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岩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第一、二医院,市中医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等5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闽卫疾控[2008]151号)、省卫生厅《关于认真做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通知》(闽卫疾控发明电[2009]20号)、市卫生局等5部门《关于在全市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龙卫疾控[2009]2号)和全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培训会精神,切实做好我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卫生局及各乡镇卫生院要切实加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领导,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向当地政府领导报告并取得政府在经费等方面的支持和各有关部门的配合,成立政府和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活动。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级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成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强化免疫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实施和异常反应应急处置等工作。市卫生局成立龙岩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龙岩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傅兴书市卫生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吴锡包市卫生局调研员
副组长:李荣荣市卫生局副局长
罗招福市疾控中心主任
成员:陈宝洪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袁志豪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李发金市卫生局疾控科副科长
翁秀山市卫生局卫协会主任、基妇科负责人
钟仁昌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陈前进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龙岩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技术指导小组名单
组长:罗招福市疾控中心主任
副组长:陈前进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吴浩峰市第一医院儿科主任
成员:张烈湖市第一医院内科主任、主任医师
张炎安市第一医院急诊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刘志芳市第一医院儿童心理副主任医师
邱秀珊市第二医院内科主任、主任医师
王加东市第二医院儿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张经义市第二医院急诊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孙家敏市第二医院疾病感染科主任、主任医师
曾宪茂市第三医院精神科副主任医师
徐清市第三医院心理治疗师主治医师
吴海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
陈庆平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副科长
阎建平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科科长
何春荣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科副科长
2、全面落实责任。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以县为责任单位,强化预防接种单位的责任制,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责任制管理。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加强指导、监督,对于工作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期间,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领导带班制度,认真接待群众的来电来访;各地卫生部门不安排其他大的活动和会议,集中全力,确保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措施,细化方案,全面做好强化免疫工作
1、周密部署,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召开由各预防接种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所有参加活动的医务人员和学校分管领导、医务室负责人和相关老师及员工参加的培训会,通过培训,统一要求、统一思想;要根据《2009年龙岩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抽调辖区医疗卫生单位的医务人员参加麻疹强化免疫活动,从人力、物力上保障强化免疫各项工作;医务人员要与街道、居委会及村干部等共同做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预防接种等工作。市第一、二医院及市中医院要抽调临床医务人员支持保健科做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确保强化免疫活动各阶段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2、深入细致调查,全面掌握目标儿童。各级各单位要围绕重点环节,认真组织好调查摸底工作,挨家逐户和逐片逐校开展拉网式入户入校摸底调查,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校、不漏一人,特别要加强流动人口目标儿童的摸底调查,防范漏查漏人,如实掌握应接种儿童数量,摸清底数。根据省卫生厅要求,各地调查摸底务必于2月25日前完成,并上报有关数据。
3、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强化免疫活动家喻户晓。各县(市、区)要在2月23日开始持续至活动结束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海报、宣传单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意义、接种对象、接种时间、地点等,在每个设立临时接种点的托幼机构和学校、车站、市场、农村集市、每个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小区)、矿区等张贴活动公告、发放宣传单、张贴“公告”与宣传标语,宣传活动要做到家喻户晓。省卫生厅确定“12320海西健康热线”为麻疹强化免疫期间群众咨询电话,于2月20日至3月20日重点受理相关咨询工作。我市的“12320海西健康热线”要开通并接受群众咨询,各有关单位要做好部署,确保群众能24小时得到咨询服务。各地要公布24小时咨询电话,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
4、加强防范,做好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准备工作。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期间,各县(市、区)和市第一、二医院及市中医院要统筹安排医疗资源,做到每个接种点安排一名临床医师,负责异常反应的医学处理;抽调儿科、急救、内科、药剂等学科的医务人员组成1-2支医疗救治队伍,配备救护车随时待命,以保证异常反应得到及时有效处理,防范群体性、特别是心因性异常反应的发生。市第一、二医院要抽调儿科、急救、内科、药剂等学科的医务人员各组成1支市级防范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应急工作队,组成人员名单于2月20日上午下班前报市卫生局疾病控制科。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组织参加省卫生厅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培训班人员开展对县级医疗救治队伍的扩展培训,市疾控中心应于2月24日前组织对市级防范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应急工作和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技术指导小组成员的培训。各级防范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应急工作队成员和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技术指导小组成员在强化免疫活动期间都不安排出差任务。市卫生局根据省疾控中心下发的《关于印发麻疹疫苗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处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电子版从FTP“龙岩市邮局/计免信箱/2009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目录下载)制定《龙岩市麻疹疫苗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卫生应急处置预案》(附件1),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有关医疗单位也要制定相关预案。
