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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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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  江苏省淮安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淮政办发〔2009〕20号
【发布日期】 2009-02-19
【实施日期】 2009-03-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  现将《淮安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淮安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务信息工作水平,推动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政府决策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  一、总体要求

  突出政务信息工作目标分档考核,突出提高领导批示率,突出提高省级以上信息刊物采用率,突出调研信息以文辅政作用。

  二、考核范围

  各县(区)政府办公室,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  三、考核目标

  全市政务信息考核分五个档次:

  (一)各县(区)政府办公室每月报市政府办公室信息20条以上,其中每月市采用10条以上,每月报送2篇以上调研类信息(包括约稿调研信息)。盱眙县、洪泽县、淮阴区(省政务信息直报点)每月被省录用1条以上,全年总分在1800分以上;涟水县、楚州区(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直报点)全年被省录用10条以上,全年总分在1500分以上;金湖县全年被省录用8条以上,全年总分在1000分以上;清浦区、清河区全年被省录用5条以上,全年总分在800分以上。

  (二)淮安经济开发区,市公安局、水利局、交通局、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局、统计局、物价局,淮安质监局,每月报送信息15条以上,全年报送6篇以上调研类信息(包括约稿调研信息),其中每月市采用6条以上,全年省采用4条以上,全年总分在800分以上。

  (三)市劳动保障局、房管局、民政局、外经贸局、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环保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广局、科技局、信息产业局、审计局,淮安工商局、药监局、银监局,市国税局、地税局,人行淮安市中心支行,每月报送信息10条以上,全年报送4篇调研类信息(包括约稿调研信息),其中每月市采用4条以上,全年省采用2条以上,全年总分在500分以上。

  (四)市粮食局、农机局、农业开发局、林业局、供销总社、司法局、人事局、旅游局、安监局、体育局、国资委、人口计生委、法制办、外侨办、人防办、盐务局、国家安全局、地震局、民族宗教局,淮安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每月报送信息5条以上,全年报送2篇调研类信息(包括约稿调研信息),其中每月市采用2条以上,全年省采用1条以上,全年总分在200分以上。

  (五)其他部门和单位,每月报送信息3条以上,每月市采用1条以上,全年总分在80分以上。

  四、评分标准

  (一)市政府办公室采用信息:《要情快报》采用信息1条得5分,被市领导批示的另加10分;《专报信息》采用每篇得20分,被市领导批示的另加15分;《政务信息分析》,每次约稿有反馈的得5分,被录用的得20分,被市领导批示的另加15分。被《淮安市政务信息》选用报省的,每条得5分;被选用报省政府门户网站的,每条得3分。

  (二)省政府办公厅采用信息: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的,按照省得分乘以5倍,省领导批示的每条另加100分,其中:《信息简报》、《江苏信息摘编》采用,每条25分;《专报信息》采用,每篇75分。被省政府门户网站录用的,每条得15分。

  (三)国务院办公厅采用信息:被国务院办公厅信息刊物采用每条得100分,被国务院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另加200分。

  (四)同一条信息被两个以上刊物同时采用的,取最高得分,不累加计分,不重复计分。

  五、考核程序和标准

  (一)全市政务信息考核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评比表彰。

  (二)考核采用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以年度考核为主。市政府办公室每月将各单位信息采用条目、得分和累计积分情况通报至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  (三)市政府办公室按年度依据单位所在档次得分高低,评定产生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取消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评先资格。

  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考核标准:1.单位领导重视信息工作,有明确分管领导,并定期研究、督促、检查信息工作开展情况;2.县(区)政府办公室有专门的信息工作机构,其他部门和单位有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信息工作队伍相对稳定;3.将信息报送工作列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考核内容;4.建立信息采编、报送、反馈、督办等工作制度;5.上报市政府办公室的信息质量较高,得分在同档次信息单位中位居前列;6.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及时完成约稿信息;7.对本地区、本部门内重大事件、重要情况无迟报、漏报、误报现象。

  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考核标准:1.热爱政务信息工作,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2.采编上报信息数量较多、质量较高、信息工作成绩突出;3.对本地区、本部门内重大事件、重要情况无迟报、漏报、误报现象。

  (四)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室依据评比条件直接评定;先进个人采取逐级推荐办法,最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审定,原则上被评为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的,可以推荐1名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  六、奖惩措施

  (一)对被评为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予以表彰及奖励。

  (二)对长期不报信息或信息报送目标没有按时完成的县区和部门,将给予通报批评。

  (三)凡发生重大紧急信息瞒报、迟报和误报的,除通报批评外,还将取消当年评选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资格。

 

七、本办法自2009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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