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关于中央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审计情况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公告)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全国审计机关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了对中央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审计署一是迅速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各级审计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有效履行好审计的法定职责和社会责任。二是及时调整计划安排,在去年下半年紧急部署开展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商业银行和中小企业的影响,金融衍生品业务情况,境外投资风险以及能源安全等审计和调查,以摸清金融危机影响状况,提供决策参考。三是科学确定年度审计项目,要求2009年的所有审计都要把检查中央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同时统一组织对10项重点资金项目和5个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或跟踪审计,促进各项投资尽快启动和落到实处。四是注重整合中央和地方审计力量,审计署发布了加强对地方审计工作指导的两个意见,建立了审计署与特派办、地方审计机关之间的联动机制,及时沟通和反映审计情况。五是抽调20多人参加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与其他部门共同做好监督检查。总体上看,沿着财政资金流向跟进、覆盖中央和地方、资金和项目、管理和制度的全方位审计监督网络已经初步建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现将截至2009年一季度的有关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中央提出了保增长、调结构、抓改革、重民生的宏观政策目标,全面实施了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揽子计划。中央各部门密切配合,行动迅速,措施有力,认真落实中央政策措施。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迅速研究制定了新增中央投资工作方案,明确了项目实施责任主体和项目安排方向、原则等一系列工作要求;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对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出指导意见,要求保证符合条件的中央投资项目所需配套贷款及时落实到位,并要求加大对中小企业、农业等经济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农业部迅速编制完成和下达了涉及51.5亿元的投资项目计划;卫生部建立了项目执行进度和资金支付情况周报制度;教育部、交通运输部、民航局、国家林业局等部门派出检查工作组,督导检查项目实施情况,确保中央投资形成新增实物工作量。
地方各级政府在贯彻中央部署的同时,都迅速制定了符合本地实际的促进经济增长政策,并强化了保障措施:一是建立了领导协调机制,确定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方案;二是及时分解下达中央新增投资,优先安排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三是进一步明确投资项目安排原则,加大了对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项目、节能减排和生态工程以及对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四是普遍组织了由当地纪委、监察、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加强了对新增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五是健全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审计情况表明,截至今年一季度,2008年底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计划和预算已全部下达,2009年初新增1300亿元中央投资计划和预算基本下达。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保发展、保民生”的重大方针政策,迅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大规模的政府投入,大范围的产业调整和振兴,大力度的科技支持,大幅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成效开始显现。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今年一季度国民经济运行出现了积极变化,整体表现好于预期。国内生产总值65 745亿元,同比增长6.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8.8%,比上年同期加快4.2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长,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0.6%;货币信贷增速加快,外汇储备有所增加。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审计在监督检查中央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中,尚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也查出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是有些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不高。截至2009年3月底,审计抽查的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35个新增投资项目,中央投资资金平均到位率为94%,其中有的项目按工程进度地方配套资金到位仅为48%。从投资完成情况看,由于配套资金未到位、部分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等原因,有些项目不能按计划及时开工,有的已开工项目进展缓慢,一些项目已到位资金闲置,还有个别地方虚报到位配套资金和工程进度,个别项目用新增投资偿还以前年度拖欠的工程款,没有形成新的实物工作量。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投资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有关地方正在采取措施,加快资金落实和项目前期工作,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
二是部分政策的实施办法不够完善。如由于税收政策调控目标的多重性,个别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企业享受了一些税收优惠;一些企业在利用本企业中间环节产生的废弃物和再生资源进行生产时,没有充分享受到国家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优惠政策;一些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操作性不够强,影响了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的实施效果。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正在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制度。
三是部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规划和管理亟待进一步加强。审计调查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情况发现,由于一些地方在水库安全鉴定和治理上投入不足,审核申报工作不到位,有155座大中型和3156座重点小型水库病险状况比较突出,需要加强治理。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水利部下发了《关于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审计调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加强在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限期整改。
四是由于一些基层银行审核把关不严,一些企业利用虚假合同和发票办理票据贴现,部分贴现资金被存入银行谋取利差,而未注入到实体经济运行中。这不仅影响金融对实体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虚增了银行存贷规模,也加大了银行系统性风险。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部门和银行正在研究制定改进办法。
三、审计建议
根据前一阶段审计情况,审计署建议:
(一)针对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不高的问题,地方各级政府应进一步采取措施,明确新增投资资金配套主体和责任,加快资金落实,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工程质量;有关部门和地方应进一步做好中央财政代发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工作。
(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应加强对新增投资项目的跟踪检查,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严格执行节能减排等宏观调控政策,做好项目选择和前期准备工作,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扩张,不断提高投资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金融监管机构应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促进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建立应对重大经济金融风险的有效监控、预警和应急机制,防范和控制金融系统性风险;特别要加强对票据业务贸易背景的真实性、票据业务操作的规范性以及假票据等方面的现场检查。
下一步,审计署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积极与中央纪委、监察部等部门配合,做好面上的检查工作,同时跟进财政资金运用过程,及时发现问题,揭示潜在风险,推动和保障中央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一是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保证中央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对种粮农民直补等支农资金、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县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饮用水安全等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工程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重点揭示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
——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京沪高速铁路、金沙江向家坝水电站、三峡输变电和西气东输二线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重点关注相关建设项目规划、计划和国家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建设资金使用、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质量情况。
——对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增投资项目进行审计调查,重点关注新增投资项目是否存在违规建设“两高”和产能过剩项目、“搭车”建设楼堂馆所或搞“政绩工程”等问题,以及建设项目对资源环境的影响情况。
——对长江上游水环境保护资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矿产资源专项资金等资源环保资金进行审计调查,重点关注环境治理、环境保护、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地方政府贯彻落实国家土地政策、环境保护政策情况,以及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资金效益情况。
——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及重点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执行国家金融政策情况进行审计调查,重点关注金融机构落实中央有关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所采取的措施和实施效果,以及影响国家金融政策贯彻落实的机制和体制问题。
另外,在对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关注国际金融危机对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促进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控制力。
二是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和损失浪费等问题的揭示和查处力度,促进管好用好资金。在审计和审计调查中,着力揭示和反映决策不当、重复建设“两高”和产能过剩项目,建设“政绩工程”和“豆腐渣工程”,破坏环境、随意侵占耕地,铺张浪费建设办公楼和宾馆、购买高档轿车等问题。一旦发现重大违法违规和损失浪费等问题,集中力量依法查处。
三是加强审计情况的反映和公告,推动完善制度和规范管理。对影响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实施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以及在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向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反映。对政府投资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和审计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告,重大事项随时公告,使社会公众通过审计情况的披露及时了解政府投资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增强社会凝聚力和抵御国际金融危机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