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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2009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9-05-14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卫生部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2009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

部属(管)单位、部机关司局:
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2009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财办库〔2009〕5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  一、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强化政府采购意识。在现有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政府采购工作力度,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做好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社会关注度高、涉及民生项目和扩大内需政策实施中的政府采购工作。
  二、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卫生部政府采购实施细则(试行)》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水平。
  三、切实加强政府采购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由主管领导负责、多部门参与的政府采购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制订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形成协调配合、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 
附件:关于印发2009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doc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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