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自治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具体计划,将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组织下达和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我区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和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对于有效应对国际国内复杂严峻形势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以及保持我区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意义重大。根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十一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按照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基础上我区经济增长力争高于全国平均速度的要求,提出2009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 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全区生产总值增长预期目标为11%左右,与“十一五”规划相衔接。与此相对应,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左右。
2. 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在国家实施减税政策的情况下,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预期目标为11%左右。实现节能减排年度约束性目标,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4%,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1.1%,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削减5%。
3. 加快调整经济结构。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9:43.5:37.5,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38%左右。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城镇化率39.2%,提高1个百分点;北部湾经济区生产总值占全区生产总值比重32%,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
4. 提高开放合作水平。对外贸易平稳增长,外贸进出口总额和出口总额均增长10%。承接产业转移取得新成效,招商引资区外境内到位资金增长20%;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8%,其中外商直接投资增长20%。
5. 改善城乡居民生活。考虑到当前就业形势较为严峻,今年城镇新增就业计划为3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减少农村未解决温饱贫困人口12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
6. 物价涨幅控制在合理区间。今年国家将稳步推进价格改革,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疏导能源资源、公用事业价格和环保收费矛盾,继续调控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努力避免物价水平大幅波动,我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稳定在5%左右。
提出以上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力求实现速度与质量结构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相协调、内部经济与外部经济相均衡。在不确定因素增加的形势下,实现经济增长11%左右的预期目标是具有挑战性的,需要经过加倍努力才能做到。在实际工作中,要以更高的目标要求去奋力争取。
做好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必须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为首要任务,在“一个抓住、五个加大”上下功夫,即紧紧抓住中央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机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自治区的各项措施,加大投资项目建设和扩大消费力度,加大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力度,加大社会建设和着力解决涉及群众根本利益的突出问题力度,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和深化开放合作力度,加大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和推进地区协调发展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着力做好以下十项工作:
(一)着力扩大投资规模。把握和用好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有利机遇,坚持扩大投资规模与优化投资结构更好地结合起来,以非常措施和非常力度,着力拓宽投融资渠道,力争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重大突破,增强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1)全力管好用好2008年第四季度中央安排我区43.55亿元的新增中央投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加强对项目的全过程监督检查,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快建设进度,严把工程质量,确保新增中央投资在规定时限内形成实物工作量,努力提高投资效益。(2)更多地争取中央投资。按照中央投资的方向和重点,在“三农”、重大基础设施、自主创新及产业升级、节能减排、生态环境、民生工程、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快提出争取2009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资金和各种专项建设资金的项目申报方案,抓紧落实建设条件,加强汇报跟踪衔接,争取更多的项目投资。(3)大力争取银行扩大信贷规模。积极争取商业银行总行政策支持,扩大我区信贷投放规模。加强金融主体建设,深入实施“引金入桂”,支持国内外金融机构到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增加金融资源供给量。做大做强广西北部湾银行,深化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和推广工作,探索建立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制定北部湾经济区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扎实推进南宁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以项目为纽带,强化政银和银企合作,落实好国家开发银行广西政府信用平台贷款信用额度,以及国家开发银行等多家银行与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和广西铁路投资集团等签订的交通项目贷款合作协议。充分利用保险资金、邮政储蓄资金支持项目建设。(4)千方百计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充分发挥已建立的投融资平台作用,组建广西工业投资集团公司、广西旅游投资集团公司、广西城建投资集团公司等新的融资平台。大力发展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促进设立北部湾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发行信托理财产品,筹集基础设施建设资本金。加快企业上市步伐,推动已上市企业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等方式实现再融资。(5)进一步扩大社会投资。加大“央企入桂”、“百企入桂”力度,扩大合作领域和规模。深入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活动。落实鼓励引导社会投资的优惠政策,拓宽民间投资渠道和领域。建立公共公用产品合理投资补偿机制,鼓励和促进社会资金投入公共公用事业项目建设。(6)进一步统筹整合政府投资。集中财力重点支持企业技改、重大基础设施、社会公益、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等重点项目以及投融资平台建设。加大对中央财政安排我区投资项目的配套支持力度。加快盘活政府投资经营资产存量,扩大再投资能力。
