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09年毒鼠强监管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临港新城管委会,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毒鼠强专项整治,巩固毒鼠强专项整治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市不发生毒鼠强重大投毒、中毒事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2009年毒鼠强监管工作意见,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毒鼠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创新工作举措,有效防止毒鼠强投毒中毒事件在本地区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继续保持毒鼠强投毒、中毒事件的“零记录”, 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工作重点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毒鼠强专项整治是事关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大事。各地、各相关部门务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充分认识毒鼠强的危害性,要从我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幸福江阴”、“平安江阴”的高度,把监管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 (二)广泛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作用,利用镇、村(社区)、企业、学校的板报、宣传栏等广泛宣传毒鼠强的危害性,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对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主动参与,积极举报毒鼠强违法犯罪行为。 (三)落实责任。要按照工作职责和一把手负责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责任制度、台帐制度、安全防范制度、市场暗访制度、市场承诺制度、预警应急处理机制、快速反应机制等长效监管机制,着力推进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凡因行动不到位、监管不落实、责任不明确等原因造成毒鼠强中毒事件和投毒案件的,将依据相关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四)强化考核。要加强平时的经常性督查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市场信息,及时查处毒鼠强违法行为。市政府将进一步强化对各地毒鼠强监管工作的考核,组织实施平时暗访督查和年终联合检查相结合的百分制考核。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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