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市城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
荆州区、沙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9年是建国60周年的喜庆之年,是我市省级卫生城市创建之年。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形象,现就做好2009年市城区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创建省级卫生城市为中心,扎实抓好城市环境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作,改善和保障民生,积极推进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卫生示范社区创建、管理机制创新,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确保创建工作目标实现,推动荆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1、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一是加强市政项目建设。重点完成荆沙河疏浚工程和草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以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刷黑改建北京路、荆沙路、白云路、红星路、红门路等城区道路。二是加强亮化工程建设。重点完成东门景区亮化工程,全面整修更新城区路灯,达到装灯率100%、亮灯率80%的创建标准,美化城市夜景,提升城市品味。三是加强重点环卫设施建设。加快集美垃圾发电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四是加强背街小巷基础设施建设。维修改造社区街巷道路,消除“断头路”、“坑洼路”,完善排水管网、路灯等配套设施,抓好街巷行道树、社区游园绿化,解决一批居民反映强烈的“路不平、下水堵、灯不亮”的问题。 2、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管理。一是完善规划工作。加快编制《荆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详细规划》、《植物多样性规划》,满足城市绿化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突出多样性的需求。二是严格绿线控制。重点加强居住小区建设项目和园林绿化工程的审批、验收工作。三是加大建设力度。改造北京路、塔桥路、红门路、红星路、白云路、荆南路、南环路等主次干道绿带和318国道夹角游园、政协游园、园林北路游园,新建荆沙大道、荆沙河绿化景观带,增加和调整古城墙内外、城区空闲地绿化,确保增面积、上档次、创特色、出亮点。 3、深化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1)加强违章搭建拆除力度。市城区各区要继续保持拆违高压态势,以居民小区为重点,分期分批开展拆除违章建筑(构)物的整治行动。大力加强源头治理,以街道社区为基础,强化前置管理,加强日常巡查、报告、查处,逐步形成城管局、街道、社区、居民“四为一体”的监管体系,有效防止违章搭建现象发生。 (2)大力整治占道经营。坚持“严管主次干道、规范街巷小区”的原则,采取“以区为主、部门联动、疏堵结合、规范管理”的办法,全面推行城管队员包路段、包社区、包门店的“三包”责任制,严格执行门店划线管理,积极推动农贸市场新建、改建工作,引导商户入场入室经营。同时,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周边和章华寺、老南门等旅游景点周边,北京路、荆中路、迎宾路、大庆路、南湖路、长港路、杨林堤路、太师渊路、红门南路、航空路、人民北路,小北门转盘流动摊点占道、劳务占道和门店出店经营的问题,改变长港路农贸市场、燎原市场、新生市场、蛇入山市场等集贸市场外延的状况,取缔北京中路农行、荆州中路花台、新南门夜市排档占道经营的现象。 (3)强力整治交通秩序。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麻木”、“摩的”的查禁力度,严肃查处车辆乱停乱放、乱调头、超速行驶、违禁行驶和人员随意穿行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取缔畜力车、农用车、板车、三轮摩托车等禁行车辆运输货物的现象。着力抓好摩托车非法营运、闯红灯、不靠道路右侧行驶的整治,确保道路交通秩序安全、通畅、有序。 (4)扎实推进城区主次干道餐饮业禁煤工作。环保部门要在上半年全面开展主次干道餐饮业禁止使用燃煤宣传教育工作,下半年开始推进。重点是拆除、改造、更新现有燃具设施,推广使用液化气、天然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加强新、改、扩饮食建设项目管理,逐步改善城区空气状况,提高城区卫生质量。 (5)大力开展城乡进出口、结合部环境整治。市城区各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十号路、锣场以及城区内318国道、207国道、沙洪线道路两侧进行“清渣除障治乱”的综合整治。重点抓好暴露垃圾清理,违规广告标语标牌清除,违章建筑、残墙断壁拆除,占道经营整治,沟渠污染治理,路面维修、路灯整修、绿带美化,垃圾池、柴草区定点堆放的工作,改善城郊结合部基础设施滞后和管理薄弱的现状,促进城乡环境卫生协调发展。 (6)加强建筑工地周边环境和散体流体物质运输车辆撒漏整治。市城区各区城管部门要严格工地出入“三有二不”的管理(有硬地、有冲洗设施、有门前保洁措施,后档板不超高、车轮不带泥)。要加强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运输的管理,严肃查处运输车辆泄漏、撒漏和飞扬的现象,严厉打击无牌、无证、超时、超线、超范围的运输行为,改变建筑工地影响周边环境卫生的状况。 (7)强化“五小行业”、户外广告、殡葬市场整治。卫生部门要牵头负责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小餐馆,证照不全、卫生条件较差的小旅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网吧、小浴池的整治,整改不达标的责令停业。民政部门要牵头负责出殡车辆运行线路和乱抛纸钱的管理,加大违法丧葬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推广环保花圈租用工作,推进文明殡葬建设。城管部门要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审批程序,着力解决违章设置、无序设置的问题。 (二)提高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1、加强环卫作业管理。市、区两级城管部门要推行环卫作业定人、定岗、定标、定考的目标管理,严格沿街门店单位自备容器、定时倾倒的管理,扩大上门收集垃圾路段范围,推进社区垃圾屋建设试点。