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省国土资源厅2009年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省地勘局、省测绘局: 现将《省国土资源厅2009年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八日
省国土资源厅2009年法制工作要点
2009年,国土资源法制工作将按照厅党组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全省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以全面推进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为主线,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根本,以加强政策调研为手段,加快立法项目调研修改起草工作,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力度,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推进政策法规联系点工作,积极发挥法制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为保增长献计献策,为保民生尽心尽力,为保稳定尽职尽责,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构建保障和促进国土资源科学发展新机制,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积极配合省人大、省政府做好国土资源立法工作。配合省人大、省政府做好《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管理办法》、《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已上报省政府的立法项目的调研修改完善工作,力争年内出台。积极开展《浙江省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条例》《浙江省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调研项目的论证工作,成立调研小组和组织,制定调研工作方案。密切关注2009 年《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的修改制订工作,积极做好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反馈工作。 积极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6 月底前,完成涉及我厅现行实施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梳理,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该废的废,该修改的修改,对继续有效的汇编成册,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提供政策服务支撑。 认真组织实施《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实施意见》、《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组织修改完善《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积极推进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积极做好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年度检查考核考评工作,完善目标考核内容,明确重点,落实责任。起草下发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加强听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听证工作。组织开展对行政审批案件的评查工作,为规范审批行为,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基础准备。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和规范性文件及时报备工作,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年(半年)度报告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行政争议化解工作 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做好省厅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做好代理省政府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纠纷。按照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等新规定,积极探索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办案工作规则,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机制、方式,充分发挥听证、调解等方式。 加强对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着重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研讨。加强与人民法院、政府法制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加强配合和协调,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三、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培训工作 积极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做好年度普法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地球日”“土地日”“法制宣传日”的有关专项宣传活动;做好法律法规日常咨询工作,热情接待、满意答复来电来人咨询,积极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和厅门户网站的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在线咨询”、“省长信箱”、“厅长信箱”的处理答复工作,做好网站法律法规更新维护衔接工作,做好政策性政府信息公开合法性审查工作。积极组织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组织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 四、进一步做好国土资源政策调研工作 积极做好省委、省政府、国土资源部及省级有关部门送交的各类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的审核工作。做好有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政策法规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 积极开展国土资源工作难点、热点问题调研。探索国土资源政策调研新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急、难或领导交办的政策问题调研论证工作,为立法、政策制定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积极组织开展规范农村土地管理政策制度内容方面的调研,关注我省嘉兴、义乌等综合配套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涉及国土资源管理内容改革的进展情况,积极参与相关国土资源管理内容的调研论证。 积极推进国土资源政策法规联系点的各项工作,明确工作规则、工作内容及日常管理机制等,及时总结研究相关政策应用效果,充分发挥政策法规联系点的政策应用实效评估和政策创新研究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