(二)着力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重点产业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工业经济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1)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跟踪分析、分类指导和运行调度,加大在电价、融资、贴息、营销、运输、劳动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帮助企业稳定生产、稳定就业岗位,增强发展活力和竞争力。积极帮助企业大力开展促销活动,努力消化库存,合理采购原材料,促进工业生产正常运行。加强对我区大宗优势产品市场分析和价格调控,建立和完善食糖、有色金属等重要产品的储备制度。积极引导企业把生产营销和扩大内需政策更好地结合起来,加快调整企业产品结构,鼓励企业生产适合农村市场消费的机电产品,在政府采购中优先选择区内产品。加大对中小企业财税支持,帮助有竞争力和成长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解决困难,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抓紧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通过资本注入、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增加对信用担保公司的支持,建立和完善财政资金在担保、贴息等方面的扶持政策,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支持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争取上创业版进行融资,支持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加快建设完善为企业服务的体系,不使用行政手段干预企业生产经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2)加快推进千亿元产业工程建设。全面实施《千亿元工业产业和重点工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加快新开工一批产业链条长、关联度高的重大工业项目,力争年内有色金属、汽车、冶金等产业实现年销售收入千亿元目标。做好与国家制定的十大产业振兴规划衔接,争取国家把我区列入钢铁、石化、有色、汽车、林浆纸、装备制造、能源等重大产业基地。加快提升重点行业和企业技术装备水平,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步伐,组织实施一批重大技改项目。(3)加快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支持强优企业加快发展,做大做强柳钢、广西电网、广西有色、上汽通用五菱、玉柴、防城港大海粮油、柳工等一批骨干企业。加快企业兼并重组,优化组织结构,提高生产集中度,争取年内组建广西五菱集团、广西农机集团、广西工程机械集团等。(4)加快推进园区建设。加强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着力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投融资平台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多渠道、多方式参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一批标准工业厂房和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争取国家将我区作为建立东部对西部互助共建开发区试点省区。支持市县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和资源富集区建设工业园区,发展配套产业,拉长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5)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第四轮创新计划实施,加快推进我区与科技部会商项目建设,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支持自主原始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并举,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实施专利战略和参与技术标准制订,大力推进企业建立技术中心、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机构,继续加强人才小高地建设。实施“千亿元产业重大科技攻关工程”,重点加快建立国家级质检中心实验室和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加快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全面培育壮大生物产业,积极推进新材料、海洋等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建设南宁生物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西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大力推动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等高新区“二次创业”。(6)加快发展研发设计、金融保险、现代物流、会展、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强先进制造业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制造业密集区服务平台、商务服务中心、产业促进中心、研发设计中心建设。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加快推进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建设全区基础资源数据库业务系统、信息软件开发系统、中国—东盟区域性中心城市信息化平台系列工程等,积极推进信息化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组织实施电子政务重点工程和信息安全产业化工程。
