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乡用地评定标准》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78号
现批准《城乡用地评定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132-2009,自2009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3、3.0.4、4.1.3、4.2.1、4.2.2、4.2.3、4.2.5、5.1.5、5.1.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