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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大风天气预警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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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合肥市其他机构  安徽省  
【发文字号】 (2009年1号)
【发布日期】 2009-02-12
【实施日期】 2009-02-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大风天气预警的紧急通知

  根据合肥市气象台2009年2月12日11时天气预报,今天下午和夜里:晴天转阴天,有阵雨或雷雨。西南风4-5级,阵风7-8级。
  全市各建设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要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做好大风雷雨天气下的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对临时工棚、深基坑(含道路桥梁沟槽等土方施工)、垂直运输设备(含塔吊、人货电梯)、高大模板及高层脚手架施工等安全隐患排查,认真落实各项防范大风雷雨天气的安全措施。加强对高层建筑施工的塔吊、人货电梯、脚手架等室外高矗大型机械设备和施工设施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当风力达到6级以上时,应停止起重吊装等危险作业,确保全市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
  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全市各级工程监督机构也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根据气候变化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工作。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
二OO九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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