(三)着力加强“三农”工作。全面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对农业投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拓宽农民持续增收渠道。(1)加强和巩固粮食生产。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600万亩左右。加大水稻良种补贴、种粮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生产资料价格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力度。全面推进新增5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工程,大力实施粮源基地建设、标准粮田建设、沃土工程等重大增粮工程,加大推广超级稻和超级玉米工作力度,启动实施“千万亩超级稻示范推广工程”。全年粮食总产量达到290亿斤以上。(2)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继续做强并保持糖料蔗、木薯、桑蚕、速丰林在全国的领先地位,鼓励支持糖料蔗、桑蚕、木薯向优势产区集中发展。全年糖料蔗面积稳定在1500万亩以内,桑园面积稳定在200万亩,木薯面积稳定在420万亩。加快发展食用菌、中草药、油料、香料等特色产业。鼓励和扶持以生猪、草食畜禽、优势水产品为重点的规模标准化健康养殖,加快农业园区建设。(3)积极推广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启动实施“千万亩作物间套种技术示范推广工程”,全年推广间套种技术面积600万亩以上。全面推广良种良法等实用技术,推广粮食作物“三免”技术1600万亩,推广“三避”技术面积2200万亩,实施测土配方技术4000万亩以上。抓好超级稻和甘蔗新品种引育推广工作。围绕甘蔗、优质稻、桑蚕、水果、木薯、中草药、畜禽等特色优势产业,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农业技术攻关和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加快高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促进农业优质、高产、高效。(4)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实施农业产业化“十百千万”行动计划,力争扶持培育一批年销售额超亿元的龙头企业。加快发展“一乡一业”和“一村一品”,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各地农产品市场协会、生产经销大户网上办节展销,完善农产品销售网络。鼓励和支持供销社、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创办或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5)完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行村科技特派员制度。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植物保护体系和农村信息综合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县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区新增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面积100万亩以上,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推广应用面积4000万亩以上。(6)突出抓好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积极推进桂中旱片治理等大型骨干工程项目建设,继续做好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提高防洪抗旱能力。年内新增农村安全饮水解困250万人,新建沼气池18万座(户),沼气池数量达到351.9万座,入户率达44%。实施农村无电居民通电工程。继续创建一批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示范县。(7)加大新型农民培训力度。扎实推进百万农村党员大培训和千万农民大培训,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全年力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人数100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70万人。(8)积极推动新农村建设,实施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工程”。
(四)着力增加城乡居民消费。全面落实国家扩大内需鼓励消费的政策措施,大力开拓城乡市场,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1)完善收入分配政策,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低收入者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2)培育消费热点,拓展消费空间,加大促进农村消费、稳定住房消费和发展服务性消费的力度。做好“家电下乡”和“农机下乡”工作,鼓励消费我区生产的轻工机电产品。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全年解决城镇低收入10万户家庭的住房问题;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00万平方米,竣工住房230万平方米、3.15万套;危旧住房改造100万平方米。落实促进住房消费的财税、信贷政策,加快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和降低房地产开发税费,加大对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特别是在建项目信贷支持,完成华侨农林场危房改造,积极推进工矿区及城镇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开展经济租赁住房、限价房建设试点,鼓励农民拆旧建新、利用空闲宅基地建房和置换宅基地建房,推进农房抗震保安建设试点,将城市农民工纳入经济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城乡居民住房消费需求,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发展旅游业,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拓客源市场,推进区域旅游合作,积极开发短途旅游和城市周边旅游产品,大力推动乡村旅游,组织开展广西人游广西活动,扩大旅游消费,促进餐饮、住宿、交通、娱乐、购物、通讯等一系列消费增长。适应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新趋势,促进汽车消费,发挥自治区服务业发展资金引导作用,大力发展商贸流通、文化健身、市政公用和社区服务等面向大众的服务业,加快发展老年服务业。(3)完善消费政策,优化消费环境。研究采取鼓励消费升级的财税、金融扶持政策,发展和完善消费信贷。加强城乡消费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和“社区商业双进工程”建设,推动连锁经营向农村和城镇社会延伸建设。新增村级农家店、便民店、小超市、连锁配送点5000个以上。抓好节庆市场消费,策划具有传统节日特色的各种文化娱乐体育活动,通过举办月月美食节、文化节、体育节庆和赛事、商品展销会等形式,引导市民节日文化消费,活跃消费品市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消费品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努力消除制约消费的制度和政策障碍,改善消费者预期,增强消费者意愿。
(五)着力推进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1)坚持交通优先发展,全力掀起交通建设新高潮。全年开工交通项目257个,总投资3655亿元;续建项目115个,总投资1601亿元;投产或部分投产项目91个,总投资386亿元。一是加快推进铁路干线建设。开工南宁至昆明铁路新线等6个项目,力争开工黄桶至百色铁路等6个项目,开工总里程约2367公里,估算投资1602亿元,其中广西境内里程约1717公里、估算投资956亿元;续建南宁至广州铁路等6个项目,续建总里程约2167公里、投资1895亿元,其中广西境内里程约1360公里、投资1154亿元;投产洛湛铁路广西段等5个项目,新增铁路里程495公里。二是加快推进公路网建设。计划开工高速公路500公里,建成200公里以上,全区高速公路年末实现通车里程超过2300公里。开工建设贵港至梧州等6条高速公路,加快推进百色至靖西等一批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续建崇左至钦州等一批高速公路;投产钟山至马江等高速公路,实现桂林至梧州高速公路全线贯通。开工建设通村公路3700公里,通乡通村油路2200公里,通屯(自然村)道路4000公里。三是加快沿海和内河港口及航道建设。加快西江亿吨“黄金水道”建设,力争开工长洲水利枢纽3、4线船闸工程,开工柳州黔江一期工程及内河泊位等一批项目,开工防城港20万吨级航道及沿海港口一批深水泊位等项目;续建防城港501-502号泊位等一批项目;投产铁山港10万吨级航道疏浚二期等一批项目。四是加快民航机场设施建设。开工建设南宁机场新航站楼、柳州机场改扩建工程、桂林两江国际机场航站楼扩建工程;续建桂林两江国际机场飞行区A380飞机备降场扩建、河池支线机场等。(2)加快电源电网建设。开工能源项目176个,总投资2535亿元;续建项目191个,总投资278亿元;投产或部分投产93个,总投资395亿元。