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委办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安委办(2009)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为保证安全检查取得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针对辖区安全生产的特点,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努力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认真部署、迅速行动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的检查内容、重点领域和检查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立即开展检查,落实检查责任,防止走过场,并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家企业,认真安排部署,确保企业覆盖率达100%。同时检查中也要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做到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落实责任、跟踪治理,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三、加强督促、务求实效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在督促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做好督查工作,务求检查取得实效。市安委会也将成立专项督查组,深入各区县进行督查,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四、及时汇总、加强沟通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检查工作中的情况和经验及时总结,以信息形式上报。并于2009年4月7日前,将检查和督查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28208853;传真:28208835。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安委办(200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2009年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决定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国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重点领域和主要内容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的重点是: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民航、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和领域。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⒈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制订并实施“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情况,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⒉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加强公共聚集地安全防范情况; ⒊煤矿等重点企业的安全管理、春节后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和验收情况。 二、检查的主要方式 这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各级安委会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政府检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工作方案由各地、各单位、各企业结合实际自行制定。2月下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对部分地区进行调研督查(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安委会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对开好全国“两会”和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领域)和单位要实施重点检查,尤其要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新开工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关;要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对于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严格值守,强化防范。全国“两会”期间,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工作岗位;要落实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按时如实上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