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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09年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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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  吉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9-02-23
【实施日期】 2009-02-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09年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

  现将《吉林省交通运输厅2009年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贯彻落实。

 

二00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2009年法制工作要点

 

  2009年,是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时期。为全面推进交通工作法治化建设,规范交通行政行为,为实现全省交通系统新的历史性跨越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根据交通运输部及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交通工作总体部署,制定今年法制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交通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围绕交通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工作;深化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和手段创新,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的统领地位;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执法指导监督工作建设,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行为;加强交通法规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强化行政复议制度和运行程序建设,不断提高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全力推动吉林交通事业新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法制环境和法律服务。

  二、继续深入开展《纲要》的贯彻实施工作,全力推进法治交通建设

  今年是国务院《纲要》颁布实施5周年,也是我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年。省厅在对《吉林省交通部门依法行政五年规划》进行验收总结的基础上,将着手制定全省交通系统第二个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五年规划,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确保《纲要》提出的用十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建设法制政府目标的实现。对于《纲要》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尤其是尚未贯彻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各级交通部门要高度重视,从制度上、机制上、体制上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解决,积极探索落实《纲要》的新思路,研究推进交通部门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并及时上报省厅。今年上半年省厅准备组织召开《纲要》实施5周年座谈会,邀请专家学者及各级交通部门领导、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总结我省交通系统5年来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经验以及存在的差距,并对未来5年的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

  三、全面开展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的各项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以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做为重点,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首先,各级交通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变化情况及我省出台的行政问责制的要求,及时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修订完善,使之更加适应当前交通工作的需要。其次,以开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为重心,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交通评议考核体系,使行政执法责任制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各级交通部门及执法单位要依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规定开展科学、严格的评议考核,研究改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方式和方法,年底对执法单位、执法人员进行考核时须将执法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纳入考评范围进行奖惩,考评结果要同被考评单位、人员的利益相联系,从而将责任追究工作落到实处。

  (二)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工作。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今年,省厅要重点规范行政审批的条件、程序和时限,同时加强对行政审批实施环节的监督制约,推动行政审批行为的规范、公开、透明。结合新形势下的放权工作,省厅将重新制定行政许可相关工作制度。各级交通部门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和年审年检项目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履行行政审批职责。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都要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要求,做到审批主体合法,审批程序合法,审批制度完善,审批结果公开。同时,做好下放权力的监督工作,加强对行政审批主体的监督检查工作。要继续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和考核范围,并将此项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三)要大力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的操作和对下指导,省厅将制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细化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各级交通部门和厅直具有行业指导工作任务的执法单位,要集中力量和时间,今年上半年要全面完成自由裁量权的量化细化工作。已完成此项工作的单位,要再次对其内容进行审核、清理,对存在的漏项、错误等问题进行补充、修订。针对全省交通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进展情况,省厅将召开一次全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经验交流会,促进、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开展。

  (四)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不断加大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力度。按照《纲要》中关于“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的要求,各级交通部门和执法机构要结合行业特点和地区实际,创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的建设和检查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案卷进行评查,除了重点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普遍存在的、较为突出的问题外,对典型案件不仅要纠正,还要进行全省通报,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检查效果,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力求使案卷评查工作取得实效。在继续抓好行政处罚案卷的基础上,今年要将县(市)行政许可案卷作为规范的重点。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交通依法行政

  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和《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一是要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要落实机构和人员,根据《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吉林省交通厅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各级交通部门、厅直各执法单位法制机构要严格履行好职责,继续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和备案审查工作。根据省政府新出台《吉林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的要求,各级交通部门要建立并实施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信息反馈制度、后评估制度、有效期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推进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省厅将继续每半年组织一次规范性文件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不当的规范性文件,落实抽象行政行为违法的责任追究机制。二是要继续搞好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下发的《交通行政执法风纪》、《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以下简称《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等5个规范为契机,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执法风纪、执法语言、执法文书,努力开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新局面,以《纲要》、《行政许可法》、《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尤其是《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的贯彻实施情况为重点,主要内容包括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自由裁量权的细化情况,法制机构、行政复议机构建设情况,依法决策机制建设情况及行政审批情况等。

  五、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

  随着交通改革和建设工作的不断发展和深入,交通行政争议也不断增加,而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一是切实加强基层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各级交通部门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办案实际需要抓紧配备、充实行政复议人员。加强对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严把进人关,逐步推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二是创新行政复议办案审理方式。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在受理申请和办案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复议法》和《实施条例》规定的程序执行,对于符合行政复议立案条件的,必须依照复议法的规定认真受理,对未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等行为要严格追究责任。三是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机制。要按照《实施条例》的要求,建立行政复议听证制度、调解制度、驳回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用完备的制度来保证行政复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围绕“十一五”期间交通事业发展急需,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行政管理等中心工作为重点,科学制定立法计划,加速形成适应需要、体系健全的地方交通法规体系。争取年内出台《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和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抓紧《吉林省公路条例》的调研协调工作,完成《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七、创新宣传手段,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工作

  结合省厅下发的“五五”普法规划,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制度和机制,大力提高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首先,要组织好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学习。使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并严格依法办事,以实际行动带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依法行政。其次,要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要讲求实效,具有针对性。通过开展执法文书讲座、制作竞赛、召开现场交流会等形式,将执法人员文书制作作为培训重点;结合放权对接工作,省厅今年要重点加强对市县从事行政许可工作的人员的培训,以保证下放的权力平稳衔接、依法行使。最后,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加大对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推进依法行政打造良好的社会基础。

  八、加强法制机构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依法行政提供组织保障

  根据《纲要》要求,各级交通部门和交通执法单位的法制机构和人员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充实,但是,相当一部分的交通部门的法制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与当前日益繁重的交通法制工作任务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因此,各级交通部门要加大对法制工作的重视,切实解决法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级法制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要立足于服务,积极主动地参与交通局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功能和作用。要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素质,提高他们在行政决策中合法性审查把关的能力,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审查纠错的能力运用,拓展发挥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立法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中的积极作用,提升专业素养。

  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要注意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提高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要组织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今年要加大《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的培训力度;二是执法资格管理与培训考核相结合。要加强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有交通部统一制式的交通行政执法证,并定期接受法律知识培训考核,不参加培训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能从事一线执法工作;三是规范执法行为与推行执法责任制相结合。结合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探索和推行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实行评议考核制,执法岗位竞争上岗和淘汰制。要通过不懈的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精、作风素质好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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