到年底全区境内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480万千瓦。开工建设防城港红沙核电站、南宁电厂、贺州电厂等一批电源项目,以及南宁明阳、钦州大榄坪等一批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一批110千伏以下输变电工程等。续建防城港海港500千伏输变电工程,以及一批220千伏及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加快实施城市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和农村电网完善工程,提高电网保障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投产或部分投产桥巩水电站、长洲水利枢纽等一批电源项目,以及北海大墩海220千伏等输变电工程。(3)掀起水利建设新高潮。开工建设31座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力争开工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续建桂林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桂中治旱灌区工程等一批项目;投产或部分投产钦州郁江调水工程等一批项目。加快左江、右江治旱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对全区11个大型灌区、161个中型灌区、3271个小型灌区共3443个灌区实施节水配套改造,完成330座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完成渠道防渗2500公里,新增恢复灌溉面积6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00万亩。加快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开展珠江上游等重点区域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加快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崩岗治理等工程建设。加快海河堤防工程建设,新建标准海河堤防52公里,推进西江干流、主要支流和其他重点防洪市县的城区防洪建设,以及北海、钦州、防城港市海堤和中越界河整治。(4)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工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366个,总投资800亿元;续建449个,总投资749亿元;投产或部分投产240个,总投资270亿元。开工建设南宁轨道交通一期等一批项目;续建南宁北湖路北延长线等一批项目;投产或部分投产柳州西南、西北向进出城道路扩建等一批项目。
(六)着力推进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发挥北部湾经济区龙头带动作用,统筹推进各地协调发展。(1)全面实施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保持经济区快速发展势头。加快推进经济区重点产业园区“三年规划、百亿工程”建设,完善“五区两园一基地”重要基础设施。全面完成沿海基础设施大会战二期建设,确保防城港木头滩补水、江山至白龙公路、防城港企沙铁路、铁山港水厂、铁山港10万吨级航道等一批项目建成投产。加快五大功能组团建设,高起点、高水平优化布局钢铁、石化、林浆纸、核电、铝加工、粮油加工、电子信息、生物产业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培育壮大临港产业集群。快速有序推进钦州保税港区建设,确保一期工程年底实现封关运作;加快推进凭祥综合保税区和北海出口加工区,以及南宁市、钦州市国家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建设,加快承接产业转移。大力推进城市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和公交、环卫、绿化等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北部湾经济区城镇群快速发展。加快创新经济区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全面实施促进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若干政策规定,深化财税、投融资、土地管理、涉外经济、户籍管理等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2)支持各地发挥优势,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发挥桂中地区老工业基地的优势,加快推进柳州汽车集群中心和区域性先进制造业中心、来宾市制糖和锰业基地建设;发挥桂北地区自然资源、高新技术以及广西北大门的优势,着力打造桂林旅游名城、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农业基地;发挥桂东地区毗邻粤港澳、拥有西江黄金水道以及作为广西东大门的优势,实施桂东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加快梧州、玉林、贵港、贺州市形成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基地;发挥桂西地区矿产、水电资源丰富以及沿边的优势,着力建设河池市有色金属和电力工业基地、百色以铝为主的新工业基地,加快推进崇左市建设成为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区域性新兴城市。继续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边境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3)加快推进城镇化,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继续推进城市新区、工业区建设,加快旧城区改造,完善城市功能,扩大城市规模,增强城市集聚和辐射能力。抓好县城和重点镇建设,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建设试点。加快城镇乡村风貌改造,推进边境城镇规划建设,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古民居等城乡自然、文化遗产保护,提高城镇质量和品位。深化拓展“城乡清洁工程”。加快“数字城管”建设,提高城市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4)实施广西主体功能区规划及相关配套政策,促进各地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分类发展,促进形成优势互补、扬长避短、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
(七)着力抓好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1)加快推进全区节能减排实施方案落实,加强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严格执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继续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十一五”时期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继续淘汰炼铁产能100万吨、炼钢产能100万吨、造纸产能6.432万吨、酒精产能1万吨。(3)突出抓好冶金、有色、建材、化工、造纸、电力、制糖、纺织等八大重点耗能行业和392家重点耗能企业节能降耗。完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加强对478家国控重点污染源的监管。(4)加快推进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所有市县和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尚未开工的污水处理厂项目全部开工,重点抓好来宾B电厂脱硫改造工程等34项工业污染源治理项目,北海市铁山港区等27项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加快来宾市城东等76项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崇左市等47项城镇垃圾处理工程建设。