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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口岸与海防办《漳州市口岸通关部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增长具体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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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福建省  
【发文字号】 漳政办〔2009〕36号
【发布日期】 2009-02-23
【实施日期】 2009-02-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口岸与海防办《漳州市口岸通关部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增长具体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闽政办(2008)220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市口岸通关各部门认真研究,根据漳州实际,提出具体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增长的贯彻意见和措施。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市口岸与海防办汇总整理了《漳州市口岸通关部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增长具体措施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并组织传达,切实做好服务企业工作,推动我市外经贸持续稳定发展。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漳州市口岸通关部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增长具体措施的实施意见

市口岸与海防办

(二○○九年二月十一日)

 

  一、漳州海关

  (一)加强领导,确实提高通关效率。成立“支持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协调小组”,由分管领导牵头,帮助解决企业通关过程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上报新情况新问题,为总关决策提供服务;切实落实“24小时预约通关”等一系列便捷服务措施,做到非查验出口货物当日放行,预约查验出口货物当日验放;审价报关单在资料齐全、真实、有效的情况下,进口2个工作日内、出口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价作业;出口报关单证明联签发时间由原来企业申请后5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

  (二)实行担保通关,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非AA类企业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担保的前提下,采取先放后税等快速通关措施;如果企业提供银行担保确有困难,采用特事特办,报总关、总署审批后,实施资产质押担保;对于资金特别困难企业,经批准提供银行担保或货物抵押后,实行分批缴纳税款;在综合评估企业的类别、资信、守法状况的基础上,适度缩小征收保证金的范围和金额,增加加工贸易企业风险保证金担保形式。

  (三)推进业务改革整合,提高物流效率。全面推进区域通关作业改革,推广进出口货物“多点报关、口岸验放”新模式,落实“提前报关、实货放行”等便捷通关措施,为企业通关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更优质的服务;在招银港区继续推行移场查验、海上驳运、内外贸同船运输等多项创新业务;加强与各口岸查验部门的协调配合,支持漳州依港立市、工业强市,创建良好的口岸通关软环境。

  (四)支持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积极推动扩大出口。继续加大改革力度,推进加工贸易监管流程再造工程,扩大联网监管和电子帐册管理;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联系,推动保税仓库、保税园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发展保税物流业,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简化加工贸易成品、半成品、边角余料的内销审批手续,缩短内销归类、审价、审单、征税时限,实现出口、内销“两条腿”走路,促进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五)加大风险管理力度,最大限度地方便守法企业。落实新的企业分类管理制度,落实重点企业联络员制度,对重点企业实现VIP服务,确保守法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出口顺畅;加强政策宣传,采取调查研究、座谈宣讲、个性指导等方式,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使企业和管理相对人及时了解新近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进出口政策,为其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大海关政务公开力度,强化海关统计预警功能,方便企业办事,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六)贯彻“宽严相济”政策,确保合法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继续保持打私高压态势,但在具体的核销、稽查等项工作中,尽可能减少因案件处理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冲击和影响;对没有主观故意的轻微违规行为,重在教育整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关区自主品牌企业发展,维护良好的外贸进出口市场秩序。

  二、漳州检验检疫局

  (一)落实服务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1、继续落实出口食品、农产品减免收费,实施出口纺织服装产品检验费降低30%的政策,确实减轻企业负担。

  2、落实2009年新增纳入法检目录或增补进出口海关监管条件的商品实施过渡期的临时性检验检疫措施要求,过渡期不收取检验检疫费。

  3、对诚信管理A级企业,减少监管频率,减少抽检比例,减少检测项目,降低检测费用。

  (二)增强服务意识,促进企业发展

  4、积极帮扶企业应对日本肯定列表、欧美技术法规等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及时、有效通报与漳州出口产品密切相关的国外技术壁垒信息以及最新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等,对涉及的企业施行“一对一”帮扶,免费为企业培训和提供专业咨询指导,帮助企业改进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增强竞争力。

  5、积极开展对外注册推荐工作,促进符合进口国要求的企业拓宽外贸出口渠道。

  6、增强服务企业意识,为企业争创名牌、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等方面提供资信支持。

  7、加大新增的自贸区原产地签证的宣传和工作力度,指导出口企业用足用好普惠制等各种相关优惠政策,帮助企业获得更多的关税减免。

  8、对重点项目进口成套设备实施项目管理制度,成立项目服务工作小组,密切跟踪项目进展,提前介入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对古雷石化、福欣不锈钢等项目采取特事特办措施。

