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工作部署切实加大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力度的通知
工商明电〔2009〕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卫生部有关我国首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相关防控工作情况的汇报。温家宝总理在会上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全面做好应急工作,加大防控力度。全国工商系统要认真落实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现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把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二、加强检查,狠抓落实。各地要按照总局近期先后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全面启动应急预案,明确岗位责任,细化值班记录,落实报告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切实提高防控意识和能力。对各类市场、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督促开办者、经营者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购物环境卫生整洁,切断疾病传播渠道。省级工商局要组织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国家工商总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地防控工作进行抽查。同时,要加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身的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注意饮食和环境卫生,阻断疫情传播,确保机关工作人员和前来办事人员的身体健康。
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各地要整合执法资源,依法严厉查处借机从事违法经营的行为,特别是制售假冒伪劣防控商品和虚假广告行为。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积极引导健康、理性消费,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加强配合,联防联控。各地要加强与卫生、农业、质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格按照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及时通报有关情况。重大或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