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和重要政务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和“两会”精神,2009年市政府继续推行重点工作专题推进机制,以重点工作的突破,促进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市政府确定了2009年四项重点工作,并进行了责任分解。四项重点工作由市长负总责,分管副市长为第一责任人,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同时,将四项重点工作作为各部门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给予加分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给予扣分,严格奖惩。市政府办公室每季度对重点工作进行专题督查,实行一季度一通报,各部门、各单位要分季度向市政府专题报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现将《2009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意见》和《2009年市政府重要政务活动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七日
2009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意见
2009年市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务,大力实施“大产业、大园区、大城市”发展战略,更加注重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着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更加注重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着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更加注重城乡统筹发展、着力推进区域一体化,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对2009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强化招商引资目标管理,完善招商引资协调服务机制,突出抓好小分队招商和产业招商。积极承接沿海地区和武汉城市圈产业转移。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开发区,市发展改革委、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
(二)狠抓项目建设扩大投资。组织申报好今明两年的国家投资项目。加快推进西塞山电厂二期、鄂东长江大桥等一批在建重点项目,确保新冶钢460和273、中铝高精度铜板带、纸基摩擦材料、新化能干熄焦余热发电等30多个重点项目建成投产。突出抓好新冶钢三号工程、阳新核电站、正泰电器黄石生产基地等70多个重大项目的策划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开发区,市经委、市建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三)认真抓好全市迎接建国建市60周年(“双迎”)活动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重点抓好150个“双迎”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牵头单位:市“双迎”活动筹委会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
(四)帮助企业有效应对、抵御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全力支持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发展。
1.坚持市领导挂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制度,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牵头单位:市经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
2.出台重点项目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3.加大落实国家增值税转型、出口退税力度。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商务局
4.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振兴规划,鼓励优势企业联合重组,研究出台具体措施支持钢铁、有色、轻工纺织等重点产业和企业稳定发展、做强做大。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五)加快推进“三园一带”建设。
1.编制完成“三园一带”一体发展规划。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大冶市、阳新县、黄石港区、西塞山区、黄石经济开发区,市建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城投公司
2.全面完成黄金山工业园区20平方公里起步区主次干道和工业园区、还建小区区间道路建设,完善供电、供气、供水等各项配套设施建设,开工建设谈山隧道,完成70万平方米还建楼建设;抓好园区招商和项目建设,在推进26个入园项目建设的同时,大力引进一批投资强度高、产业带动能力强的项目,力争引资120亿元,建成投产产业项目38个,落实建设资金15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黄石经济开发区
配合单位:大冶市、西塞山区、下陆区,市建管委、市城投公司
3.开工建设李家坊隧道二期和淡山隧道。
牵头单位:市城投公司
4.协调在黄石港工业园、西塞山工业园开展园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黄石港区、西塞山区、市直相关单位
5.按照“市场运作、市县(区)共建”的模式,以西塞山工业园和棋盘洲物流园为依托,统筹推进长江西塞山段和阳新段各30平方公里的工业园区建设。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阳新县、西塞山区,市交通局
(六)大力推进产业集群发展。
1.编制完成八大产业集群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开发区,市经委、市科技局
2.组织实施八大产业集群发展的产业链延伸,突出抓好新冶钢特钢升级改造、有色铜冶炼加工技改、华新大型水泥装备扩建等30多个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产业链延伸重点项目。加大对产业集群的政策支持力度,设立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开发区,市经委、市财政局,新冶钢和有色公司等服务专班
3.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力争今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80家以上。
牵头单位:市经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开发区
4.大力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力争再创1至2个中国名牌产品和一批省级名牌产品。
牵头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配合单位:市经委
(七)突破性发展现代服务业。
1.加快棋盘洲、花湖、罗桥物流园区建设步伐,引进和发展一批大型物流集团。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大冶市、阳新县、黄石港区、下陆区、黄石经济开发区,市交通局、市商务局
2.支持黄石港区申报全省服务业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黄石港区,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
3.规划建设特色商业街区,力争引进建设1—2家五星级酒店。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大冶市、黄石经济开发区
4.大力发展旅游业,编制完善旅游发展规划,突出打造东方山、仙岛湖、国家矿山公园等优秀旅游景点和工业旅游品牌,着力发展生态休闲和红色旅游,提高旅游业的整体水平,争创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牵头单位: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开发区,市文化局
(八)大力开展农业招商,着力做好中粮集团、福润等已引进大企业、大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打造百亿元畜禽产业链。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开发区,市粮食局
(九)优化发展环境。
1.继续完善“两集中一代办”和收费明白卡制度。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
