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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农业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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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党[2009]13号
【发布日期】 2009-05-04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农业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教党[2009]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
  5月2日,在五四运动90周年前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来到中国农业大学,同广大师生共迎五四青年节,与师生代表进行座谈并发表了重要讲话。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教育事业的亲切关怀,对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高度重视,对广大教育工作者和青年学生的殷切期望。教育战线要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事业发展全局,认真谋划教育的改革发展,提升我国教育的整体水平。要以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为行动指南,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办什么样的学校,怎样办好学校”这一根本问题,找准并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学校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正确的办学方向、办学理念、发展思路和改革措施,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学校全部工作之中,着力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的科学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出积极贡献。
  二、全面、深入、创造性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是我国教育的根本任务。要紧紧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坚持学校教育、育人为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认真开展好“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和谐校园建设,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不断增强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三、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点希望”,积极引领青年学生全面发展。当代青年对五四运动最好的纪念、对五四先驱最好的告慰,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继承和发扬五四运动的优良传统,以执著的信念、优良的品德、丰富的知识、过硬的本领,勇敢地担负起历史重任,同广大人民群众一道,奋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要引领青年学生把爱国主义作为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把勤奋学习作为人生进步的重要阶梯、把深入实践作为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把奉献社会作为不懈追求的优良品德,响应时代召唤,牢记光荣使命,不负党和人民重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大力弘扬伟大五四精神,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途上谱写出更加辉煌的青春乐章。
  四、迅速行动起来,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高潮。各地教育工作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高等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通过组织召开各种类型的报告会、学习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大力宣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切实将讲话精神作为育人的根本要求,转化为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当前,高等学校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着重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就业服务,帮助毕业生了解就业政策,掌握就业信息,疏通就业渠道,开展就业思想政治教育,尤其是对困难毕业生要及时提供就业援助,使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各地和教育部部属高校学习贯彻情况请及时报告。

中国共产党教育部党组
二○○九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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