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规划局关于《2009年酒泉市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任务》的通知
肃州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市城乡规划局制定的《2009年酒泉市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任务》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
2009年酒泉市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任务 (市城乡规划局 二○○八年十二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酒泉市加快城市化发展纲要》精神,加快园林城市建设步伐,根据《酒泉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创建园林城市年度任务分解情况,现就2009年城市园林绿化提出如下建设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组织、全民参与、科学规划、稳步实施的原则,切实落实绿化系统规划,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及绿地指标进行建设,积极推广节水型绿化,以乡土树种为主,形成乔、灌、花、草有机搭配的特色绿化体系,大力加强城市绿线管制,严格控制绿地率指标,建立健全绿化管理法规体系,以增加老城区中心绿量为重点,继续抓好单位庭院绿化,着重提高绿化管护水平,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切实提高绿地建设的档次和水平,塑造城市形象,美化城市景观,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绿化指标的全面完成,努力构建以人为本的人居环境。 工作目标:在省级园林城市的基础上,为2015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打好坚实的基础,以酒泉市区城市绿化建设年度指标分解任务为依据,完成老城区、新城区、玉管局、工业园区共58项绿化建设项目,新增城市各类绿地面积81.5万平方米,使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4.2%,绿地率达到30.5%,人均公共绿地8.4平方米,概算投资共计约3476万元。 二、具体绿化建设任务 1、公共绿地(小游园)建设,计划完成7项工程,新增绿化面积4.58万平方米,概算投资308.3万元。 一是在世纪大道北段结合水系景观建设,完成40米宽中心景观绿化工程,以及绿化隔离带、行道树建植工程,新增绿化面积3.2万平方米;二是完成阳关西路南侧(新苑学校北侧)绿地建设任务,新增绿化面积1340平方米;三是在拆除灯光球场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完成规划体育公园(原教场)绿化建设任务,新增绿地面积6500平方米,为市民创造良好的运动、休闲场所;四是完成东街分院北侧小游园建设任务,美化区域环境,新增绿地面积3800平方米;五是完成北环西路南侧(三幼对面),东方大明房产公司开发住宅楼前绿化改造,使之与怡心园小游园统一连片,新增绿化面积600平方米;六是完成雨花园商业街(南段)西侧道路中心花坛建设任务,新增绿化面积400平方米;七是完成世纪大道北段东侧(国税局楼前)路侧绿地,新增绿化面积800平方米。 2、北大河文化旅游产业园绿化建设,计划完成3项工程,新增绿化面积10.06万平方米,概算投资516.6万元。 一是完成北大河城区段南岸已平整8.26万平方米土地的景观设计、灌溉系统及绿化建设任务,建植苗木,形成乔、灌木合理搭配的景观带;二是在北大河南岸现有绿化带基础上,再建设长6公里宽6米的绿化带(飞天路北大河桥至连霍高速公路段北大河桥段),新增绿化面积1.8万平方米;三是进一步提升会丰园景区绿化水平和景观档次。 3、城市出入口绿化景观建设,计划完成9项工程,新增绿化面积11.08万平方米,概算投资619.6万元。 一是完成飞天路、肃州路路侧绿地的改造、建设任务。在沿路各单位围墙外除预留5米人行道外其余全部进行绿化建设,具体任务为:玉管局怡静园沿飞天路南侧、肃州路东侧绿化;兆琪园沿飞天路南侧、肃州路西侧绿化;百合园沿肃州路东侧、酒火路西侧绿化;承瑞园沿飞天路西侧、敦煌路南侧绿化。共新增绿化面积6.28万平方米;世纪明珠小区沿飞天路、安康路路侧2130平方米绿地;十四号生活基地沿飞天路东侧6380平方米绿地;二是将世纪湖东侧(原桑奥汽修厂45亩用地)清理、整治,进行绿化建设,新增绿化面积3万平方米;三是完成原市政管理处三角绿地(烈士陵园南侧)建设任务,与立交桥桥头绿化连成一片;四是完成解放北路西侧玉管局疗养院外围墙前(门店拆除)绿化任务,新增绿化面积1500平方米;五是完成老城区金水湾小区、鑫隆花园、新世纪花园(东段)沿酒金路路侧绿化任务,新增绿化面积2000平方米;六是启动酒航路(城区段)东侧长约5公里、宽300米的城市防护林带建设,由肃州区政府具体负责分期实施,建成苗木基地或动员农户种植经济林,形成入口景观区;七是完成酒航路南段东侧殡仪馆服务区前绿化,新增绿化面积6000平方米。 4、道路广场绿化建设,计划完成10项工程,概算投资40万元。 一是完成安康路(南段)道路绿化;二是完成雨花园商业街西侧道路绿化工程;三是完成南后巷、兴民路、西环南路等部分路段2公里的行道树补植任务,栽植苗木200棵;四是完成盘旋中路(酒泉宾馆、电信公司等单位门前)人行道行道树种植任务;五是完成世纪大道北端道路隔离带及人行道2.8公里绿化任务;六是完成阳关路西段行道树和分车带绿化任务各2公里;七是完成酒金路南侧改造段2公里行道树植树任务;八是完成邮电街北段0.4公里行道树植树任务;九是完成新民路拓宽段0.5公里行道树植树任务;十是完成神州路北段(盘旋西路北段)行道树种植任务。 