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财政局转发《200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和外商投资企业(金融类)会计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的通知
市财政征管分局,各区、县级市财政局,市各主管局(集团公司),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
现将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200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和外商投资企业(金融类)会计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的通知》(粤财外(2009)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级市财政局按企业财政隶属关系汇总所属外商投资企业。市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由其主管部门汇总,市属外商独资企业、无主管企业及驻穗中央级外商投资企业由市财政征管分局汇总。企业注册地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的,由开发区财政局汇总。
二、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非金融类企业和金融类企业分开汇总报送。
三、外商投资企业编制的年度财务报告,应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并编制财务情况说明书,如实反映本单位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情况。
四、报送办法:市属主管部门、各级财政部门于6月15日前将汇总会计报表并编制说明(一律要求用数据盘和书面同时报送)报送我局(外经金融处),说明内容应包括本地区和本单位所辖外商投资企业的投产经营情况、报表汇总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意见等。
五、软件使用: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汇编采用财政部统一指定的“久其软件”,2008年度报表软件参数请各单位自行登陆网址http://www.jiuqi.com.cn下载,或登陆广州市财政局网站www.gzfinance.gov.cn进入“政务公开—重要公告”查询下载。有关“久其软件”使用问题,请直接与广东久其软件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20-85528901、85528902、85528903。
六、汇编户数应与联合年检企业户数一致。市属主管部门和各级财政部门应督促所属外商投资企业按时按规定报送年度会计报表,对未按规定报送的,联合年检将不予通过,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联系人:朱亮,电话38923574,邮箱gzwjczl@163.com)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