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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放《中小学安全扫描》光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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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上海市  
【发文字号】 上教委办〔2009〕5号
【发布日期】 2009-02-17
【实施日期】 2009-02-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放《中小学安全扫描》光盘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2006年至2008年,市教委委托平安财产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市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风险勘查。勘查发现,不少学校存在校舍建筑、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及周边环境等方面隐患。为进一步提高各中小学校领导及教职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市教委将风险勘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汇编并制成光盘,免费赠送给各中小学(含农民工子女学校)、幼儿园。光盘由远程教育集团负责送达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收到光盘后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立即发放到所辖中小学、幼儿园。
  二、责成各学校组织领导和教职工集中收看并结合本校实际开展讨论,同时立即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三、组织力量对市教委已告知的在风险勘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学校的整改工作逐一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排出整改时间表,尽快予以整改。请于3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送市教委青保处(联系人:卢惠,联系电话:23116803)。3月中旬起,市教委将组织力量对各区县风险勘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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