5、加强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卫生局要会同教育等部门开展对辖区内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联合督导检查,对前期准备、调查摸底和现场实施等各阶段进行全程督导,采取巡回督导和定点督导相结合,督导人员要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要安排每个乡镇至少有1名以上县级督导组人员;要制定督导工作方案,细化督导工作要求,明确督导方式与方法、督导内容、督导人员职责和责任范围。市级督导人员安排见“龙岩市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督导人员安排表”(附件2)。各县(市、区)要做好迎接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的督导工作。省卫生厅将于2月下旬和强化免疫期间开展麻疹强化免疫准备工作(督导要求见“省卫生厅关于对麻疹强化免疫前期准备工作进行督导的通知”)和现场实施情况的督导。市卫生局将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开展市级的联合督导。
6、规范做好信息报送,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根据省卫生厅的要求,各级疾控机构要通过省疾控中心FTP网每日汇总上报工作进展,以掌握各地工作进度。市疾控中心要加强督导,督促县级疾控机构按要求每日报告工作进度并每日汇总整理全市工作情况上报省疾控中心和市卫生局麻疹强化领导小组。
龙岩市卫生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1:
龙岩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卫生应急处置预案
为保证2009年龙岩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顺利实施,预防或尽可能减少麻疹疫苗预防接种后疑似异常反应的发生,及时调查、处理和上报可能出现的疑似异常反应,防止事态的扩大,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定义
1、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在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的可能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且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反应。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分为:一般反应、异常反应、疫苗质量事故、实施差错事故、偶合症、心因性反应、不明原因等。
2、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同一时间、同一接种地点和/或同一种疫苗、同一批号疫苗发生的2例以上相同或类似的疑似异常反应事件。
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使用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4、以下情形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1)因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接种后一般反应
(2)因疫苗质量不合格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
(3)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
(4)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后偶合发病
(5)受种者有疫苗说明书规定的接种禁忌,在接种前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未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接种后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者病情加重
(6)因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的心因性反应。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领导小组。市及各县(市、区)卫生局要成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可能发生的麻疹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断和处理工作。龙岩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傅兴书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吴锡包市卫生局调研员
罗招福市疾控中心主任
成员:陈宝洪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袁志豪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李发金市卫生局疾控科副科长
陈开红市第一医院副院长
涂梅市第一医院医务处主任
黄永清市第二医院副院长
丘如诚市第二医院医务处主任
陈前进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吴海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
阎建平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卫生局办公室,负责处置人员、车辆和物资协调工作,并落实医疗专家组。
2、成立麻疹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市及各县(市、区)由临床医学、流行病学、药学、心理学等专家组成有“麻疹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当地可能发生的麻疹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技术指导、调查、诊断和处置工作。在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期间,诊断小组成员应服从安排,随时待命。
3、成立“麻疹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组。市、县、乡级应成立由儿科、急诊科等相关科室经验丰富的医护人员组成的“麻疹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组”,负责当地可能发生的麻疹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对症治疗、处理和及时上报工作,在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期间随时待命。各接种点接种时应至少配备一名临床医生,负责协助辖区各接种点接种人员,对发生的疑似异常反应病例进行及时诊断、治疗、处理。参与救治人员必须具备资质,救治行为必须合乎技术规范(见《指导意见》附表1)。
4、成立麻疹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小组。市及各县(市、区)要成立“麻疹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小组”或指定专人,公布联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负责当地疑似异常反应的初步调查、处理、资料上报及与各相关小组的联络工作。市疾控中心要成立市级麻疹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小组,市级联系人为吴海(联系电话:2223384、手机13600998859)。
