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湖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南省其他机构  湖南省  
【发文字号】 湘价检[2009]27号
【发布日期】 2009-02-13
【实施日期】 2009-02-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09]26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此项专项检查由省物价局统一部署,并直接检查6至8个县(区),其余地方由各市州物价局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
  二、全省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重点是涉及农民工收费、农村教育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医药价格、农机收费和农产品流通收费,并将农网改造收费、家电下乡价格及相关收费列入检查内容。
  三、在检查过程中,各地要创新工作思路,将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工作与解决农村存在的现实问题密切结合起来,提高检查成效。对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要深入调研,写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
  四、全省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由省物价检查所另外下达。
  五、各市、州3月31日前要向省局(物价检查所)报送一次专项检查情况,异常情况要随时报告。5月5日前报送涉农收费总结报告(附2个典型案例)和调研报告。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