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大冬会期间加强全省质监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其他机构  黑龙江省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9-02-16
【实施日期】 2009-02-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大冬会期间加强全省质监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各驻哈直属单位:
  为确保第24届大冬会顺利召开,根据省局领导指示精神,现将大冬会期间加强全省质监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大冬会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抽查和互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二、信访工作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加大排查力度,一定要把问题稳控在当地,解决在当地,如有到哈上访者,由一把手负责劝返接回。
  三、加强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一切车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运行。
  四、加强防火、防盗工作。各单位要逐级落实防火、防盗安全责任制,自觉开展防火、防盗安全检查,组织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督促重点岗位人员落实好各项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制度。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制定安全保障措施,落实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六、加强值班值宿工作。严格执行三级值班制度和领导代班制度,不得脱岗漏岗、迟到早退,值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得从事其他违反规定的活动,各级领导手机要全天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七、严格按照省局部署做好食品和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工作。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