三、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事件的分级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龙岩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事件分级,现将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事件分为:
1、一般事件(Ⅳ级):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可能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医学事件。非群体性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事件,无人员死亡,未引起公众高度关注。
2、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指群体性反应,两个以上相同或类似疑似异常反应病例在时间、地区和/或接种的疫苗方面相关;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事件;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等。
3、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指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事件。
四、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报告
㈠报告范围
报告的范围为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的所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包括一般反应、异常反应、疫苗质量事故、实施差错事故、偶合症、心因性反应、不明原因等。应特别关注以下病例:
1、注射部位出现脓肿;
2、被卫生人员或公众认为与免疫接种有关的需要住院的病例;
3、被卫生人员及公众认为的与免疫有关的死亡病例;
4、群体性心因性反应;
5、被卫生人员或公众认为与免疫接种有关的其它严重或不寻常的医学事件;
㈡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儿童监护人姓名、现住址、接种疫苗名称、剂次、接种时间、发生反应日期和人数、主要临床经过、就诊单位、临床诊断、诊断单位、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日期等。
㈢责任报告人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接种单位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均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的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㈣报告的时限及方式
1、一般事件的报告
(1)接种点发生疑似异常反应后,在对症治疗的同时,要立即通过电话或传真于2小时内向县级负责麻疹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值班人员报告。各医疗机构、接种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AEFI登记与报告按《指导意见》附件2填写。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期间,各级负责麻疹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人员应每天收集接种疑似异常反应报告情况,按《指导意见》附件3填写,逐级上报,报表通过FTP或电子邮箱上报。
(2)所有发现的麻疹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病例(包括一般反应)均应做好登记工作,并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上报。
(3)麻疹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病例还应通过监测系统个案录入后作网络直报。
(4)在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结束后,各级负责麻疹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人员仍要密切关注预防接种后一段时间内发生的异常反应病例,加强监测,及时上报。
2、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除比照一般事件进行报告外,事发地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上报本级政府和龙岩市卫生局;龙岩市卫生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龙岩市政府报告并同时向省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报告。县级在初步核实后,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应规定网络直报,并分别完成初始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3、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除比照一般事件进行报告外,事发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上报本级政府和龙岩市卫生局;龙岩市卫生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龙岩市人民政府和省卫生厅报告;县级向上级报告同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应规定进行网络直报,并分别完成初始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省卫生厅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省人民政府。
五、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置
疑似异常反应调查的目的是尽快查明病因,防止更多病例出现,避免由于异常反应成为社会热点而妨碍正常的免疫接种活动。应按照边调查、边核实、边抢救、边处理的原则,科学有序、及时有效地控制事件的发展。调查内容见《指导意见》附件4--《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调查表》。
1、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理
县级麻疹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小组成员在接到异常反应发生的报告后,立刻出发并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根据报告内容,核实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基本信息、发生时间和人数、临床表现、初步诊断、疫苗接种等情况,完善相关资料,做好深入调查的准备工作。
(1)判定为一般反应的,做好登记工作并密切观察;给予对症治疗、处理;
(2)初步判断为个体发生异常反应的,立即通知县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进行调查诊断,联系救治小组及时进行诊治,如果需要技术援助,立即向市级提出请求;协助市级调查处理;同时保存所有可能与异常反应发生相关的物证(疫苗、注射器等)。
2、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的处理
发生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时,封存接种点本批次疫苗,暂停该接种点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同时加强其他接种点异常反应监测,按照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症状特点和诊断标准,开展病人筛选,并立即向龙岩市麻疹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报告。龙岩市麻疹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刻出发并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首先应根据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概念和分级标准判定是否为一起群体性接种反应。如已确定是一起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发生原因,需要采取的改进措施,保持公众对接种疫苗的信心,并判定与接种疫苗的因果关系,龙岩市卫生局组织对事件综合评估,确认是否启动《龙岩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Ⅲ级响应。如果需要技术援助,立即向省卫生厅提出请求。