(5)加强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研发,大力推广重点节能减排技术,组织实施“工业百项节能技术推荐行动”,提高工业节能减排整体技术水平。积极推广高效节能照明产品,抓好建筑、交通及机械设备等的节油节电,继续加强资源综合利用。(6)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坚持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快实施土地整理重大工程。(7)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快推进国家和自治区循环经济试点工作。(8)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落实限制类、淘汰类高耗能企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提高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污费标准,适当提高排污费、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标准。(9)加强生态环保建设。加强重点江河、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突出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大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积极推进北部湾森林生态综合保护和建设、珠江防护林、沿海防护林、生态公益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湿地保护等重大生态环保工程建设。加强地质灾害治理。继续实施好12个国家级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县治理项目。
(八)着力深化改革开放。(1)抓紧研究出台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统筹推进各项改革,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体制障碍。(2)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做好成品油税费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相关工作,尽快建立铝电价格联动机制,推动直供电试点,逐步完善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形成机制,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完善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体制,加快建立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3)深化财税、金融、投资体制改革。完善自治区对下财政体制,逐步扩大“乡财县管”改革范围,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支出改革,继续抓好规范津补贴改革和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切实做好增值税转型改革,加快推进资源税制度改革。加大金融改革创新力度,稳步推进金融机构综合经营试点、村镇银行试点和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抓紧修订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加快完善企业投资备案制,大力推行代建制,建立政府投资后评价制度和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度。(4)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认真做好政府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和调整一批审批项目,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建设服务型政府。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5)继续深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以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业绩考核、薪酬管理、产权转让、产权管理、投资管理、风险规范等制度,建立起更加符合出资人要求,符合企业发展实际,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体系。加快国有企业调整重组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加强对全区还没有改制的规模以上企业进行跟踪指导,推动国有资本向大企业和重点优势产业集中。(6)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扩大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加大财政税收、信用担保和投融资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进一步提高非公有制经济比重。(7)加快推进农村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抓好华侨农林场改革,加快农村小型水利管理体制和基层农技管理体制改革。(8)深化社会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领域改革,建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体制机制。(9)继续加强与东盟、港澳台的合作,进一步深化与泛珠三角、长三角、西南地区经济合作,大力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以及中越“两廊一圈”建设,加快推进在交通、能源、产业、物流、旅游、信息等重点领域的合作项目建设,全力办好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及商务与投资峰会、第四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以及在台湾举办第五届桂台经贸交流会的筹备工作,继续加强对日韩、中东、欧美等其他区域合作,务实启动一批经贸项目合作。(10)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做好产业链招商、定点定向招商工作,扎实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建设和完善项目库,推出一批优质大项目向区外、境外推介和招商,提高承接产业转移质量和水平。(11)加强重大外资项目的协调、跟踪和服务工作,加快推进外商投资和借用国外贷款项目的实施,提高利用外资规模和水平。(12)努力扩大对外经贸规模,充分利用国家鼓励扩大外贸出口的政策,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加快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深入开拓东盟市场,积极开发中东等新兴市场,加快培育出口产业集群,综合运用税收政策、外贸发展基金以及加大金融扶持等手段,促进出口企业降低运营成本,重点支持汽车及零部件、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电子信息等拥有自主品牌、核心技术的产品和农轻纺矿等优势产品扩大出口。用好国家支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向中西部转移政策措施,大力承接加工贸易转移,促进产业发展,扩大加工贸易规模。充分利用国家新的边贸政策,争取更多的政策转移支付资金,支持边贸小额贸易出口,扩大边境小额贸易和边民互市贸易。充分利用国家批准广西与东盟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的机遇,进一步扩大对东盟贸易规模,扩大能源、原材料和先进技术设备的进口。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简化通关手续,创新监管模式,促进口岸通关提速增效。(13)鼓励企业“走出去”,广泛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继续加快对外投资步伐,重点到东盟国家投资办厂,建立境外生产制造基地、资源开发加工基地和农业生产加工基地。积极推进中国(广西)—印尼经济贸易合作区和中国—埃塞俄比亚农业技术示范中心等境外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对外承包工程,积极鼓励企业承揽附加值高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带动大型成套设备、机电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