  9、落实《海峡两岸直航货物检验检疫特别管理办法》,放宽对台小额贸易货物的监管措施,在漳州港办与漳浦办设立进境台湾水果、蔬菜、水产品专门报检窗口,全天候预约报检和报检服务,对进口台湾的鲜活产品实施便捷和限时放行的检验检疫措施,继续支持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和发展,促进漳台经贸发展。

  (三)提高服务效率,加快通关速度

  10、加大“直通放行”、“绿色通道”等制度的推广力度,实施与海关联网核查机制,将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及进出口货物全部纳入直通放行,在全省乃至全国其他口岸直通放行,落实好辖区“绿色通道”企业应享受的便捷措施,促进漳州市出口产品的快捷通关。

  11、提高厦门港一体化口岸通关效率,落实同港同政策,促进漳州港海上过驳业务进一步发展,为漳州港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12、继续推进实验室能力建设,提高检测水平,延长实验室工作时间,进一步缩短检测周期。

  13、加强风险分析管理,对低风险产品实施审单放行模式,做到当天报检,当天办结,提高货物通关速度。

  14、加大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创新步伐,提高检验检疫监管有效性。降低来料加工、进料加工项下的进口原辅材料等商品的抽查检验比例。

  (四)夯实服务基础,促进地方发展

  15、认真总结漳州平和蜜柚区域化联动管理经验,大力推进漳州出口麻竹笋罐头原料基地、漳浦供港保鲜蔬菜基地、南靖出口白背木耳基地建设。

  16、大力推广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不断推进漳州出口蔬菜、食用菌、水产、水果、花卉等出口食品、农产品标准化种植养殖建设。

  17、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水平,实现与厦门检区的更深度融合。

  18、进一步落实国家质检总局“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28条意见”,落实厦门局与漳州市政府、厦门局与深圳局、漳州局与漳州海关签署的备忘录的相关工作任务,提高条块、检检、检关合作新水平,促进漳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漳州边检站

  (一)开展走访活动。采取上门走访、错时走访、现场走访和登船走访等方式,全面走访港区企业、外轮代理公司和来港船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船舶动态,协助企业解决经营困难,为入出境船舶提供便利。

  (二)实行“三个延伸”服务。

  l、口岸经济发展到哪里,边检服务就延伸到哪里。将边检的服务贯穿到开放口岸的申报、建设、验收、运行环节,减少重复建设,为拟对外开放口岸实行“三个一次”服务:项目立项前组织一次边防检查法律法规宣讲,项目立项后每季度一次现场指导,项目完工后一周内组织一次验收。

  2、服务对象的需求在哪里,边检服务就延伸到哪里。根据口岸实际,灵活实行“窗口前移”服务,在业务量相对集中、常年对外开放的口岸安排警力成建制进驻机制,建立服务窗口;在阶段性对外开放或边防检查业务量较小的口岸,在船舶入境前派出警力进驻,建立服务窗口;为特大业务、特殊业务提供“主动服务、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服务。

  3、港区管控实施到哪里,边检服务就延伸到哪里。实行紧急登、离船员工“免排队”服务,对因身体问题、家庭变故或船舶业务需求等原因需紧急登、离船员工优先办理手续;为出入境船员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开设“船员心理咨询室”,免费为出入境船员提供心理咨询;制作“港区一卡通”温馨提示卡、边检服务指南和登陆指南,为船员登陆活动提供便利,促进口岸周边服务业发展;刻制船员家属登轮加注章,为船员与家属团圆提供便利。

  (三)实行“法律援助服务”。设立爱民法律服务站,开通法律援助热线,定期为港区企业员工提供边检法律法规咨询和培训,解答法律问题,协助解决涉法问题。

  (四)实行“提前介入”服务。在外轮进靠修造船厂前,提前派员办理船舶入境手续、签发船员登陆证和相关人员的登轮证,减少外轮等待进厂维修时间,提升外轮修造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石码港区外轮修造业务提速。

  (五)实行“点对点”服务。指定检查员为“服务专员”,专门负责为经常出入境的船舶、固定航班船舶和港区大型、重点企业提供点对点服务,并定期和服务对象沟通交流信息,大幅度提高通关效率,提升口岸综合竞争力。

  (六)实行“特事特办绿色通道”服务。在出入境船舶或船员遇到紧急事务(如船舶故障、船员伤病)等情况时,优先为该船舶办理边防检查手续,全面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树立漳州口岸优秀形象。