5、工业园区绿化建设,计划完成4项工程,新增绿化面积21.3万平方米,概算投资710万元。 一是全面完成工业园区西园中心景观带绿化工程,新增绿化面积20.1万平方米,同时完成西园管理服务区绿化工程,新增绿化面积1.2万平方米;二是西园围绕风电产业园的建设,完成园区、道路绿地建设任务;三是南园以现有绿化带为基础,合理搭配乔灌木,改造高新路、大得利(南顺路)路等路段总长为5公里的绿化带;四是继续加大对入驻企业庭院绿化实施的督察力度,使各企业单位绿化能够达标,(争取建成三年以上的企业、企业绿化能够达标完成)为园区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6、庭院、路侧绿化建设,计划完成25项工程,新增绿化面积36.3万平方米,概算投资1434.7万元。 庭院、小区绿化以创建“花园式单位、园林式住区”为动力,实施限期达标制度,严格执行庭院绿化达标标准,提高绿化水平。按照“谁开发、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一是督促、落实各责任单位完成新城区区检察院、惠泽苑小区、天气雷达测控中心、金泰家园、龙泽苑小区、西苑小区、长安大厦、区国税局、天怡家园、安泰小区、宏泰小区、百安小区、明珠家园、康盛雅苑等14家单位,完成门前沿路绿地建设及庭院绿地建设任务,新增绿化面积6.9万平方米;二是督促落实老城区巨龙景园一期、福华鑫苑、鑫隆花苑、鑫发家园、安康家园、新世纪8号、9号楼、瑞和园小区、世纪明珠花园等11家单位完成庭院绿化建设任务,新增绿化面积3.5万平方米;三是进一步加大玉管局绿化建设,计划落实天润园、红芍园的绿化任务,新增绿化面积约24万平方米。通过以上单位、小区庭院绿化建设,新增绿化面积共计36.3万平方米,新增达标单位9个,同时加大对已建成单位的庭院绿化改造,增加绿化面积,努力使园林式住区占居住区总数的40%以上,达标单位占单位总数的50%以上,总达标率达到45%以上。 三、具体要求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城市绿化是营造良好环境、改善市民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是提升城市形象的关键措施。创建国家园林化城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对于提升城市生态品质、打造“和谐、优美、健康、环保”的人居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主动性,加强组织领导,组织精干人员,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大落实力度,确保绿化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城市园林绿化涉及各个部门和单位,涉及千家万户,肃州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负责,齐心协力,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工作落实。市规划局要切实履行绿化规划的监管职能,加强对全市绿化规划的监督、协调、检查和落实工作,尤其是要做好对新建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查和绿化建设任务的落实工作,并与相关单位签订《庭院绿化建设任务书》,有效落实庭院绿化建设任务;市建设局要在发挥职能作用的同时,重点做好对社会力量进行城市绿化建设任务的衔接和落实工作,协助规划局和肃州区政府做好酒泉市区的园林绿化工作。肃州区政府要全面负责酒泉市区内的各项绿化工程建设的督促、检查和落实,并做好新城区各项绿化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别要协调搞好玉门油田生活基地各项绿化工程的协调落实工作。市房管局要加强对各住宅小区和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好已建住宅小区的庭院绿化建设管理养护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小区绿化管护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小区绿化工作,提高小区绿化档次和品位,打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 3、强化宣传,积极组织全民参与城市绿化。肃州区要进一步加强对义务植树的组织与监督管理,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市、区两级政府以及工商、交通、运管、教育、卫生、商务、民政、双拥、中小企业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组织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校师生、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医疗卫生系统从业人员、宾馆饭店从业人员、驻酒部队官兵及享受低保政策的市民等各行各业、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工投劳,参与义务植树活动,为美化家园积极做贡献。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各行各业和全社会关心绿化、支持绿化、参与绿化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