2.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基本实现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建成宏观数据库,逐步推行无纸化办公,积极构建方便企业、方便市民的便捷通道。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二、加快推进大城市建设进程
(十)强化规划先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城市总体规划,统筹抓好一批综合规划、专业规划等城乡重点规划编制工作。扩大市民对规划编制的参与度。加强规划管理执法。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十一)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1.认真抓好大广、杭瑞高速黄石段、武汉至黄石城际轨道、省道河金线、大棋一级公路、106国道大冶至铁山段改造、棋盘洲港区1、2号码头、外贸集装箱码头等重点交通项目建设,全面启动棋盘洲长江公路大桥、咸宁至黄石高速公路等一批储备项目的前期工作。完善农村公路建管养体制,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启动村组公路建设。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开发区、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
2.抓好快速路三期等一批重点工程,对黄石大道东段、武汉路等主次干道实施刷黑改造,力争完成颐阳西路、公园路等6条道路刷黑工程,加快实施川气东输、黄金山工业园区等供气供水管网建设。
牵头单位:市建管委
配合单位:市城投公司
3.打通环磁湖道路,启动磁湖北岸商居小区建设,完成北岸滨水景观带建设,启动西岸滨水景观带建设,做好南岸土地收购储备拍卖和滨水景观带相关规划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市建管委
配合单位:黄石港区、西塞山区、黄石经济开发区,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城投公司
4.统筹抓好道路景观绿化、小区绿化、庭院绿化等工作,大力实施国家矿山公园和金山大道绿化、长江外滩防洪和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程,全年新增、改造绿地面积80公顷以上。
牵头单位:市建管委
配合单位:各城区、黄石经济开发区,市园林局、市水利水产局、市交通局
5.加快推进东风路片旧城改造,启动人民街片旧城和棚户区改造,组织实施冶钢集团、黄石矿务局等企业棚户区和团城山城中村改造。
牵头单位:市房地产管理局
配合单位:黄石港区、西塞山区、黄石经济开发区
6.积极申报、实施一批土地整理和低丘岗地改造项目。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大冶市、阳新县,市农业局
7.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中型泵站更新改造及灌区配套改造工程,力争新增、改善灌溉面积12万亩,新增、恢复除涝面积23.6万亩。
牵头单位:市水利水产局
配合单位:大冶市、阳新县
8.继续抓好“两线一片”村庄环境整治,加快农村“一建三改”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村庄道路、供排水、沼气等生产生活设施。大力推进农村生态家园建设。
牵头单位:市新农办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开发区,市农业局
(十二)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完善城管综合执法机制,建立城市网格化管理系统,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开展交通秩序、户外广告、违法建筑、油烟扰民、噪音污染等专项整治,强化重点工程、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和背街小巷管理,切实提升城市环境整体水平。
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各城区、黄石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单位
(十三)认真做好经营城市工作,制定推进城市可经营性项目投资多元化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城市土地收购储备,拓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外资、启动民资的领域,缓解城市建设资金“瓶颈”制约。
牵头单位:市建管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投公司
三、着力推进“两型社会”建设
(十四)创新“两型社会”建设体制机制。
1.积极开展资源城市转型试点,探索建立资源开发补偿、衰退产业援助和资源枯竭企业扶持机制,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大冶市,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2.探索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鼓励工业项目节约用地,结合工矿废弃地复垦和低丘岗地改造,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开发区
3.探索建立科技创新的新机制,改进科技三项经费使用办法,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入股、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中小科技企业发展,积极引进各类风险创业投资机构来我市投资参股企业。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经委
4.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市商业银行发展成区域性商业银行,大力引进外地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发展村镇银行、民营小额贷款公司等小型金融机构;支持保险企业开展污染责任险等新业务和畜禽养殖保险等农业保险试点。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配合单位:市银监局、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
5.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力争新增1家上市企业,支持企业发行债券,建立完善市城投公司、交通投资公司等融资平台。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城投公司
6.力争将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资本金扩大到2亿元。
牵头单位:市经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中小企业担保公司
7.推进国有企业调整重组和股权分置改革,解决好冶钢集团、矿务局等企业改制历史遗留问题。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8.在铁山区开展“大部门”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理顺市区管理体制,扩大城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强化区级政府职能。
牵头单位:市编办
配合单位:市人事局、市财政局
(十五)实施循环经济示范工程。抓好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工作。启动黄金山工业园区等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区建设。完善发展循环经济激励与约束机制,推广应用循环经济技术,积极培育新冶钢等10家循环型企业和锻压等10家清洁生产示范企业,推动清洁生产和集约化发展。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黄石经济开发区,市经委、市科技局
(十六)大力开展节能减排。继续推进工业窑炉改造等八大重点节能工程。统筹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和森林减排,深入开展小水泥、小炼铁等“十个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开发区,市经委、市环保局
(十七)抓好生态环境建设。
1.继续开展大冶湖、富河、铁金港等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高水环境质量。
牵头单位:市水利水产局
配合单位:大冶市、阳新县,市环保局
2.积极申请国债资金支持配套建设环卫设施,完成峰烈山垃圾处理场沼气发电项目。
牵头单位:市建管委
配合单位:下陆区,市财政局
四、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