(九)着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1)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全面落实就业促进法和鼓励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等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就业培训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大力开发就业岗位,以发展促就业。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促进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加强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及时帮助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实现就业。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和“全民创业技能培训计划”,提高农民就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加强失业预警和失业调控,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创业服务体系建设。(2)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城乡低保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建立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对象待遇水平、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逐步提高村干部待遇水平,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在2008年的基础上提高10%,确保调整后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提高全区失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参保的农民工享受同等待遇标准。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做好新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全区14个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70%以上。努力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华侨农林场职工、农民工等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推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引导鼓励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月平均保障标准,全年新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困难救助补助资金7.87亿元。加强民政设施和残疾人设施建设,开工建设一批市县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项目,以及一批儿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落实好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提高月补助标准,全区新建和维修改造乡镇敬老院250所,新增床位8000张,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35%以上。(3)大力培养引进人才, 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高技能人才和新型农民实用人才。创新人才使用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强对全区科普事业发展的规划指导、政策协调,加强科技馆等科普场馆和设施建设,培养壮大一批科普创作队伍,继续举办科技活动周等重大科普活动,提高全民科技素质,促进全民创新创业,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4)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继续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扎实推进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两免一补”工作,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尤其是要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加大教育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新开工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157个,竣工116个项目;指导还没有示范高中的32个县(区)按照标准创建示范高中并做好评估验收工作;启动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新开工一批市、县职教中心、技工学校建设项目,竣工24个项目;继续推进广西大学“211”工程三期、省部共建广西民族大学,以及广西中医学院仙葫校区一期、桂林旅专新校区二期等一批高等学校基础设施及重点学科建设。(5)加快发展卫生事业。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继续提高新农合农民参合率。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争取启动区、市、县卫生监督所,区、市精神病院标准化,重大疾病预防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新开工186个乡镇卫生院,226个村卫生室项目,完成763个乡镇卫生院、14个县中医院、51个县妇保院基本医疗设备招标采购工作,争取启动一批按标准化建设的县医院和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和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新开工北海、钦州、百色等3个中医院项目,争取启动一批城市社区卫生项目、市以上重点中医院和广西药用植物园项目建设,开工建设自治区重点医院项目。(6)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兴起文化建设新高潮,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广西文化艺术中心、广西铜鼓博物院、广西美术馆等项目,加强市县两级群众艺术馆、文化站、图书馆、博物馆和“农家书屋”等建设,争取开工302个乡镇文化站。创作推出一批舞台艺术精品。继续做好文物普查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古籍保护工作。积极推动桂林文化产业园、北部湾经济区文化产业圈及广西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建设2.7万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实施重振广西体育雄风行动计划,建设广西运动训练基地、红水河流域民族体育工程、中越边境全民健身工程等,扶持发展传统民族体育,加快发展体育产业。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7)继续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新机制建设,建立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推进优生优育。