  (七)实行“边检信息咨询”服务。在各个执勤现场设立咨询台,统一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24小时提供信息咨询,及时发布口岸动态,方便港区企业和出入境船舶办理边防检查手续。

  (八)实行“24小时通关”服务。推行“即报即检、即靠即作、即完即离”办事程序和推出“船舶在港零等待、手续办理零等候、业务处理零差错、服务对象零投诉”服务承诺,保证出入境船舶随到随检。

  (九)实行出入境船舶边防检查网上预报预检制度。开通专门的“网上报检室”,通过网络受理船舶的出入境手续办理申请,并提前为船舶办妥出入境预检手续,实现船舶到港后即可作业,作业完成后即可离港。

  (十)实行边防检查证件预约办理制度。对于已登记备案的单位、个人,提供互联网、传真等途径方便其申请上述证件,并预先审核、制证。在申请人领取证件时,比对资料原件无误后,即可发放证件,以缩短申请人现场等候时间。

  (十一)扩大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范围。除凭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外,申请人还可凭机动车辆驾驶证、出入境证等能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法定证件申请办理《登轮证》。船员家属可以凭船长介绍信复印件或传真件,在船舶代理人员陪同下,在船舶靠港前办理《登轮证》,介绍信正本可在船舶靠港后补交,并当场交付《登轮证》。

  (十二)取消边防检查证件工本费。取消办理《登轮证》、《搭靠外轮许可证》和《登轮证》(含《船员登陆证》和《台湾船员登陆证》)等边防检查证件工本费,节约入出境船舶和人员的生产成本。

  四、漳州海事局

  (一)支持厦门港港口一体化建设。对厦门港内航行船舶实行更加便利签证措施,对客船实行最长可1个月、对客船以外船舶实行最长可3个月的定期签证,提高船舶营运效率。

  (二)实施证书、证件办理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保证船舶正常营运。对航运企业船舶抵押登记实行绿色通道,支持辖区航运企业融资;在办理船舶证书换证时,使用有效的复印件先行办理,缩短办结时间,避免因办理船舶登记手续导致船舶停运。

  (三)主动加强与港口生产经营单位的沟通与协调。运用AIS和小型船舶监管系统,做好助航服务,提高船舶进出港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恶劣气象对港口生产的影响。

  (四)对船舶安全检查实行弹性工作制。节假日照常办理船舶安全检查复查、开航前检查,保证船舶缺陷整改后及时开航。

  (五)继续深化船舶“在港零待时”,及时办理船舶进出港手续。对两岸直航船舶和重点物资运输船舶开辟绿色通道,便利船舶办理进出港手续;运行福建省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系统,方便船舶代理进行远程申报。

  (六)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简化对超规范船舶进入九龙江南港航道的审核程序。节省船舶等待时间,提高物流中转效率;支持修造船企业的发展,并采取措施保障跨江电缆的安全。

  (七)进一步优化口岸通关环境。危险货物集装箱实现集中快速查验、快速审批,开通危险货物远程申报;发挥海事专业优势,支持临港重型工业的发展,对大型吊装设备、特殊装船作业(起重船、半潜驳),提供安全保障。

  (八)提前介入,超前服务。全力支持漳浦石化项目配套港口码头及其他大型码头的建设工作。

  五、东山海关

  (一)切实转变服务理念,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教育引导全体关警员清醒认识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统一思想,转变作风,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全力扶持关区对外贸易稳步发展;成立“支持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调研组,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困难,及时掌握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成立“支持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协调小组”,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协调,畅通信息渠道,帮助解决企业通关难题,做到急事特办;需上级解决的,及时上报新情况新问题,为上级决策提供服务。

  (二)宣传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优势企业和产品出口。加强对近期国家出台扩大内需和鼓励进出口、促进经济增长的各项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对关区优势产业、特色行业、支柱企业,提供预归类和政策指导服务,协助政府、引导企业用好用足优惠政策;全面执行国家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和调低部分产品出口关税的政策措施,出口报关单证明联随到随签发,发挥税收优惠政策对进出口的调控作用,促进关区对外贸易持续稳步发展。

  (三)提高通关效率,营造良好通关环境。认真落实“24小时全天候预约通关”等一系列便捷服务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出口货物当日验放;审价报关单在资料齐全、真实、有效的情况下,进口2个工作日内、出口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价作业;加大风险分析,科学确定查验重点,加快货物查验速度。

