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二○○九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山县、灵寿县、井陉县、赞皇县、行唐县、元氏县、鹿泉市、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2009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石家庄市二○○九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提高森林防火工作整体水平,根据《河北省森林防火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及《石家庄市森林防火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提出二○○九年春季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范围 平山县、灵寿县、井陉县、赞皇县、行唐县、元氏县、鹿泉市、矿区8个山区县(市)、区。 二、工作重点 一是隐患排查;二是打击野外违法用火;三是森林防火宣传。 (一)隐患排查 要以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为依据,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原则,坚持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全面排查与分类整改相结合、集中排查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实行属地负责,分级督导;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梳理问题,登记建档;随查随改,强化调度,注重实效,努力减少森林火灾隐患和发生,坚决杜绝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1工作任务 此次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重点是村以上行政区域交界处,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大面积成片林区,重点设施、城(镇)、村(屯)周围,林区施工、建设单位,林区林缘坟头、地块等存在火灾隐患问题的区域。 重点排查整改以下三个方面: ①责任落实方面:责任区划定及责任人不明确;没有按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防火机构、编制、专职人员不健全;防火专项经费不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不完善;火灾肇事者和责任人不能依法依纪得到追究等问题。 ②火源管理方面:防火宣传教育不到位(山区村庄森林防火标语警句和碑牌数量不足、不能做到随处可见,农村广播宣传不足,未给中小学生上森林防火安全知识课);火源管理措施不落实,违法用火查处不力;防火检查站、瞭望哨未设或形同虚设;护林员、巡逻队员不足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③火灾扑救方面:应急预案不科学实用或落实不到位;专业(半专业)扑火队没建立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火场通讯联络不畅;扑火组织指挥不力或不规范,指挥员、专业扑火队未进行扑救专业知识培训。 2基本方法 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县(市)、区政府统一领导,乡(镇)和相关单位具体操作,各级防火主管部门加强督导。基本方法是采取自查自改、核查整改、重点督改。 ①自查自改。各乡(镇)、各有关单位依据本次排查整改方案进行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②核查整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对本地火灾隐患排查核查,并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对乡(镇)难以解决的问题上报县(市)、区。 ③重点督改。市森林防火主管部门负责对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督导,依法督促各级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限期整改;对较大的火灾隐患,要分别报请政府挂牌督改。 3工作步骤和组织领导 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由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拟用2个月时间,分三个阶级实施: ①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2月20日至2月28日)。 各级、各单位主要开展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层层制定排查整改方案。 ②组织实施阶级(2009年3月1日至4月10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辖区、本系统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梳理问题,集中整改。对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列出清单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防火安全,并报告当地政府,由森林防火主管部门分别发出限期整改法律文书。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对8个山区县(市)、区逐一检查,对排查整改工作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问题,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各县(市)、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 ③总结阶段(2009年4月10日至4月20日)。 各级、各单位要组织检查验收,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专题排查整改报告。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在对本地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综合分析后,提出下一阶段整改火灾隐患的对策建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导各有关部门制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计划和方案,落实整改目标和责任,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督促落实。 (二)打击野外违法用火 1工作任务 一是生产性火源,主要是:燎地边、烧茬子、烧荒炼山、火烧采伐剩余物、烧灰集肥以及林区烧炭、烧砖瓦、烧石灰、火车汽车喷漏火、施工爆破、林区冶炼等。二是非生产性火源,主要是:野外吸烟、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烤火、野炊、烟囱跑火、小孩玩火等。三是故意纵火行为,主要是存有不满情绪和偏激行为的人员。 2进度安排 我市“打击违法野外用火专项行动”拟用3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实施: ①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3月1日—3月5日)。 