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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信息管理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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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人口厅发〔2009〕22号
【发布日期】 2009-04-10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信息管理规范》的通知
人口厅发〔2009〕22号
 

内蒙古、海南、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人口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 
  经委领导同意,现将《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信息管理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6]117号)、《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实施"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国人口发[2008]83号)以及《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信息管理规范》,切实做好2009年度"少生快富"工程目标人群调查登记、项目户资格确认等工作,填写相关数据报表,并于2009年5月20日前将"少生快富"工程对象个案信息输入"少生快富工程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开放时间为2009年5月4日至5月20日),确保输入数据与书面申报数据相一致。 
  要根据个案信息录入情况,于2009年6月10日前以省级财政厅(局)、人口计生委联合发文的形式向财政部和国家人口计生委报送2009年度"少生快富"工程目标人群数量、申报当年经费预算,并对2008年的资金结余情况加以说明。 
  请各地将有关电子文档发送至国家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司(电子邮箱:zfszyc@sina.com)。 
  联 系 人:国家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司 李瑞 
  联系电话:(010)62030560 
  联 系 人: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 范菁菁  
  联系电话:(010)62152711、(010)62128056(传真)
 附件: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信息管理规范及报表.rar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 
二 ○ ○ 九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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