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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扩大内需政策宣传和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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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镇江市其他机构  江苏省  
【发文字号】 镇政办发〔2009〕50号
【发布日期】 2009-02-12
【实施日期】 2009-02-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扩大内需政策宣传和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增强企业和企业家克服困难、平稳发展的信心,使他们能及时了解中央、省、市关于扩内需、保增长、促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做好政策落实工作。现就建立扩大内需政策宣传和监督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抓好政策汇编
  由市发改委会同人行、银监、国税、地税、海关、工商、国土、质监、检验检疫、环保、财政、经贸、建设、规划、房管、交通、农林、水利、科技、信息产业、外经、劳动等相关部门,及时收集、汇总各类最新的扶持政策,汇编成册,发放到企业。
  二、督查落实情况
  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处,定期督查各地《政策汇编》的宣传发放情况和各相关部门的政策落实情况,对企业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答疑、会办,接受企业投诉并对投诉反馈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落实政策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三、实行通报制度
  将扩内需、保增长、促发展相关政策的主要内容,相关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企业咨询问题的答疑解释,投诉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等在市政府办公室《督查情况》、市发改委《扩大内需简报》上定期进行发布和通报,并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四、加强组织协调
  成立协调小组,由市发改委主任尹名年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红卫、市监察局副局长徐洪兴、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蒋建新、市发改委副主任谈沁磊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由谈沁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时间进度安排
  1.2月6日前,完成工作任务分解布置、政策的收集整理汇总和《政策汇编》的编辑、印刷工作;
  2.2月16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发布、解读《政策汇编》主要内容,并将《政策汇编》发放到各辖市区和规模以上企业;
  3.2月16日后,着重做好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督查,企业提出问题的答疑,投诉情况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意见和建议的反馈等。
  六、明确工作责任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扩大内需政策的宣传和监督工作,主要领导应亲自过问,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加强与市协调小组的对接,认真落实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条件具备的,也可参照本工作方案建立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机制。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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