(十八)积极引导农民工有序转移,做好返乡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工作,全年培训农村劳动力1.5万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88万人。
牵头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开发区,市农业局
(十九)大力推进全民创业。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全面落实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等政策,健全创业服务体系,鼓励和扶持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
牵头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开发区,市人事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
(二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分别新增7700人、6000人、1000人、10000人和3000人。
牵头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开发区
2.健全农业“小三场”和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建立无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深入推进城镇居民医保试点和城区农民新型合作医疗。
牵头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开发区
(二十一)促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1.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城乡薄弱学校建设;健全困难学生资助制度,保障困难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稳步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与产业结构相适应的职业教育,积极支持高校发展。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开发区,市财政局
2.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深化社区卫生服务,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水平;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开发区
3.统筹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开展违法生育和出生人口性别比等专项治理,稳定低生育水平。
牵头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开发区
4.完善城市社区功能,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开发区
(二十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和公安信息化建设,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开发区
2.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整治,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开发区
3.强化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监管,严格控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开发区
(二十三)着力办好人民群众关心的十件实事。
1.新增城镇就业3.6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52万人次。筹资3000万元,对新增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破产企业和改制企业特困人员及区属困难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实施补贴。
牵头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2.①筹资4352万元,解决农10.88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牵头单位:市水利水产局
②解决农村500户、2000人扶贫搬迁建房问题。
牵头单位:市政府扶贫办
3.筹资800万元,完成10个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及背街小巷环境治理任务;筹资500万元,新建、改造城市公厕47座。
牵头单位:市建管委
配合单位:各城区
4.完成城区10个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市建管委
配合单位: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城区
5.筹集廉租房房源700套,其中,市级筹集500套,大冶、阳新筹集200套;对困难家庭实行住房租赁补贴。
牵头单位:市房地产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6.①筹资2800万元,改造农村中小学75所,改扩建校舍5.9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②筹资340万元,建设农家书屋70个,建成乡镇综合文化站3个。
牵头单位:市文化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7.筹资6000万元,完成铁金港下游7.9 公里河道清淤工程。
牵头单位:市水利水产局
配合单位:大冶市、铁山区,市建管委、市环保局
8.筹资3538万元,建设黄石市中医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主体工程当年封顶。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9.筹资730万元,建成黄石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10.建成大冶市、阳新县污水处理厂和磁湖污水处理厂二期,完成花湖污水处理厂、黄金山污水处理厂一期主体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团城山污水处理厂,全面实现环磁湖、青山湖排污口截流;开工建设日处理垃圾1200吨、年发电量1.6亿度的黄金山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牵头单位:市建管委
配合单位:各相关县(市)区、市环保局、市城投公司、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附件:
2009年市政府重要政务活动安排
元月份
1.召开相关会议:全市财税工作会议、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会议,总结2008年工作,部署2009年工作;全市依法纳税先进企业暨中央、省属驻黄单位迎春座谈会,表彰上缴税收500万元以上企业。
2.启动湖北省博士后黄石科技行项目签约仪式,表彰有突出贡献专家,与高校院所博士后签订合作协议。
3.落实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精神,组织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关注民生,组织“两节”期间各类慰问活动;启动“家电下乡”活动,落实“家电下乡”惠农政策;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部署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检查督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资金,确保各项资金节前全部发放到位。
5.市政府向市人大议政会、市政协常委会就《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通报政府工作。
6.组织2008年度全市目标管理考核,制订2009年县(市)区、市政府部门目标责任书。
二月份
1.召开市迎接建国建市60周年暨对外开放工作会议,总结2008年全市对外开放工作,表彰全市利用外资、外贸出口和口岸外经工作先进单位,兑现2008年度县(市)区党政主职经济目标管理及市直部门招商项目考核奖励。安排部署2009 年迎接建国建市60周年(“双迎”)工作和全市对外开放工作。
2.市政府向市“两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总结2008年工作,安排部署2009年重点工作。
3.召开市政府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市政府工作;签订2009年县(市)区、市政府部门工作目标责任书;动员全市政府系统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效能,加快项目建设步伐,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国建市60周年。