  (四)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积极支持“海西”建设。一是推动东山县设立“农产品出口加工区”。根据有关规定,积极为地方政府建言献策,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帮助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二是推动关区口岸整合发展。根据海关总署等5部委联合下发的“署岸发(2005)l09号”精神,积极推动东山冬古码头、诏安宫口港、漳浦古雷港和旧镇港等码头的整合工作。近期,要重点推动临时开放码头——东山冬古码头正式并入东山港一类口岸;三是推动“福建省东山县东海岸物流保税中心(B型)”项目的审批和建设。在项目尚未正式审批之前,批准设立“公共保税仓库”,满足其近期业务需求。要提前介入,根据海关监管场所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对保税中心和保税仓库的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防止重复投资、重复建设,确保其建成以后符合海关的监管要求;其次,加强对企业业务人员的培训以配合前期指导和下一步海关监管工作,并指定加工贸易监管科作为该项目的联系科室,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帮助企业用足用好优惠政策。

  (五)发挥对台优势,推动两岸经贸发展。发挥对台优势,推动对台小额贸易健康发展。针对小额贸易出口面临的困境,积极采取“全天候预约加班”、“水产品绿色通道”等一系列措施支持小额贸易出口,加大扶持力度,同时,鼓励和支持小额贸易公司开拓“台杂货”和“活鱼”进口业务,扩大两岸双向贸易,力促东山港打造输台水产品集散中心。

  (六)提供个性化服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采取调查研究、座谈宣讲、个性指导等方式,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使广大进出口企业和管理相对人及时了解新近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进出口政策,为其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创造条件;扩大重点企业联络员的实施范围,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积极开展税则归类、报关实务和管理规范等的从业培训,提高报关从业人员素质和申报质量。

  (七)完善企业分类管理,让企业享受“守法便利”。企业在关区内转型或搬迁,企业信用记录、管理类别维持不变;提高企业注册登记审核效率;对企业实行实时动态分类管理制度,多走访、多宣传、多指导,及时帮助有条件的企业上调管理类别;加快审批速度,缩短企业申请A类、AA类的审批时间,其中A类审批时间和AA类上报总署审批时间各缩短5个工作日;对A类、AA类企业提供提前申报、预约报关、门到门服务、适用较低查验率、优先办理通关手续、优先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换证及报关员注册登记手续;按规定对AA类企业给予免担保通关待遇,方便其办理海关手续。

  (八)加大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力度,促进关区自主品牌企业发展。加大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宣传,主动走访关区拥有自主品牌企业,鼓励和引导名牌产品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备案,协助企业解决维权中存在的困难,帮助企业提高维权能力,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服务;在口岸进出口环节,严厉打击侵权产品非法进出口等违法行为,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关区自主品牌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九)强化内外联系配合,增强支持外贸出口的合力。严格落实岗位A、B角制度,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建立关区通关协调例会制,理顺内部工作机制;密切与兄弟海关的协作配合,加强与地方政府及口岸部门的沟通联系,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和联系方法,主动协调解决企业通关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共同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十)强化预警监测作用,提供参谋决策服务。对关区企业的数据咨询实行随到随办、加班速办;加强进出口统计监测预警服务,及时反映关区进出口动态、主要特点和发展趋势,并从海关的角度提出对策建议,为地方政府和关区企业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提供高质量信息服务。

  六、东山检验检疫局

  (一)着力降低企业费用,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

  1、对出口农产品继续减免检验检疫费,出口纺织服装产品的检验费用降低30%。出口货物经检验检疫合格后,检验检疫费采取先计费后月结形式,使企业缓交检验检疫费,减轻企业负担。

  2、加大“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亚太贸易协定》等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宣传和工作力度,免费发放区域性优惠(含东盟10国、亚太5国、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原产地制度宣传资料,提供注册、签证一步到位服务,使企业出口产品享受国外海关减免关税。

  3、减少进口活鱼检验频率,促进对台活鱼进口。利用国家残留监控计划,积极开展对台进口活鱼的有毒有害物质监控,在确保进口活鱼安全的前提下,减少进口活鱼的检验频率,降低进境活鱼费用,使东山口岸对台进口活鱼更加方便、快捷。

  4、减少备案养殖场的药残监测费用,减轻企业负担。严格执行国家残留监控计划,开展辖区养殖类水产品药残等有毒有害残留物质监控,充分应用残留监控检测结果,作为对备案养殖场复审换证、年审工作等非供货原料的药残监测,减少企业委托检测,降低企业检测费用。

