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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与服务保障扩大内需投资建设项目质量和效益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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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其他机构  安徽省  
【发文字号】 建管〔2009〕31号
【发布日期】 2009-02-16
【实施日期】 2009-02-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与服务保障扩大内需投资建设项目质量和效益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建委、省直管试点县(市)建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决策,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与服务保障扩大内需投资建设项目质量和效益的通知》(建市(2009)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扩大内需项目对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推动作用,做好扩大内需投资项目配套服务工作。
  二、切实优化各项审批程序,对扩大内需项目实行“一项一策”、特事特办。合理缩短中小型项目的招标时限,提高招投标工作效能。
  三、切实加强扩大内需工程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对工程建设过程实施跟踪服务,相关责任单位要建立重要节点台帐制度,包括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台帐,重大工程物资采购台帐。
  四、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应积极鼓励本省企业参与工程项目的竞争。工程竣工后应督促及时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和工程决算。
  五、切实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扩大内需投资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效益。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与服务保障扩大内需投资建设项目质量和效益的通知》(建市(200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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