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对《关于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关于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说明
为增强《反垄断法》的操作性,提高反垄断执法透明度,国家工商总局起草了《关于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关于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现对征求意见稿网上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有关意见和建议的反馈截止日期为2009年5月31日。 传真:010-68050305 E-mail:ama@saic.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邮编:100820。 附件: 1.关于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