  5、发挥全局涉台检验检疫工作整体联动效应,负责货检与船检的专业人员一起登轮检验检疫,减少贸易公司多次接送,降低成本。

  6、加快建设海峡西岸(东山)水产品检测中心和水生动物检疫实验室,开验新项目,满足进出境水产品和水生动物检验检疫需求,减少企业外送检测的成本。

  7、充分利用现有视频监管设施,减少对企业的现场监管,降低企业费用。通过企业现有的视频监控系统,对企业的原料进厂验收、产品加工过程、出口产品装柜等环节实施视频监管,减少企业交通费用和监装费用,加快出口产品通关速度。

  8、科学应用出口食品企业分类管理和信用体系,加大对质量稳定、信用等级高的一类企业的实验室的帮扶力度,提高其自检自控能力。实验室具备检测能力的企业,养殖类原料收购环节由企业实验室自主抽样检测,降低企业检测费用。

  9、专人定期负责查询和收集国外有关技术法规、标准、技术壁垒措施、风险预警等信息,通过网站公布、检企邮件联系、走访企业、座谈会和《国检信息企业版》等形式向企业宣传,引导企业主动应对国外技术壁垒,降低出口产品风险,减少出口成本。

  (二)着力简化报检手续,最大限度加快通关放行速度

  10、即时受理报检,所需证单立等可取,正确规范原产地证随到随签。落实首问责任制、“一个窗口对外”,执行七天工作制和预约服务制度,为企业提供全天候、无缝隙服务。

  11、报检随附单据不齐全的,由报检单位出具保函后先予以受理报检和签发证单,所缺材料后补,加快放行速度。

  12、简化对台小额贸易报检手续,台湾进境活鱼提前报检,不须提供中国台湾检疫证书和原产地证明书传真件,所需证书正本后补。

  13、确保“出口直通放行”制度的顺利实施,使辖区符合“出口直通放行”条件的企业的出口货物在厦门口岸“直通放行”,变口岸、内地两道关口为一道关口。

  14、分析辖区进出口业务情况,积极申报符合条件直通放行企业,扩大直通放行的惠及面。

  15、为台胞和出入境船员开辟健康体检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遇特殊需求采取急事急办,实行节假日预约报检、检验的无偿服务加班;对交通不便者免费寄送证书;根据前往地区最新疫情提供接种疫苗种类,减轻受检者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开通服务热线,无偿提供最新疫情信息和国际旅行健康咨询服务。

  16、强化业务流程周期管理,实施节点时效控制与跟踪检查,压缩报检、抽样、送检、检测、放行各环节的时间,为企业产品快速、方便出口缩短时间。

  17、充分应用风险评估原理,对具备实验室自检自控能力强、卫生质量管理水平高、信用等级好、产品质量稳定的一类企业,出口低风险产品试行不抽样检测,依据审核企业产品溯源记录、生产记录、检测记录和现场查验,予以放行,缩短检验周期,加快出口通关速度。

  18、全面分析辖区企业情况,积极帮扶辖区更多信用等级高、产品质量好的企业获得“绿色通道”资格。

  19、对福建局“出口红名单”企业实施“绿色通道”窗口报检便利,探讨实施福建局出口食品“红名单”企业口岸通关“绿色通道”便捷措施。

  (三)着力创新监管模式,最大限度促进产品出口增长

  20、主动站位,发挥优势,针对漳州农业大市及辖区食品农产品出口份量大的特点,大力推动发展现代特色农业、高效农业、出口农业,争取在2008年辖区食品农产品出口首次超过3亿美元的基础上,2009年实现出口值超过4亿美元大关。

  21、积极主动配合海洋渔业部门、农业部门大力推进捕捞业养殖业种植业等原料产业的规范发展,为出口食品农产品出口提供优质原料。

  22、支持一批条件较好加工企业,帮助他们及时获得卫生注册、对外注册,取得产品走向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23、重点发展东山辖区优势特色农产品,使东山辖区在蟹、鱿鱼等海捕水产类,虾、罗非鱼等养殖类、青梅、芦笋等种植类,蘑菇食用菌类等食品农产品有一个飞跃式的发展,实现逆势增长。

