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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报送北京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土地资产年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国资办发〔2009〕3号
【发布日期】 2009-02-13
【实施日期】 2009-02-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报送北京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土地资产年报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从2006年开始,市国资委将土地资产管理列为一项重点工作,并于2006年、2008年两次对国有企(事)业单位土地现状及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土地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普查,掌握了监管范围内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土地基本情况和利用现状。并针对调查中企业普遍反映的问题,制定印发了《关于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改革中土地使用权处置的意见》(京国资发(2008)2号)和《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土地资产管理的意见》(京国资发(2008)6号)两个文件,基本解决了“调、改、剥、退”中土地资产处置的政策障碍。目前,大部分一级企业内部已设立土地资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工作人员,大多数企业处置土地资产时基本都经过一级企业董事会审议,形成了基本规范的土地管理制度和严格的土地处置程序,国企土地、房产的确权办证工作也取得积极进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土地资产管理的意见》(京国资发(2008)6号),继续加强和规范国有企业土地资产管理,加快确权办证工作,及时完善和更新国有企业土地资产数据库,现将2008年度土地资产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土地资产管理的意见》(京国资发(2008)6号)。
  市国资委《关于开展国有土地现状及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土地处置情况调查的通知》(京国资改革字(2006)10号)。
  二、适用范围
  市国资委监管范围内拥有土地资产的各级企(事)业单位。
  三、年报申报对象
  土地资产年报以市国资委监管范围内的一级企(事)业单位为申报对象。
  一级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下属各级单位的年报填报。
  四、工作程序
  第一阶段:一级企业组织下属单位填写年度报表
  此阶段的主要工作是一级企(事)业单位组织下属拥有土地资产的企(事)业单位填写土地资产年度报表,数据以2008年12月31日为准。各级企(事)业单位应逐级呈报,汇总到一级企(事)业单位。
  第二阶段:汇总、分析与提交土地资产年度报表
  此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各一级企(事)业单位对系统内土地资产变化的总体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分析,形成该单位土地资产变化情况分析报告和土地资产年度报表。报表要求:
  (一)年报应一并上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包括:企业土地资产变化情况分析报告(纸质与相应的word格式电子文档);企业土地资产年度报表(纸质与相应的excel格式电子文档)。
  (二)纸质文件应由一级企业领导人员签字、盖章;文件应使用A4纸打印或折装为A4纸格式。
  (三)企业提交材料包括企业土地资产变化情况分析报告和企业土地资产年度报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一如既往高度重视土地资产年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人员任组长的专门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土地工作。各单位要将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随土地资产年报一同报送市国资委。
  (二)层层布置,落实责任
  调查工作要层层布置到各级所出资企业。各相关企业要一级抓一级,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三)如实填报,按时完成
  各填报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国资委制定的调查表式、填报要求和计量单位如实填报,真实反映各单位的实际情况,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拒报。报送时间截至3月20日。为确保企业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市国资委将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本通知和土地资产年度报表及填报说明请从市国资委网站下载。
  市国资委网址:www.bjgzw.gov.cn
  联系人:市国资委企业改革处
  联系电话:83970395;83970391;
  传  真:83970927;83970395
  电子邮件:zhujiaqiu@bjgzw.gov.cn
  libo2008@bjgzw.gov.cn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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