(1)群体性心因性反应:发生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时,应立即暂停接种,在尽快消除疑虑,隔离管理的前提下,迅速开展以下工作:(a)了解掌握病情,及时选派当地有影响的临床、流行病学专家进行现场调查,掌握发病情况和可能的诱因,及时处理首发病例。(b)妥善处置和治疗患者,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合理解释;可采用心理治疗,用语言暗示并配合适当理疗或按摩,催眠疗法、解释性心理疗法,引导患者及其家长正确认识和对待致病的精神因素,帮助其认识疾病性质。(c)若诊断明确后,应避免重复检查和不良暗示,并对症治疗。(d)争取当地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对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儿童家长、学校老师,特别是在群体中起“核心”作用的人物,进行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相关单位要向儿童家长耐心解释本病发生的原因,答复问题应明确肯定,解除可能有任何后遗症的顾虑。(e)尽快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减少紧张气氛,缩短“非常状态”的时间,尽快使学习、生活转入正常化,有利于病例症状消失后回到一个安全的环境,不致再发。(f)防止人为渲染,在调查和控制事件的过程中,要防止宣传媒体和人员的盲目参与,扩大事态,参加现场调查的人员应保持镇定和良好的秩序,以防人为的渲染、扩大,加重患者的心理负担。
(2)接种事故:因造成接种事故原因多样,有用错疫苗、剂量过大或重复注射、接种途径错误、接种部位错误、继发感染、接种技术不规范、接种对象选择不当等。因此,在发现接种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停止接种、及时调查、查明原因,并采取针对性治疗措施,积极救治患者。
(3)质量事故:当怀疑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与疫苗或注射器材质量有关时,需保存相应的样本,以便后期开展相关检测。立即停止接种,并向龙岩市卫生局报告,由龙岩市卫生局向省卫生厅报告后,省卫生厅根据调查诊断和检测结果通知停用可疑批号的疫苗或注射器材。
3、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的处理
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时,立即暂停接种,封存接种点本批次疫苗,省级麻疹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采集相关标本进行检测,动员家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尸体解剖,确认死亡原因,必要时请法医参加,判定死亡与预防接种的因果关系,对偶合死亡的事件,也要做好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及时公布调查结论,防止少数别有用心的人造谣惑众,保持公众对接种疫苗的信心。并由省卫生厅立即组织对事件综合评估,确定是否启动《福建省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Ⅱ级应急响应。
六、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诊治
1、疑似异常反应的诊治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指导意见》附件1要求执行。为应对可能发生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各县(市、区)必须准备至少一辆救护车,作好急救物资准备,驾驶员通迅保持24小时畅通。在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实施期间随时待命,一旦需要,能立即出发赶赴现场。
2、麻疹疫苗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治疗。麻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大都为过敏反应,一般进行抗过敏治疗即可。如出现休克,肾上腺素为首先急救药。治疗如很快好转、恢复,无需入院。如病情较重,应派救护车立即送往当地综合性医院治疗。必要时根据《福建省、龙岩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调动辖区所有卫生医疗资源参与治疗。具体治疗原则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指导意见》附件1要求进行处理。
七、宣传沟通与信息发布
卫生部门在处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时,要与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配合,在做好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上,应做好与媒体、受种者或监护人、公众的宣传与沟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解释,化解事件当事者双方的矛盾和冲突,减少或平息社会负面影响,使当事者能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或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程序配合做好事件的调查、取证、鉴定和处理工作。
各级政府、卫生部门和新闻媒体应按照《卫生部关于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的要求,客观、公正地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信息的发布与通报工作。减少事件的社会不良影响,形成有利于事件处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1)一般事件由当地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发言人向媒体和公众发布正确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发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信息。
(2)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按《福建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卫生厅向社会发布。各市、县人民政府及其他部门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信息。
八、善后处理
在疑似异常反应的原因调查明确结案后,由福建省卫生厅负责对所有确诊的麻疹疫苗接种后异常反应病例进行善后处理。补偿办法及费用参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和《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如事件当事者直接进行法律诉讼,由法院受理,并按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九、事后评估
1、事件处理完毕后,市及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及时将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包括:事件报告记录,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小组成员名单,调查处理方案,调查及检验、诊断记录和结果材料,鉴定材料,控制措施及效果评价材料,总结及其它调查结案材料等。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对事件的调查处理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事件发生、发展、现场调查、患者救治、所采取的措施、鉴定、处理效果和社会心理等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发现不足,进一步提高以后处理类似事件的应急能力和水平。
附件2:
龙岩市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督导人员安排表
一、督导时间
2月20日~3月13日开展现场督导。
二、督导小组安排
㈠巡回督导组
第一组组长罗招福,督导县别新罗区、连城县;
第二组组长陈前进,督导县别上杭县、武平县;
第三组组长陈建安,督导县别漳平市;
第四组组长宋瑛,督导县别长汀县;
第五组组长郭华南,督导县别永定县。
机动组组长吴锡包,成员市卫生局、市教育局等部门有关人员。
㈡定点督导组
新罗区:赖洪蝉、陈益林、林梅艳、林文革
漳平市:何春荣、陈杰雄
永定县:黄开华、郑禄祥
上杭县:陆敏、郑清花
武平县:赖红连、郑建莉
连城县:袁洪斌、阙金财。
长汀县:胡全斌、林艺杰、温建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