实施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出生缺陷干预措施,在农村实行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使计划生育家庭走上少生快富之路。新开工201个基层计生服务设施项目。(8)加大扶贫开发力度。进一步加大石山地区、边境地区、革命老区、生态公益林区、水库库区扶贫和异地安置力度,全面启动第三批1164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工作,加快实施桂西五县、兴边富民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9)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成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国家级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救援基地(北部湾经济区)项目立项,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严格市场准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平安广西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完善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积极支持驻桂部队和国防建设,加强边海防建设,做好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民兵预备役工作。(10)继续实施为民办实事工程。重点在社会保障惠民工程、教育惠民工程、乡村社会服务工程、村村通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农村沼气池工程、兴边富民和桂西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廉租住房保障工程、茅草房改造和桂西北少数民族村寨防火工程、大中型水库移民和桂东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方面继续为民办一批实事。同时,加快推进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项目收尾工程建设,完成年度计划投资32.15亿元,确保剩余的13类民心工程在年底前全部建成,广西体育中心主体育场、广西妇女儿童医院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前建成投入使用。加快推进百色起义、龙州起义纪念公园等项目建设,确保80周年纪念日前建成。
(十)着力搞好经济综合管理和运行调节。(1)加强形势分析和政策研究,积极争取国家尽快出台支持广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政策文件。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跟踪分析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走向,研究落实国家扩大内需各项政策的配套措施。(2)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加强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搞好经济运行的监测预测,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加强能源原材料供需形势分析,抓好煤电油运组织协调。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3)抓好市场价格调控。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保护价政策,抓紧恢复和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适时疏导部分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矛盾,进一步加强民生价格和收费监管力度,加强对垄断行业的成本监审,继续开展涉企和涉农价费检查,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和巡查。(4)加快推进“十一五”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的组织实施,抓紧做好“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深入分析未来一个时期国内外发展环境变化趋势,准确把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特征,找出制约经济社会长期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并提出有效破解这些问题的路径和方向,形成编制“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
加速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扩大投资规模,是我区实现保增长的重要动力、扩内需的重要内容、调结构的重要抓手。必须把项目建设尤其是重大项目建设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和关键举措,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力度,以抓好项目开竣工为重点,尽快上一批支持“三农”、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完善基础设施、促进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等方面的项目。今年自治区统筹推进建设的重大项目共563个,总投资1003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超过1304亿元。
(一)新开工项目。共190项,总投资543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51亿元。其中:新开工重大项目127项,总投资437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40亿元;预备开工63项,总投资105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亿元。项目主要包括:
(1)重大产业方面,开工防城港钢铁基地、北海林浆纸一体化、平果铝电解铝二期、贵港三水铝土矿综合利用示范、来宾铝板带及原铝配套二期、柳工机械扩能改造、南宁麦斯综合鞋业制造、桂林风力发电机产业化、桂林雁山动漫展示制作研发、梧州林产林化、梧州木薯燃料乙醇、玉柴柴油机铸件一期、龙潭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河池环江硫化工产业链、华润(武宣)水泥生产线、贺州新凯骅木业高密度纤维板、崇左湘桂糖业浆纸及食品包装配套、雨润食品扶绥产业化基地、广西农垦西江产业园区太阳能电池生产线、钦州皇龙物流等项目。
(2)基础设施方面,开工南宁至昆明铁路新线、德保至靖西铁路、玉林至合浦铁路、沿海铁路扩能钦州至防城港段和钦州至北海段,南宁外环高速公路,贵港至梧州、桂林至三江、阳朔至鹿寨、河池至都安、岑溪至水汶高速公路,南宁机场航站区扩建、桂林机场航站楼扩建、柳州机场扩建,长洲水利枢纽3线和4线船闸、百色水利枢纽二期、郁江老口航运枢纽、防城港20万吨级进港航道、防城港403-407号泊位、钦州港大榄坪3-8号泊位,防城港红沙核电站、南宁电厂、贺州电厂、合山电厂上大压小工程、资源金紫山风电场、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31座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广西城市规划建设展览馆、南宁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凭祥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一期、南宁五象大道八尺江桥、桂林万福路西延长线一期、钦州环城东路、防城港东湾大道、贺州城区新建道路、来宾桂中大道延长线、百色竹洲大道、农垦产业园区主干道等项目。
(3)社会公益方面,开工广西财院相思湖新校区、广西师大漓江学院雁山校区二期、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明阳校区、桂林职教攻坚一期、梧州职业学院二期、防城港职教中心、田东县职教中心、钦州中医院迁址新建,百色起义、龙州起义纪念公园和东兰革命烈士陵园扩建等项目等项目。
