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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信息报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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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其他机构  四川省  
【发文字号】 成办函〔2009〕34号
【发布日期】 2009-02-23
【实施日期】 2009-02-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信息报送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开展情况,交流推广工作经验,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全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信息报送与交流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内容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人大、政协有关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情况反映、主要做法、具体措施、成功经验、实际成效及典型案例、工作建议等。

  二、信息报送与交流工作机制

  (一)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文件、简报、总结以及涉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调研报告、专题材料、动态情况等,要及时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办理处。

  (二)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办理处将定期提供信息报送参考要点。

  (三)对报送的工作信息,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办理处编印《建议提案办理》简报,报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参阅,同时发送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

  (四)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送信息情况纳入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年终目标考核,作为评选先进的条件之一。

  三、信息报送方式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信息,主要通过市政府办公资源网个人资料交换区进行报送。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重视和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送,逐步做到经常化、规范化,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报送的信息要真实准确、生动具体,特别要重点反映工作落实情况和具体措施以及工作中的新思路、好经验,真正起到决策参考、交流借鉴的作用。

  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办理处联系电话: 86634253;传真:86265026。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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