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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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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  吉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吉建办〔2009〕10号
【发布日期】 2009-02-17
【实施日期】 2009-02-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建委(建设局)、规划局、房地局、公用局、园林局、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现将《2009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2009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

  2009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压力最大、困难最多、任务最重的一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这一主题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搞活房地产市场,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深入解决住房问题;抓住扩大内需、加大投入的有利时机,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深入推动节能减排,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突出规划龙头地位,强化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加快小城镇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创造宽松的行业发展环境,加快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注重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平稳较快发展。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推进以保障性安居工程为主的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已经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围绕刺激需求、促进开发、优化环境三个重点,推动市、县、镇三个空间联动,使房地产业改善民生、建设城市、拉动经济三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进一步调整住房结构,支持合理的住房需求,活跃二手房市场,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解决无籍房问题。创造宽松环境,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进一步盘活沉淀资金,促进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个贷发展。二是继续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改造城市棚户区和危旧房600万平方米,新建房屋面积1300万平方米。各地要组织落实新的棚户区改造地块,抓紧编制规划和改造计划。强化工作机构建设,搞好力量配备,落实好部门责任。继续执行棚户区改造的各项政策。深入总结三年来棚户区改造的经验,分析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解决规划设计、资金使用、政策落实、工程质量、回迁安置、设施配套、物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继续开展廉租房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全省继续新建80万平方米廉租房,解决2万户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同时,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3.4万户。并按国家要求,将住房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城市低收入家庭。启动国营地方农林场廉租房建设试点,计划解决2万户。积极筹集建设资金,采取新建、配建、收购等方式解决房源,加大实物配租力度。各地要结合棚户区改造,解决一部分廉租房问题。四是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林业、煤矿棚户区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
  二、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步伐。一是加快推进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地下管网改造工程建设,加大投资,加快进度,保证质量,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二是加强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城市供水应急体系,提高供水保障能力。重点要抓好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建设集中型二次供水加压泵站,使城市出厂水质合格率达到100%。三是积极推动城市燃气供应能力建设。加大燃气管网改造,年内力争新增燃气用户8万户,使全省30%以上的市县实现燃气管道供应。四是进一步加大供热管网建设和热计量改造力度,加快发展城镇集中供热。特别是要加强供热市场监管,规范城镇供热市场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五是继续推进城市园林绿化、生态工程建设和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积极创建园林城、卫生城,打造宜居环境。六是加快推进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对风景名胜区的监管力度。七是加快推进我省两期亚行贷款项目建设步伐,以贷款资金的使用作为平台,有意识的吸取国际先进的管理模式及经验,重点强化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三、深入推动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一是切实抓好建筑节能工作。对新建建筑要把好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关,对达不到节能和供热计量强制标准的建筑,不得办理开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得交付使用。要扎实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力争年底前完成500万平方米。加大可再生能源在建设领域规模化应用的推广力度。继续加大城市“禁实”、“禁现”和农村“推散”工作力度,推进墙体材料改革和散装水泥事业发展。二是推进流域内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续建城市污水处理厂19座,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5座,建设城市污水处理管网1000公里。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步伐。新建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10座,大型中转站4座,粪便无害化处理厂3座。加快建立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规范特许经营行为。加大城市公厕的建设和改造力度,2009年地级城市水冲公厕要占总数30%以上。大力宣传和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促进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四、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继续做好库区移民工作。一是全面开展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和小城镇发展规划编制工作。2009年,全省所有县(市)要完成县(市)域镇村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工作;列入当年“百镇工程”的小城镇全部完成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二是以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加快村镇道路、给排水、洁净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开展村镇物业管理服务,实现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目标。三是推广新式农居,全面提高农村住房建设水平。启动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规范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制度。 四是继续做好库区移民工作。重点做好新核定的山东库区移民后扶政策落实工作。2009年,将在全省建设20个移民生态示范村,重点扶持10个新型农村合作组织。
  五、认真贯彻《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提高规划效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进一步完善规划管理措施办法,制定《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全面实施《吉林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吉林省中部城市群规划》。二是推进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镇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修编工作,进一步推进阳光规划,以科学合理的规划指导各类建设。在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时,要深入研究城市发展战略和产业定位,科学确定城市重点功能区,并加强与土地利用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相衔接。同时,根据国家实施投资拉动战略,积极做好重大建设项目选址论证工作。三是加大规划实施执法力度,继续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今年将重点开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专项监察。继续严格执行规划设计市场的准入退出制度。建立城乡规划稽查员制度,逐步向各地派驻规划稽查员。改革规划监察机制,从过去的随机检查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六、进一步促进行业发展,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加快推动建筑业发展。出台《关于加快全省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建筑业产业组织结构和经营结构调整,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引导扶持一批具有总承包能力的企业提高资质等级、健全服务功能,打造我省建筑施工龙头企业。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支持本省企业“走出去”,鼓励外埠在吉企业本地化。二是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管理。强化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管,对重大项目施工现场实行远程监控试点。特别要做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监管,确保城市运行安全。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勘察设计队伍建设,强化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监管。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和既有超限高层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抓好公共设施和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有效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招投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大力开展市政公用领域、建筑领域科研,为行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标准化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三是进一步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体制、管理机制和运行模式,打破垄断,真正放开市政公用事业的产权市场、经营市场和作业市场,允许多种经济组织参与投资和经营。要始终坚持公用事业的公共属性,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提高市政公用行业服务水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市政等行业安全稳定运行。四是加强建设立法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五是继续加强城建档案的管理,深入推进地下管线工程普查工作。
  七、全力做好对口支援四川黑水县恢复重建工作。今年开工的项目,除吉林大道外,其它项目要于年底前竣工交付使用。对涉及到的地区和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省里的统一安排,切实做好所承担的工作,并加强与阿坝州和黑水县的沟通协作,确保按时完成援建任务。
  八、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认真实施《中共吉林省建设厅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强化学习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抓好城乡规划、房地产市场秩序、工程建设招投标、住房公积金四个行业的专项治理。加强政行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开展经常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提高行政效能。切实做好行政审批工作,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深入做好信访和应急管理工作,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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