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通知
建精[2009]7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机关各单位、直属各单位,部管社团: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搞好国庆活动,既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中央文明委通知要求,决定在全系统深入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围绕普及文明风尚、维护公共秩序、提高服务水平、改善城乡环境等目标任务,从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广泛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普及、志愿服务、窗口行业文明服务、城乡环境和公共秩序整治活动,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进一步提高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服务管理水平,展示建设职工文明诚信的良好精神状态,为确保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精神动力,为完成部党组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思想保证,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热烈喜庆、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文明素质教育,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强化礼仪养成、弘扬和谐新风,在全系统营造喜迎国庆的浓厚氛围,形成讲文明、重礼仪、团结友善、健康生活的良好风尚。通过举办文明礼仪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网上论坛等形式,强化职工公共卫生、公共秩序、公共交往、公共观赏、公共参与的行为规范,普及公共礼仪、观赏礼仪、职业礼仪、家庭礼仪等方面知识,倡导文明出行、文明游览、文明服务,提高职工文明意识。要加强对“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宣传造势,在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和各类办事大厅的适当位置,制作、刊播、张贴、赠送具有行业特色的活动宣传品,宣传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巨大成就,宣传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巨大成就,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形成强大宣传攻势,为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营造良好宣传舆论环境。
(二)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各地要在去年迎奥运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动,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实施城乡绿化美化和清洁工程,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按照市容标准,集中整治“城中村”、公共场所、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解决各种城市顽疾;要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依法管理、媒体舆论引导和典型示范等措施,全面动员,综合治理,消除死角,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使城乡面貌在国庆节前有较大改观,以实际行动向新中国成立60周年献礼。
(三)努力提高窗口行业服务水平。在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和各类办事大厅等行业和窗口单位,以诚信建设为主题,组织开展“创文明单位、树行业新风”活动。要加强服务规范、岗位技能培训,着力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员工业务素质;抓好职业道德培训,提高诚信意识,提升思想道德水平;抓好法制培训,广泛开展普法教育,使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守法。要针对行业特点,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活动形式,不断丰富活动内容。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公园,要继续强势推进“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的实施,巩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活动成果,组织“游园排队日”和“文明游园”等活动,设立“文明服务示范岗”,开展“文明游客”评选,营造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各类办事大厅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倡导文明服务,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确保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各地要紧紧围绕国务院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各项部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大力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督促建筑企业积极开展全员质量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以建筑安全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安全教育行动为主要内容的“三项行动”。要加强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让参建各方熟悉和掌握工程建设程序和相关环节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要开展以新建地铁项目为重点的质量、安全检查和各方主体行为检查。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培训、知识竞赛等活动,努力提高各方主体依法建设和管理的意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同时,要加强城市市政设施的维护检查,确保市政服务设施安全运行,为迎接建国60周年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积极开展志愿服务行动。要积极组织动员职工以志愿服务的形式参与迎国庆活动,根据行业特点,推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服务项目,为志愿服务创造条件,提供方便,认真组织志愿者招募、注册和培训,引导志愿者努力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公园景区要积极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周密计划,明确要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设立志愿者文明监督岗。要把开展“志愿服务行动”作为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探索方法路子,注意总结经验,为今后在系统全面推开奠定坚实基础。
三、实施步骤
活动从2009年4月开始,到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4月下旬至5月中旬,宣传发动,全面部署,形成全系统上下联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第二阶段:5月中旬至9月下旬,广泛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普及、志愿服务、窗口行业文明服务、城乡环境和公共秩序整治活动,形成欢乐祥和迎国庆的良好氛围。第三阶段:10月至11月上旬,认真总结活动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积极探索符合行业特点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位置,认真研究部署,抓住关键环节,切实加强领导。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建,形成合力。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
(二)突出重点。各地要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着重解决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社会服务、城乡环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先进集体的示范带动作用,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从具体事情抓起,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起,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以关键环节的突破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务求实效。各地要把开展这项活动与提高服务管理水平结合起来,与提高全员文明素质结合起来,与本地区开展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结合起来,与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既要注重形式,更要讲求实效,通过活动的开展,推动各项工作上水平,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活动带来的新成效。所属媒体要积极配合,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增强宣传效应。
请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组织开展活动的有关情况以及活动结束后的总结材料及时报我部文明办。电话及传真:010-58934038、58934303。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ΟΟ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