4.整合召开相关会议:召开全市和谐社区暨“四城同创”建设、交通、农村、人口计生、科技和安全生产等工作会议。
5.组织对重点企业的调研。
6.组织节后安全生产大检查。
7.启动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工作。
8.协调督办“双迎”项目建设、财税收入进度。
三月份
1.召开一季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调度会。
2.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交办工作会议。
3.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月活动,掀起城市建设共建共管高潮。
4.组团赴北京、天津参加鄂京(环渤海地区)经贸合作洽谈会;赴上海参加第20届中国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5.组织春耕备耕工作。
6.开工建设李家坊隧道二期工程。
7.开展春季家禽畜牧防疫工作。
8.举办春季人才交流会。
9.协调督办“双迎”项目建设、财税收入进度。
四月份
1.召开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议,通报1-3月份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当前经济运行态势,围绕实现“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进一步落实目标任务,强化措施。
2.开工建设市体育馆、谈山隧道。
3.组织赴台湾地区招商引资;赴安徽合肥参加第四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赴广州参加第105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4.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5.召开全市金融工作会议。
6.协调督办“双迎”项目建设、财税收入进度。
五月份
1.组团赴武汉参加全球鄂商大会;赴美国、加拿大、巴西和阿根廷开展经贸活动;赴沈阳参加中国食博会。
2.组织开展全市汛期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
3.调研财源建设,召开全市财源建设座谈会。
4.开展长江禁渔工作。
5.分别举行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与黄石市银政、银企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和市城投公司10亿元企业债券发行仪式。
6.举办科技活动周活动。
7.协调督办“双迎”项目建设、财税收入进度。
六月份
1.分别召开二季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调度会、全市财源建设工作会议、全市血防工作会议。
2.分战线督办检查防汛抗旱工作。
3.围绕实现“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分战线督办检查和调研各项考核指标和重点工作进度情况。
4.组团赴广州参加鄂港粤经贸合作洽谈会;赴武汉参加全省农产品现场交易会。
5.举办夏季人才交流会。
6.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
7.协调督办“双迎”项目建设、财税收入进度。
七月份
1.召开全市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议,通报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下半年工作目标任务。
2.跟踪督办招商签约项目进展情况、县(市)区、开发区党政主职经济目标完成情况。
3.市政府向市人大、市政协通报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4.督办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5.组织开展全市“电子政务应用推广月”活动,启动黄石市平安城市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并联行政审批系统,推广办公平台系统、短信平台系统、电子收发公文系统。
6.协调督办“双迎”项目建设、财政收入进度。
八月份
1.召开市政府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突出围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加快发展,对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再作分析研究和动员部署。
2.督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及市政府实事落实情况,重点研究解决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城市建设与管理、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
3.抓好夏收工作。
4.启动全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工作。
5.组织召开湖北省2009年口岸工作黄石现场会。
6.协调督办“双迎”项目建设、财税收入进度。
九月份
1.召开三季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调度会。
2.召开全市秋冬农业综合开发现场会,部署秋冬农业开发工作。
3.组团赴厦门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赴杭州参加鄂浙(长三角地区)经贸合作洽谈会;赴武汉参加全省农超对接会;赴乌鲁木齐参加第十八届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
4.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
5.组织开展全市“质量月”活动。
6.协调督办“双迎”项目建设、财税收入进度。
十月份
1.召开三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议,通报前三季度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部署第四季度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全年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
2.组团赴德国、挪威和芬兰开展经贸活动;赴深圳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展示会;赴南宁参加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赴广州参加第106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3.举办我市迎接建国、建市60周年投资贸易洽谈会。
4.部署秋冬农业开发工作。
5.启动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
6.举办黄石市第八届运动会。
7.协调督办“双迎”项目建设、财税收入进度。
十一月份
1.组团赴日本、韩国开展招商活动;赴呼和浩特参加内蒙古第三届全国民族商品交易会。
2.召开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现场会,总结去冬今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部署今冬明春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
3.开展全市普法检查考核工作。
4.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5.开展全市打击非法使用童工专项检查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大检查。
6.协调督办“双迎”项目建设、财税收入进度。
十二月份
1.召开第四季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调度会。
2.分战线调研2009年全市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部署安排各战线2010年工作计划。
3.部署安排2010年“两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生活。
4. 市政府党组向市委汇报2009年工作及2010年工作安排计划。
5.分组对2009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及县(市)区综合目标和市政府部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办和考核。
6.召开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全会精神,总结2009年全市经济工作,安排2010年经济工作,动员和部署全市经济工作首季“开门红”。
7.组团赴新、印、以开展招商活动;赴武汉参加第十八届国际食品博览会及迎春大联展。
8.协调督办“双迎”项目建设、财税收入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