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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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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  广东省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9-02-13
【实施日期】 2009-02-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从春节至今不到20天的时间内,我市接连发生东城“1?27”、常平“2?13”等两起亡人火灾事故,导致4人死亡,消防安全工作面临严峻形势。市政府要求各镇街、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吸取深刻教训,转变工作作风,抓好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我市经济社会“双转型”提供有力安全保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领导重视,狠抓责任到位。春节以来,我国连续发生了福建长乐酒吧火灾、杭州花都市场火灾、武汉汉正街火灾和央视附属大楼火灾,引起各级党委、政府、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东城“1?27”、常平“2?13”火灾事故发生在我市持续两年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专项整治和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之后,暴露出部分镇街和监管部门对新形势下消防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严峻形势的前瞻性认识不足,“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树得不牢固,严抓消防安全管理的弦绷得还不够紧。工作中存在隐患排查整治不够到位、监管检查不够细致、宣传教育不够全面等问题。
  当前正值省“两会”期间,全国“两会”也即将召开,学校相继开学,工厂陆续投产,新莞人分批返还,“三小”场所和出租屋不规范情况有“回潮”迹象,加上全球金融风暴及持续干旱天气的影响等各种因素交织,我市的消防安全面临巨大的压力。各镇街、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的统一部署上来,统一到2009年全市消防工作会议提出的具体要求上来,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稳定就是增长,安全就是效益”的要求,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吸取深刻教训,狠抓责任到位、工作落实。
  针对近期工作形势和工作重点,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迅速行动,分工负责,切实加强对镇街和行业消防工作的督导。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依法履职,加强巡查监管,加强排查整治,加强检查指导。各镇街要巩固近年来抓排查、抓整治、抓宣传的工作成效,结合当前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到监督管理人员责任到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发现隐患整改措施到位。各镇街要实行党委、政府领导分工负责制,明确责任,将工作分解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名干部,一项一项抓落实。市政府将严格实行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对因工作不落实造成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二、态度坚决,突出重点,狠抓整治落实。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火灾特别防护期工作和“雷霆”行动消防安全攻坚战,从2月中旬至3月中旬,在全市统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大行动。一要全面彻底抓隐患排查。要加大对“三小”场所、出租屋,易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的商场、宾馆、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加大对党政机关,供电、供水等部门,金融、交通和通信枢纽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要害部门的隐患排查;加大对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场所,以及在建重点工程施工工地的隐患排查;加大对夜间营业场所尤其是公共娱乐场所检查的频次和力度,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火灾发生。二要铁腕手段抓隐患整治。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坚决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整治。对于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严格实行“三拘留、五查封”制度。三要坚持不懈抓长效机制。要全面推动“三小”场所和出租屋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项工作落实,重点落实整治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整合消防工作力量,切实开展督促和巡查服务;充分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加强实地实战演练;形成重要信息快速报送机制,确保在火灾发生后迅速启动火灾应急处置程序,争取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在第一时间公布事实真相,防止媒体恶意炒作,最大限度地消除负面影响。
  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大行动具体工作方案由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迅速制定,督促落实。
  三、加大力度,多管齐下,狠抓宣传培训。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消防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一要针对不同的人群,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和提示卡、志愿者活动等形式,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自救逃生、初起火灾扑救等消防安全知识,着力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二要针对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公共娱乐场所、出租屋的人员密集等特点,采取发布通告、播放专题节目等形式,及时通报火灾形势、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为群众增强消防意识提供直观的反面教材。三要针对单位法人代表、消防安全责任人,电工和电气焊、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开展消防安全知识专项培训,落实重点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切实增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和火灾防控能力,使他们做到会管理、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能及时组织疏散和自救逃生。四要针对火灾隐患整治重点村(社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五要针对老年人、中小学生和流动性较大的新莞人等特殊人群,积极创新思路和办法,采取灵活措施,有效提高宣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宣传培训向纵深发展。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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