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施工许可全程代办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审批速度,提高行政效率,最大限度的便民、利民,定于2009年02月24日起,工程办、监督总站、施工安全处、建材办分别承办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工程安全监督备案和建设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实行全程代办,即由市建委行政服务大厅101室施工许可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内部全程代办,将重复审查的材料整合,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实行一套材料内部传递,并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中,办理安全监督备案需提交的材料由8项减为3项,即《北京市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复印件 。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 63958811 63951166-1103
工程办 监督总站 施工安全处 建材办 行政服务中心筹备办 2009年0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