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镇江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镇江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经市政府研究,建立镇江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镇江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的重大政策措施;
(二)研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目标,并制定实施方案;
(三)督促和指导各区、各部门开展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年度创建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矛盾和问题;
(四)通报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由主持人进行指导点评;
(五)研究确定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工作的考核奖惩措施;
(六)研究解决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牵头,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经贸委、市法制办、市园林局、监察局、人事局、公安局、环保局、规划局、建设局、水利局、农林局、城管局、财政局、统计局、交通局、国土局、教育局、房管局、卫生局、文化局、体育局、民宗局、信息产业局、气象局、市政公用局、镇江工商局、镇江供电公司、丹徒区政府、京口区政府、润州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参加。
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由分管市长召集和主持或由其委托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召集和主持。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的有关决定。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建设的各项工作。
三、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需要经分管市长同意也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如有需要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应向联席会议主持人提出建议,由联席会议主持人决定是否组织全体或部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由联席会议主持人决定。
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或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通报联席会议全体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到会,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经批准后委托本单位其他领导代为出席。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
镇江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主 任:陈 杰 副市长
副主任:徐 平 市政协副主席、南山风景区管委会主任、
园林局局长
沈宝来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赵 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赵顺凌 市发改委副主任
朱治臣 市经贸委副主任
孙 放 市法制办副主任
王建国 市园林局副局长
徐洪兴 市监察局副局长
程天龙 市人事局副局长
马玉根 市公安局副局长
姚继承 市环保局副局长
沙振镇 市规划局副局长
龚建平 市建设局副局长
曾万余 市水利局副局长
王敏敏 市农林局副局长
刘 端 市城管局副局长
朱国芳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吕联泰 市统计局副局长
丁 峰 市交通局副局长
袁华荣 市国土局副局长
陈国俊 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纪华 市房管局副局长
伏庆鸣 市卫生局副局长、市爱卫办主任
王玉国 市文化局副局长
何广涛 市体育局副局长
孙正林 市民宗局副局长
陈凤翔 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张永强 市气象局副局长
陶德明 市市政公用局副局长
张云星 镇江工商局副局长
芮松华 镇江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殷利民 丹徒区副区长
马国进 京口区副区长
刘凯成 润州区副区长
经山河 镇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园林局。主任:沈宝来(兼),副主任:王建国(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