(4)生态节能环保方面,开工世行贷款南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柳钢循环经济试点、广西广维节能减排重大技改,柳州官塘片、三江、柳城、融水、融安、桂林雁山区、灵川、岑溪、苍梧、铁山港、东兴、企沙工业区、钦州河东、浦北、灵山县、钦州港一期、桂平、贵港城东、贵港江南、田东、凌云、宜州、天峨、巴马、凭祥、扶绥、来宾合山、南宁三塘污水处理厂、桂林东区污水处理厂扩建、临桂新区、梧州第二污水处理厂、钦州大榄坪工业区、靖西、隆林、平果35个污水处理工程,岑溪、凭祥、东兴、阳朔、昭平、平果、浦北、田林、富川、田东10个县(市)垃圾处理工程。
(二)续建重大项目。共260项,总投资3432.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44亿元。项目主要包括:
(1)重大产业方面,续建金桂林浆纸一体化、靖西铝加工及配套二期、来宾铝板带及原铝配套、广西资源再生综合利用中心、南宁绿洲离子膜法烧碱生产、柳州正菱机械装备制造、柳州化工烧碱及聚氯乙烯生产、昊华南方(桂林)企业搬迁及产品改造提升、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产业化、中国电子北海产业园、防城港天宝沥青、玉柴柴油机零部件生产及包装、台泥(贵港)水泥生产二期及余热发电、大桂山林场人造板、南丹南方冶炼锌铟技改、中晟东泰(南宁)蛇毒分离、南宁国际综合物流一期、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凭祥物流三期等项目。
(2)基础设施方面,续建南广铁路、贵广铁路广西段、湘桂铁路扩能改造、田东至德保铁路,河池支线机场,六寨至河池、宜州至河池、钦州至崇左、玉林至铁山港、六景至钦州、百色至隆林、兴安至桂林高速公路,贵港至梧州航道、右江鱼梁航电枢纽、西江航运干线桂平航运枢纽二线船闸、防城港501-502号泊位、钦州港大榄坪1-2号泊位、北海铁山港区3-4号泊位,贺州上程水电站、防城港500千伏海港等输变电工程、桂林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桂中治旱红河渠补水及节水改造、贵港郁江北堤扩建、南宁北湖路北延长线、柳州沿江道路扩建、桂林机场路改造、梧州西江三桥、钦州沙井大道至钦州港一级公路、玉林火车站综合改造、贺州堤路园(江南段)、百色城市环路及主骨架道路、河池南桥至板立道路、明阳工业区道路工程等项目。
(3)社会公益方面,续建广西大学“211”三期、广西中医学院仙葫校区一期、桂林医学院新校区、桂林电子科大信息科技学院新校区、广西师大雁山校区三期、桂林工学院雁山新校区、桂林旅专新校区二期、广西民族学院相思湖新校区、广西银行学校相思湖校区、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金陵校区、河池学院东校园扩建、广西民族文化开发、南宁市民中心、柳州游山湖体育公园、桂林华奥国际射击射箭比赛训练基地、梧州妇女儿童和青少年及体育中心、钦州职业教育中心、贵港职业学院搬迁、贺州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南宁一级强制戒毒所等项目。
(4)生态节能环保方面,续建世行贷款广西新农村生态家园富民工程、世行贷款广西综合林业发展和保护工程,灵川、灵山、平果、平南、田东、扶绥、鹿寨7县以及贵港城西、明阳工业区污水处理厂,亚行贷款南宁城市环境改善、南宁水环境综合治理、梧州地质灾害整治、贵港东湖整治、玉林水环境综合治理、广西中保能生物质气化示范等项目。
(三)竣工投产或部分投产的重大项目。共113项,总投资117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10亿元。项目主要包括:
(1)重大产业方面,投产中石油钦州1000万吨炼油厂、靖西铝加工及配套、银海铝电解铝技改、田东锦鑫4A沸石和聚合氯化铝、柳州运力专用汽车公司搬迁技改、桂林福达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华润水泥(南宁)新型水泥生产及低温余热发电、北流海螺水泥、华润水泥(平南)第4和第5条生产线、河池化工扩能改造和热电联产、来宾丹宝利酵母、中信大锰天等锰矿深加工、广西明阳生化木薯变性淀粉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钦州—南宁和柳州—桂林成品油管道工程等项目。
(2)基础设施方面,投产洛湛铁路(永州至岑溪段)、沿海铁路扩能改造应急工程、钦州港至大榄坪铁路、防城南站至企沙铁路,钟山至马江、马江至梧州、岑溪至筋竹、灵峰至八步高速公路,右江航运建设那吉枢纽、防城港13-17号泊位、桥巩水电站、长洲水利枢纽、大化水电站扩建、大墩海220千伏等输变电工程,南宁大桥、柳州东堤路及沿江景观工程、桂林东二环路、北海铁山港供水厂及管网、钦州临海工业区原水输水二期、防城港木头滩补水工程、贵港港罗泊湾作业区二期等项目。
(3)社会公益方面,投产广西妇女儿童医院、广西体育中心主体育场、日元贷款广西人才培养、广西科技图书文献馆、柳州党校迁建、南宁师专专升本崇左校区一期、崇左市人民医院等项目。
(4)生态节能环保方面,投产玉林、河池、来宾三市城市垃圾收运及处理工程,桂林西城区污水系统工程,来宾B电厂脱硫、田东电厂脱硫等项目。
为实现重大项目建设目标,必须着力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统筹推进新开工重大项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新开工项目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统筹投资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相关部门、项目所在市县、项目建设业主、项目咨询设计招标监理施工单位、金融机构和监督管理部门,合力推进项目新开工。完善滚动调整机制,对一些意义重大但前期工作尚未成熟的项目,待其前期工作达到一定深度后,再适时增补列入重大项目开工计划。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二是加快项目审批核准速度。对需要国家审批核准的项目,落实部门和领导责任,强化重大项目驻京工作组平台作用,加强跟踪衔接,争取国家早批复早核准早落实。对属自治区审批权限的项目,进一步下放项目审批核准权限,除国家明文规定必须由国家和自治区审批外,其余全部下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构同级的相关部门审批;对新开工重大项目继续实行联合审批;改进项目咨询评估审查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优化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加强行政审批全程指导和规范服务。三是着力解决用地难问题。积极争取一些重大项目通过列入国家专项规划,使用国家用地指标。自治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安排自治区层面新开工重大项目和各市急需建设项目。项目选址尽量少占耕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尽可能利用存量土地,更多地满足中小项目建设用地。切实加强征地拆迁工作,落实自治区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征地拆迁补偿新标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和拆迁户的利益。四是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工程质量责任制,健全项目跟踪管理和监控制度,加强项目督查和稽察,确保把项目建设成为优质项目、安全项目、廉政项目。五是加强项目谋划储备。按照国家扩大内需调整结构的方向、重点,加快完善2009-2012年重大项目储备,力争一批项目列入国家规划和投资计划。着眼于我区未来发展全局,在培育千亿元产业、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升综合交通水平、发展现代能源产业、完善重大水利设施、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等方面超前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力争一批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和专项规划。六是加大前期经费投入。进一步完善以项目业主为主体的多元前期工作经费投入机制,积极探索向社会公开选择前期工作业主,研究建立项目前期工作投融资平台,各级政府增加前期工作经费投入。
附件:
1. 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2. 200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