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现将我局制定的《2009年全市医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2009年全市医政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医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2009年全市卫生工作任务目标,以加强医院内涵建设、落实规章制度、保障医疗安全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医院管理年和“两好一满意”活动,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卫生做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医院内涵建设,推动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
(一)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按照卫生部医院管理年和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要求,积极开展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紧紧围绕活动确定的十项工作重点,主动查找医疗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不断整改提高,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依据《山东省综合医院评价标准及实施细则》,组织专家对区县以上医疗单位进行评价,逐步建立起适合医院发展规律的科学评价机制,引导医院提高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三)强化“三基”训练,加强医院内涵建设,组织开展急救、病理、超声、康复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练兵活动,夯实物理诊断、急症处置、重患抢救、临床技能的基本功底。联合市残联举办全市康复治疗师岗位技能大赛。
(四)健全完善医院管理质控体系,成立淄博市超声专业质控委员会,充分发挥质控组织在行业自律、质量管理方面的优势。组织开展全市病历展评活动,全面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举办全市医政管理干部培训班,增强医院管理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提高医政管理队伍素质。建立医疗质量分析制度,定期召开医疗质量安全分析会,及时交流医政工作信息,推动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
(五)认真贯彻新医改方案,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实行以服务质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奖励制度,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适时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六)加强医院药事管理,继续开展处方点评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工作,完善医院单品种用药总量、临床医师用药情况和医师合理用药评价监控公示制度,落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建立药品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加强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加大对临床用量少、偏远地区医疗机构检查督导力度。
(七)加强临床实验室管理,严格检验项目准入制度,积极推动临床实验室室内和室间质量控制,对质控合格的临床检验结果、影像结果继续实行“一单通”,组织对临床实验室质量管理专项检查。
(八)调整充实全市医院感染监控委员会,健全完善医院感染控制手册和监测信息网络直报,扩大目标性监测范围,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医院感染控制措施的落实和监测控制水平的提高。
二、落实“两好一满意”活动要求,全面改进医疗服务
(九)健全完善医患沟通制度,营造尊重患者选择、维护患者知情、增强患者信任和理解的良好氛围,构建互尊互信的和谐医患关系。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防范处置机制和信访投诉处理机制,将质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防范医患纠纷发生。健全完善治安防控体系,落实防控措施,会同综治、公安、宣传等部门坚决打击破坏医疗秩序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和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十)继续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医疗机构要坚持以人为本,设立客服中心,把诊前预约、诊中转运、诊后随访纳入服务流程。工作人员要挂牌上岗,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微笑服务,充分体现对患者的人性化关爱,不断拓宽服务时间、服务形式、服务内涵。
(十一)积极执行基本医疗用药目录,严格执行院务公开、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和费用查询制度,及时公布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等信息,引导群众科学就医。
三、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推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
(十二)认真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加强护士队伍建设,充实临床一线护理人员,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做好全市《护士执业证书》换发和注册管理工作。
(十三)加强护理人员的学习和专科护士培训,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落实《卫生部护士岗位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50项技术操作》,做好5.12国际护士节庆祝活动。
(十四)认真贯彻《山东省医院护理服务质量基本标准》和《山东省医院护理质量控制评价标准》,提升护理质量,打造服务品牌,积极开展无陪护病房、无陪护医院,评选第二批全市护理服务示范病房。
四、完善医疗急救网络,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十五)加强医疗急救网络建设,以乡镇卫生院为依托,以院前急救和转运为主要职能,健全完善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急救站—急救点三级院前医疗急救网。依据《淄博市医疗急救站基本标准》,对全市医疗急救站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全市医疗急救水平和能力。
(十六)积极开展医疗急救岗位练兵,联合市总工会、团市委举办“新华制药杯”全市医疗急救技能大赛活动,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医疗急救技能大赛。
五、严格医疗服务要素准入与监管,优化医疗执业环境
(十七)加强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医疗技术的准入与监管,保障医疗服务安全有效。制定《淄博市卫生局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办理程序》、《淄博市卫生局医师执业注册办理程序》和《淄博市护士执业注册办理程序》,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登记注册及校验工作流程。
(十八)积极推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对周期内不良执业行为累积记分超过规定分值的医疗机构,给予暂缓校验,直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十九)加强医疗广告监督管理,加大监测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医疗服务市场。
(二十)继续做好医疗机构清理整顿工作。规范医疗机构名称、类别、诊疗科目,健全执业管理档案,对关键项目变更及医疗机构校验实行现场审核,提高审核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二十一)认真贯彻落实《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和医德考评工作,不断健全医务人员考核及激励机制,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
六、加强血液管理,巩固发展无偿献血先进城市成果
(二十二)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联合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建立淄博市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规范无偿献血招募流程,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巩固发展“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成果。
(二十三)严格执行《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和《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完善节假日、重大突发事件、稀有血型等采供血应急预案和工作计划,保证临床供血充足、有效、安全。
(二十四)加强对全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管理,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供血服务和用血管理,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病例评价工作,确保血液供应安全有效。
七、继续开展惠民医疗服务,努力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二十五)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落实“三免九减”惠民政策,鼓励医疗机构创新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惠民、便民、利民医疗服务活动,减轻特困群体医疗费用负担。
(二十六)积极推行单病种质量控制和基本用药制度,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
(二十七)加强卫生支农工作,调整城市公立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协作单位,签订对口支援帮扶协议书,明确职责,落实任务,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
八、加强干部保健工作,不断提高医疗保健服务水平
(二十八)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保健工作的意见》,加强市级保健基地建设,健全完善干部保健管理组织,定期举办健康知识专题讲座,做好市级领导、离休干部健康体检和全市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任务。
九、全力做好十一全运会淄博赛点医疗卫生保障
(二十九)确定十一全运会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开启绿色通道,改善服务设施,简化诊疗流程,妥善安排急诊、门诊、手术室、影像、检验等重点科室值班,加强兴奋剂和含兴奋剂药品使用与管理,为参会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