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文化厅关于开展“十一五”文化经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调研的通知
各市文化局: 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文化创新的政策”的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文化强省建设步伐,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要求,为研究制定“十二五”文化经济政策提供决策依据,省文化厅决定对我省“十一五”前三年文化经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研时间及范围 “十一五”前三年(2006年-2008年),全省各市、县(市、区)、乡对文化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调查内容 (一)“十一五”文化经济政策中期落实情况(2006年—2008年) 1、省、市、县、乡级财政每年文化事业支出情况,是否高于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增幅; 2、省、市、县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列入文化事业支出预算情况,是否在2005年实际拨付数的基础上每年适当增加; 3、各级财政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业务活动经费的保障情况,图书馆购书经费和博物馆文物征集经费是否得到基本保证; 4、省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文艺精品创作和生产、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艺术精品收藏、文化市场管理等各项经费安排情况,市、县财政有关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及地方资金配套情况; 5、省、市、县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投入情况,“十一五”新增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情况; 6、对江苏地方特色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以及高雅艺术的扶持政策情况。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保障情况,如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服务;政府以购买和补贴等方式向基层、低收入和特殊群体提供免费文化服务; 7、农村文化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级财政支出预算情况,以及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情况。新增文化投入是否主要用于农村。“三下乡”、“三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实施情况; 8、农村乡镇综合性文化站、村文化室建设投入情况,无房站和面积不达标站解决情况,文化站运转经费和业务活动经费保障情况; 9、农村文化市场开发情况,农民文化消费需求情况; 10、各地扶持文化产业发展情况和重点文化企业发展情况,文化产业生产总值以及占当地GDP的比重; 11、各地财政、税务等部门实施那些扶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12、各地社会力量对公益性文化单位和公益性文化活动的捐赠和赞助情况。 (二)各地有关部门制定贯彻落实“十一五”文化经济政策实施办法情况以及地方配套的政策、规定情况。 (三)各地在贯彻落实“十一五”文化经济政策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后两年加大文化经济政策贯彻落实力度的措施。 (四)对江苏“十二五”文化经济政策的建议和展望。 三、文件依据 (一)《省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苏政发[2006]113号)。 (二)《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 (三)《江苏省“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 (四)《江苏省“十一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江苏省文化厅2006年2月) 四、有关事项 1、省厅拟于近期由厅领导带队,对相关市、县(市、区)进行调研,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请各市、县(市、区)文化局根据调查内容作好有关资料的准备。 2、为切实作好此项调研工作,请各市文化局确定专人负责,并于3月20日前将调研报告及调查表报送厅计财处。总联系人:姚宁、胡和平,联系电话:025-87798852、025-87798846;电传:025-87798856。要求调查表以电子表形式报送。 调查表发送至电子邮箱:leyaoyao121@hotmail.com 联系人:姚军,联系电话:025-84699826 调查表电子表下载网址:www.jscnt.gov.cn/jswht
二OO九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调查表及填表说明.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