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大连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上网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9】1033号文批准,2009年大连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以下简称:“09连中小”)自2009年4月28日至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上网发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09连中小”发行总额为5.15亿元,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发行的份额为0.1亿元。
二、“09连中小”为6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6.53%,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发行人全额赎回权。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三、“09连中小”上网发行期认购代码为101699,发行完毕后,认购代码转换为上市交易代码111054。
四、认购“09连中小”上网发行份额的投资者须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
五、在发行期内,深交所交易系统从上午9:15开始接受认购委托,按报盘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确认成交。
六、网上发行期间,投资者通过证券营业部报盘认购,以1,000元面值即10张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数量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张;认购价格为每张100元,认购价格高于或低于100元的认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均视为非法委托而予以撤单。
七、发行首日(4月28日)每一证券账户认购上限为1万张且当日不可重复认购。4月29日、30日对每一证券账户单笔认购数量限制为小于等于10万张,并允许重复认购。
八、投资者在网上发行期内通过证券营业部认购“09连中小”上网发行份额,不需缴纳佣金,深交所亦不向各会员单位收取经手费。
九、有关“09连中小”的其他信息详见有关媒体刊载的《2009年大连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总募集说明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