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我市于2009年11—12月接受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根据湖北省《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鄂语字(2002)5号)精神,为确保我市顺利通过评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0年前“初步普及普通话”和“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初步普及普通话,做到交际中的方言隔阂基本消除,受过中等或中等以上教育的公民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并在必要的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学校的教学语言、校园语言,使普通话成为社会各行业的主要工作用语和服务用语。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做到社会主要领域的用字符合国家及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评估范围与方式
评估范围主要为我市城区市、区两级的政府机关、学校(含幼儿园)、新闻单位、公共服务行业四大领域(简称两级四领域)。评估采取定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情况为:
(一)政府机关。 定点检查市、区两级政府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新闻出版主管部门,随机检查一个政府组成部门及一个基层政府。
(二)学校。 定点检查市、区两级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
(三)广播影视。 定点检查荆州电视台,随机检查荆州电视台任一频道的新闻节目、专题节目和自制广告等。 (四)新闻出版。 定点检查新闻出版单位,重点检查荆州日报社,随机检查《荆州日报》、《荆州晚报》2008—2009年的一期报纸。
(五)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 随机检查长途汽车站、银行、邮政、电信、移动通讯、医院、影剧院、体育馆、博物馆、公园、商场等;随机检查街道名称牌、路牌、公共交通站名牌、公共设施标志牌、交通指示牌、宣传广告牌等,定点检查商业街的社会用字。
三、评估内容及标准
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语言文字综合管理工作情况、普及普通话情况、社会用字的管理情况三个方面。
评估标准按照《湖北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评分依据》(简称《评估标准》)执行。总分值为280分,另设增分值19分。合格标准为总得分190分以上,其中,综合管理不低于60分,其他各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的70%。具体标准为:一是综合管理(80分),包括组织领导、工作机构、管理措施、法制建设、宣传工作等;二是党政机关(40分),包括制度建设、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等内容;三是学校(含幼儿园)(60分),包括制度建设、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等内容;四是新闻单位(60分),包括制度建设、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等内容;五是公共服务行业及公共场所(40分),包括制度建设、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等内容。
用语规范要求:坚持普通话的法定公务用语地位。各类会议的主持、发言等使用普通话;各类大型公众性活动的主持、发言等使用普通话;在媒体发表讲话或接受采访使用普通话;机关内部工作语言使用普通话;执行公务使用普通话;接电话(包括总机)使用普通话;接待外地客人使用普通话。
各级各类人员普通话水平标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三级甲等以上;教师二级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达到一级,学校其他人员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一级;商业、邮政、通讯、文化、交通运输、旅游、银行、保险、医院等服务性行业的从业人员三级以上,其中广播员、解说员、话务员、导游等特定岗位人员达到二级以上;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二级以上。
用字规范要求:坚持规范汉字的法定公务用字地位。名称牌(招牌)用字规范,不得使用手书字、外语,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公文、印章用字规范;标志牌、指示牌、电子屏幕、标语牌、宣传栏、便民服务电脑显示屏等用字规范;设在机关外部的政务宣传栏、方位指示牌等的标牌用字规范;奖牌、奖状、证书用字规范;内部印刷物(刊物)用字规范;公务员名片用字规范;网站网页各项用字规范。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1月—4月)。
1.组织召开迎评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学习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荆州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和《荆州市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办法》;安排部署迎评工作任务,与各成员单位签订迎接评估目标责任书。
2.荆州区、沙市区和荆州开发区以及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进行宣传动员,了解评估内容和标准,明确工作职责,制定迎评方案。
3.开展业务培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组织召开各单位迎评联络员会议,对迎评干部进行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动员会与培训会要求,制定迎评工作计划,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
4.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标语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迎评氛围。
(二)培训测试阶段(4月—7月)。
1.以政府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窗口服务行业为重点,组织普通话培训、测试,使规定范围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的等级。市城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本单位人员的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参训率和测试达标率要求达到100%。
2.组织开展“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塑荆州形象”活动,以喜迎国庆60周年为主题开展普通话演讲比赛和书法比赛活动。
3.开展规范用字大检查,对广告、招牌制作人员进行规范使用汉字的培训,由工商、城管等单位联合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整顿不规范用字。
(三)自查整改阶段(7月—9月)。
1.市、区两级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对照《评估标准》,进行逐项自查,开展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制定整改方案。
2.组织专班对各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进行检查,并根据初查试评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并组织复查。
3.组织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动员部署迎评冲刺阶段的工作。
(四)迎接评估阶段(10月—12月)。
1.筹备迎评专场晚会,同时着手录制迎评专题片。
2.各部门各单位做好评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要求做好迎评宣传工作(制作宣传标语展板、横幅、灯箱广告),高标准完成迎评档案资料装订工作。
3.组织专班对重点受评对象进行一次迎检普查,汇总、整理有关材料向市政府汇报,经批准后向省语委提出评估验收申请,并报送自查自评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成立荆州市迎接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迎评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从相关部门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负责迎评的日常工作。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相应的机构,组建工作专班,分层落实责任,组织开展迎评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将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保证评估工作顺利实施。
(二)突出重点,不断提高。 要以政府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立足于经常性管理工作,提高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重点领域的带头作用、榜样作用和窗口作用,不断推进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发展。
(三)加大保障措施,确保迎评工作顺利实施。 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要安排迎评的专项工作经费,各部门和单位也要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迎检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以确保全市迎评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市、区两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迎评的社会舆论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全市社会各阶层都了解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规范用语、用字的意识性和自觉性,共同推进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水平和社会应用水平。
附件:
荆州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祥喜 市长
副组长:赵毓清 副市长
成 员:吴克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朝平 市教育局局长
田新华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杨运春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文 艺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石必成 共青团荆州市委员会副书记
陈安树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毕其文 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书记
王 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文海 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苏 纲 市经委纪检组长
朱显贵 市财政局副局长
万 鹏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景圣志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小平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秋声 市司法局副局长
肖元芳 市交通局副局长
靳亚明 市文化局工会主席
吴木香 市卫生局副局长
林 红 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林光文 市人事局副调研员
向 锋 市商务局工会主席
朱步洲 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吴晓峰 市体育局副局长
丁 涛 市旅游局副局长
袁玉波 市广播电视局纪委书记
曹小恒 荆州日报社副社长
邹明国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纪委书记
肖泉该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章启雄 市邮政局副局长
田国全 人民银行荆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熊顺学 银监会荆州监管分局副局长
罗中平 荆州区副区长
许友琴 沙市区副区长
朱 俊 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工会主席
李家宝 长江大学副校长
杨仁和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
刘大利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副院长
陈元芳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