  24、主动服务辖区重点项目,继续跟踪帮扶东山旗滨玻璃、云霄光电等重点项目建设,支持东山县建设南方最大的玻璃基地、支持云霄县建设“中国照明行业电光源之都”。

  25、加大种养殖基地GAP认证推广力度。在辖区原有种植、养殖基地建立GAP体系和通过GAP认证的基础上,加大力度,推动更多种植、养殖基地建立GAP体系并通过认证,提升出口食品、农产品科学、安全种植养殖管理水平。

  26、积极推行新的出口工业品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将输欧美外的服装、鞋类产品等低风险工业品抽检比例降至5%一1 5%,对输敏感国家的童装童鞋等高风险产品,重点从原料方面加强检测,帮助永君制衣、迈克鞋业等工业品企业完善质量体系,提高产品档次,促进出口。降低成品的抽检批次,确实提高通关效率,减轻企业负担。

  27、深化出口食品风险评估,对辖区出口水产品检测项目进行系统分析,对长期检验检测未出现阳性样品的项目,采用监控抽查进行检验,缩短检测周期,提高企业出货速度。

  28、将海捕鱼、养殖鱼等11类产品的检验监管专案上升为作业指导书,并加以完善,提高检验监管的针对性,减轻企业负担。针对即食水产品等某些产品品种多,数量少,一个生产日期的产品常分多批出口的实际情况,帮助企业建立成品专库,将经检验合格的产品用专库存放,实现一次检验结果、多次放行。

  29、转变出口食品、农产品源头管理模式,对诚信企业探讨试行出口食品、农产品原料基地报备制度和供应商合格声明制度。

  30、先行先试对台出境水生动物监管模式,采取“提前预检日常监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减少抽样数量,缩短送样检测时间。

  31、对入境船舶推行电讯检疫制度,凡实施电讯检疫的入境船舶做到船舶随到随靠,货物、人员随时上下。对出境船舶原则上不登轮检疫查验,直接在岸上办理出境手续。对出入境船舶的检疫查验、卫生监督采取全天候服务、节假日预约加班等服务承诺制度,切实加快东山港出入境船舶通关速度,减少船舶非生产性滞港时间。

  (四)着力帮助企业完善质量管理,最大限度增强自检自控能力

  32、探讨实施出口食品企业,定期开展专项监管、专项检查行动,对企业普遍存在的不符合项,采取企业自查自纠,检验检疫机构先帮扶指导,后督促检查、跟踪落实的作法,全面提升企业卫生质量管理水平,推进企业自我管理、自我改进、自我提升。

  33、为企业提供免费培训。将企业的经营管理、质量管理、实验室检测、种植养殖基地质量技术及电子监管人员等5类企业人员,列入培训对象,同时,加强考核,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34、积极推动“以地方政府为主导、企业负全责,推广GAP认证,检验检疫过程监管、重点项目监控、动态监测和行业自律”的出口养殖水产品监管模式,引导企业科学养殖、标准用药、规模发展,提升企业源头管理水平。

  35、建立企业实验室专人挂钩技术帮扶及定期走访制度,继续组织能力验证活动及提供人员免费培训服务,提高企业实验室技术水平,以提高对生产过程监控及产品验证的有效性,充分发挥企业实验室在应对技术壁垒中的作用。

  36、对申请两证的企业,坚持提前介入上门指导,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为企业图纸设计、厂房建设提供指导;协助企业做好申请材料准备。落实服务企业责任制和考核制,实施专厂专人的“一对一”的贴身帮扶,采取“一厂一策”的个性化帮扶措施,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帮助企业建立HACCP、SSOP、GMP、GAP等质量体系,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确定完成各种服务目标和期限,每季度针对责任目标进行考核,确保帮扶措施落到实处。

  七、东山海事处

  (一)积极支持和配合东山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做好东山港南航道网箱养殖和渔船挤占航道的清理,创造和维护港区良好的通航环境,迎接省“三通办”检查组对东山港的验收,支持和服务东山港早日实现对台“大三通”。

  (二)对在建的福建大东石化(液化气)码头工程中遇到的岸线使用审批手续尚未完整问题和由于施工地质影响工程进度问题,全力给予协调,帮助码头业主理顺关系,解决工程施中的难题,促其早日完工投产。

  (三)根据东山县政府的安排,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协调和帮助东山目前最大的临港工业企业“旗滨玻璃厂”解决第一条生产线在点火后急需配套的生产原料进港卸货、又没有专用码头的困难,完善各项临时安全措施,保证生产原料不间断的进港和顺利装卸,使该企业尽早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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