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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记账式贴现(四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9-04-29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记账式贴现(四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  2009年记账式贴现(四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国债于2009年5月4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贴债0904”,证券编码为“108004”,标准交易单位为“10张”,每张面值为100元。回购抵押比例为1︰0.93。
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代码的转换工作,即将本期国债承销商的国债分销代码统一转换为“108004”。
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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