各级、各单位主要开展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层层制定行动方案。 ②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3月5日至5月20日)。 ③总结阶段(2009年5月20日—5月31日)。 3采取措施 ①划定森林防火戒严区,规定森林防火戒严期,发布森林防火戒严决定。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依据《森林防火条例》,适时提请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布森林防火决定。对生产、非生产用火严格控制,对违法野外用火实施重点打击,对故意纵火者严厉打击。 ②组织打击力量。要求所有护林员、检查站、瞭望哨人员坚守岗位,确保自己的责任区不发生违法野外用火;林区农村依据村规民约对违法野外用火者给予惩处;林区每个乡镇成立打击违法野外用火巡逻队,由县主管部门依法委托或授权行使违法野外用火行政处罚权;要求县林业局整合防火、森林公安、林政、林业工作站等执法力量,组成打击违法野外用火宣传执法队,逐乡、逐村、逐场、逐段、逐地块、逐山头,打现行、抓典型,该拘的拘、该罚的罚、该捕的捕;市、县两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有关部门,抽调得力人员派出督导组,逐乡、逐村巡回督导检查。对违法野外用火专项打击开展不力的,依法追究乡村有关领导的责任。 ③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要求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明确职责,加强与宣传、环保、公安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提高专项行动的效果。同时各县(市)、区成立专门机构,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三)森林防火宣传 1时间安排 3月份为“森林防火宣传月”。 2宣传内容 ①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意义。森林防火事关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生态环境建设和人类生存条件的改善。 ②宣传《森林法》、《刑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使人民群众真正知法、懂法、守法。 ③宣传燎地边、山上吸烟、上坟烧纸等野外随意用火是违法行为;未成年人和精神不健全人野外用火,造成火灾事故的,监护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④宣传森林防火常识和扑救火灾的安全避险知识。 ⑤宣传正面典型和曝光典型案例,以达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 3宣传形式 ①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市、县、乡各级都要拿出一定资金,增加一批宣传设施,利用各种手段,大张旗鼓、不遗余力地宣传森林防火。各县(市)、区主管县(市)、区长也要在本县电视台上作电视讲话,并不定期的插播公益性森林防火广告。 ②利用规范性碑牌、标语宣传。各山区县(市)、区在本辖区重要地段设置固定宣传碑牌,在林区公路两侧醒目处书写、更新规范性标语警句。平山、井陉、赞皇、灵寿四县每县设置碑牌不少于40块,书写、更新标语警句不少于100条;鹿泉、元氏、行唐、矿区四县(市)、区每县设置碑牌不少于20块,书写、更新标语警句不少于50条。各旅游景区永久固定性宣传碑牌不少于5块,景区门票上印刷森林防火注意事项。 ③出动宣传车。各县(市)、区至少要装备1—2辆载有扩音宣传设备的宣传车,深入山区村镇巡回宣传。 ④深入开展“五个一”宣传活动。即对全县中小学生普遍上一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课;对山区每户家庭发放一张“明白纸”;对山区施工作业人员、外来打工人员普遍进行一次森林防火宣传培训;对痴、呆等特定人员进行一次调查摸底,明确监护人的责任;对全县护林员及专业管理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或演练。在防火宣传上,真正做到大张旗彭、“铺天盖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其它要求 (一)这次春季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打击野外违法用火、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政府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市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部署、组织和协调,负责对各县(市)、区的排查整改、宣传工作进行督导、抽查、点评、验收、通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指挥部统一部署,各司其职,配合整改。市林业局公安处负责打击野外违法用火专项行动的部署、组织和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本辖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打击野外违法用火、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的实施方案,要抄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二)各县(市)、区要建立简明档案,建立通报协调和联合办公制度。我市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五下班前,各县(市)、区将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打击野外违法用火、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验收组对各县(市)、区排查整改工作进行抽查、考评和验收,对排查整改活动行动迟、进度慢的地方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三)进入临战状态。入冬以来,我市降雨量极少,形势严峻,各县(市)、区专业扑火队要时刻保持临战状态,按照扑火预案要求,充分做好扑火机具、扑火物资的物质准备和扑救大火的思想准备工作,进一步提高处置火灾的应急反应能力。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拉得出,打得响,真正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四)坚持以人为本。我们要从预防和扑救两方面入手。一是搞好培训,对专业扑火人员要进一步加强科学扑火的战术训练,特别是安全自救的科目训练。坚决杜绝扑火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二是要检查好各种扑火机具、通讯工具,备好各种扑火物资。三是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工作,各县(市)、区要严格遵守火灾报告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昼夜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火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政府主要领导。对省、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和气象部门通知的卫星监测异常热点,要迅速核实,及时反馈,确保火情信息畅通、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