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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新政办〔2008〕183号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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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新乡市其他机构  河南省  
【发文字号】 新政办[ 2009 ] 13号
【发布日期】 2009-02-12
【实施日期】 2009-02-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新政办〔2008〕183号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市政府办公室决定废止2008年10月14日印发的《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新政办(2008)183号)。此文件废止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严格履行职责,严厉打击传销活动。
  特此通知。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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