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粮油存储设施等)和水利设施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
  配合部门:市水利局、农林局和其他相关部门,各辖市(区)发改委
  6.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资金
  该类资金重点支持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工程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建设、生物产业基地、生物育种、生物医药等),核电风电装备自主化项目,产业技术进步项目(重大装备本地化、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和大型先进工程船舶及船用配套装备等)。目前国务院正在制定十大重要产业的调整和振兴规划(包括钢铁、汽车、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纺织、造船、有色金属、石化、轻工等),其中钢铁、汽车、纺织、装备制造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
  配合部门:市各相关部门和各辖市(区)发改委
  7.节能减排专项资金
  该类资金着重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重点流域工业污染治理工程(增加节能节水能力、削减COD排放量、增加资源循环利用量等项目)。
  配合部门:市各相关部门和各辖市(区)发改委
  8.企业债券发行
  由市发改委牵头,与市各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向上争取、汇报工作,各辖市(区)发改委配合。
  二、项目申报审批协调机制
  1.产业类项目
  市权限内项目,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国土、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联合会办,实行绿色通道,快速办理,尽量缩短办理时间;市权限以上项目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向上攻关。
  2.基础设施类项目
  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国土、规划、环保、财政等部门做好项目报批各项审核把关工作,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大前期工作准备力度。对向上争取资金和银行融资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可实行现场办公、特事特办,先办理批文,后完善手续。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项目申报工作小组,由市发改委主任尹名年担任组长,市发改委谈沁磊、经贸委朱炳国、财政局朱国芳、国土局吕国奇、规划局谢庚龙、环保局姚继承担任副组长,市建设、城管、环保、房管、水利、农林、卫生、劳动、旅游、教育、文化、园林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项目申报的日常工作。各地和市各有关部门要从推动我市跨越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项目申报机制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大前期工作力度,认真准备项目申报材料;各审批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办事程序,通力协作,实行并联审批,全力为项目申报提供优质服务。
  各部门要于2009年2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含电话、手机和电子邮箱地址)报市项目申报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4425210,传真:84408003,邮箱:w4425210@126.com。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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