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09年在建水利重点工程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农机)局,市水投集团: 为了贯彻落实水利部、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建设年”和建筑施工安全“双基(基层、基础)建设年”的有关要求,现将《2009年度重庆市在建水利重点工程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在建水利重点工程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切实抓好安全监管工作,为全面完成全市水利重点工程建设任务,推进重庆水利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2009年度重庆市在建水利重点工程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0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四次全会,加快推进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的关键之年。抓好水利重点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对于顺利推进全市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站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认真落实工程建设安全监管责任,着力开展"三项行动",突出"三项建设",狠抓"双基"工作,添措施,压事故,确保全市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任务。 一、总体思路及工作目标 2009年,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观念,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强化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为我市水利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平安和谐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加快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通知》渝办发(2007)180号,全面负责"六定一管"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市水利投资集团全面负责水利重点工程直管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水投集团,要按照《重庆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所管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全面落实工程建设业主、施工、监理等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抓好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工作。 2009年度,市局将重点检查新开工的重点水源工程和城市堤防工程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二)认真开展"三项行动",加强"三项建设" 2009年,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水利部"安全生产建设年"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三项行动",即:安全执法行动、隐患排查行动、安全教育行动;加强"三项建设",即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着重对违反水利工程建设程序、违法开工项目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对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落实安全预警预案、度汛方案;加强对施工企业新职工、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工程安全措施投入保障体系建设,对安全机构建立和安全员配备等情况进行重点督促检查。 (三)扎实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双基"建设 2008年12月4日,市政府刘学普副市长在市建委调研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座谈会上,明确提出2009年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双基(基层、基础)建设年"。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水投集团,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监管,重点在以下方面取得实效。 一是严把工程建设招投标关口。严格执行《重庆市水利建筑施工企业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着力构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是启动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从业人员职工健康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由市水投集团首先在集团公司内部、大足玉滩水库、巫溪中梁水电站、云阳县水务局、大学城供水共5个单位先行试点,然后全市逐步推广。 三是大力开展"农民工"培训。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水投集团要对施工企业"农民工"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市水投集团要积极组织开展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的"三类人员"进行安全专项培训。 四是加大对施工企业安全投入监督检查。市水投集团要对新开工的"直管"重点水利项目规定计提安全投入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 市水利局将对市水投集团"直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督促施工企业安全投入到位、安全防护设施到位。 五是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市水利局每个季度组成检查组对"直管"和"六定一管"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四)严格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考核。市水利局将继续把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纳入2009年度对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禹王杯"考核内容。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水投集团,要按照以上总体目标要求,针对所监管项目单位制定安全监管考核具体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