重点加强薄弱时段、重点道路、主要街巷通道、城郊出入口的巡查考核,着力解决保洁不到位、收集清运不及时、垃圾运输撒漏、社区和城乡结合部环境“脏乱差”的问题,确保城区市容市貌整洁美观。 2、开展环境卫生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市城区各区要按照以点带面、典型引路的思路,采取分片实施、整体提升的办法,以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社区为突破口,以环境整治为抓手,在全市范围开展环境卫生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着力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牛皮癣蔓延、网线杂乱、违章搭盖等突出问题,提高人居生活环境质量。6月份,组织召开沙市区永红社区、荆州区宾兴街社区、荆州开发区玉桥社区创建评比现场会。 3、完善“门前三包”管理。城管部门要合理划分主次干道市容环境环卫责任区,区城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做到四个结合:与日常检查考核相结合,与创卫市领导暨部门包路责任制相结合,与“十乱”(乱搭乱盖、乱堆乱放、乱牵乱挂、乱扔乱倒、乱贴乱画)治理相结合、与违章处罚相结合,确保临街产权单位、门店 “门前三包”工作落到实处。 (三)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 1、完善检查考核办法。市城管部门要出台城市管理工作检查考核标准,推行量化考核评比。要完善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重大活动、节假日检查相结合的城市管理工作检查督办机制,做到周检查、月讲评、季小结、年总结,促进城市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2、实行检查通报制度。市城管部门要定期向市政府通报各级各部门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的情况,每月在新闻媒体、城管信息网站公示评比排序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3、开展“城管进社区”活动。坚持执法重心下移,各城管职能部门要在社区公示包片执法人员工作职责、执法内容、管理层次和程序、联系电话以及办事时限等内容,加强与街道、社区、居民沟通联系,达到延伸管理、服务便民的目的。 4、推进市场化改革,探索“以钱养事”的新机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环卫作业、绿化管养等非经营性作业服务改革。积极推进现有环卫专业公司有序竞争,逐步推行街道社区环卫服务作业公开招投标、专业化管理、公司化运作,促进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四)加强城管知识宣传。 1、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黄金时段、重要版面,开辟专栏、专访、热线,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报道先进典型和事迹,曝光不文明行为,形成“报纸有文、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栏目有图”的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广大市民共同关注、理解、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 2、开展城管知识宣传月活动。3月份,市城管部门要组织城管职能部门在中心广场、街道社区,采取设宣传点、发宣传单等方式,面对面与群众交流,倾听心声,受理咨询,解答疑惑。 3、加强社区阵地宣传。充分利用社区论坛、橱窗、画廊等宣传平台,紧密结合社区群众性文体活动,以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城管知识。让广大群众“看得见、听得进、说得出、记得住”,潜移默化中提高认识,规范言行,养成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重点抓好社区宣传专栏设置工作,每个社区不少于3个。 4、加强学生宣传教育。联合市文明办、市教育部门深入学校,开设专题课堂,发放宣传手册,增强学生的城市意识、卫生意识、法制意识,培养爱城护城的良好习惯,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起到“宣传一个,带动一家”的效应。 (五)推进文明执法建设。 积极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树立正确执法理念,建立以教育为目的的预警执法制度。转变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现象,严肃查处“吃、拿、卡、要”等行为,树立和谐城管、亲民城管的良好形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并将其纳入议事日程,狠抓落实。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区级政府要对辖区的城市管理负主体责任,发挥街道社区基础作用,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工作。要落实分级负责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大城市管理经费的投入,保障城管工作经费、办公设施、人员待遇所需资金,促进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又要树立“大城管”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加强市区联动,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抓好城市管理工作,完成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任务。 (三)加强考核,兑现奖惩。 市城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政府赋予的组织规划、综合协调、检查督办等职能,加强日常督办检查,定期通报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及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报告。对年终考核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不能评先,单位不能评为文明单位。对达标先进部门以及工作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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