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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精神卫生宣传活动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9-05-19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精神卫生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
为引导儿童青少年科学适度使用互联网,指导教师和家长帮助学生建立良好行为规范,促进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我部决定将2009年精神卫生宣传主题确定为“使用网络应有度,科学合理才健康”。现就开展2009年精神卫生宣传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宣传使用互联网的利弊。互联网是人类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作为一个新兴的信息传递方式在弘扬文明、传播文化和进步理念、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有益作用。使用互联网已逐渐成为我国公众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内容,尤其对年轻一代已经成为其生活方式的一部分。但是,互联网不良使用也在少数人中出现一些问题,对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带来不利影响。各地要通过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活动,使公众,特别是儿童青少年正确认识使用互联网的有利方面,同时了解互联网不良使用的危害,加强对危害的预防与控制。
二、科学指导开展宣传工作。各地要大力加强部门间、机构间的广泛协作,通过向学校和家长提供正确预防心理行为问题的方法,建立多方位、全面预防控制互联网不良使用危害的防线;根据儿童青少年身体和心理成长、社会交往等方面的正常需要,充分提供多形式、多渠道的成长途径。
三、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2009年精神卫生宣传从今年5月开始,到年底结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联合教育、文化、宣传等部门和科协、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制定宣传计划,组织专业人员在学校、社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等场地,利用“心的和谐”心理健康宣传活动、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时机,向公众、学生及家长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活动结束后,将2009年精神卫生宣传活动情况和材料(文字、图片等)于2010年1月底前报送我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联系人: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秦如
联系电话:010-68792655
传真:010-68792514
附件:2009年精神卫生宣传主题及重点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2009年精神卫生宣传主题及重点

一、 主题
使用网络应有度,科学合理才健康
二、 目标人群
儿童和青少年及其家长,小学和中学教师
三、 宣传重点
(一) 使用互联网是现代生活方式的重要内容。它为人们提供了交流信息和获取知识的便利,但不当的使用会使少数人出现一些问题,影响正常生活。
(二) 积极引导儿童青少年健康使用互联网。健康使用互联网,一是对上网内容的控制,二是对上网时间的控制。主要包括:要适度使用电子游戏,不占用学习时间;要善于学习知识,不浏览不良信息;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三) 对儿童青少年在互联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要以预防为主。预防儿童青少年过度使用互联网,一方面可通过各相关部门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手段,实现对不健康使用互联网的制约,推动健康使用互联网;另一方面,社会、学校、家长要重视儿童青少年的身体和心理成长、社会交往等需要,提供多渠道、多形式的体验性教育活动,及时发现儿童青少年过度使用互联网的倾向,引导儿童青少年科学合理使用互联网,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重点开展室外活动、团队性体育运动和科普文化活动等。
(四) 对部分沉迷于互联网的儿童青少年,要及时进行综合干预。要贯彻关怀、指导和陪伴青少年成长的思想,家长共同参与。通过个体与家庭的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干预,帮助沉迷于互联网的儿童青少年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重点在于强化父母参与行为干预、加强父亲在家庭中的功能,帮助儿童青少年建立行为规范,提供多种现实社会活动与游戏的机会,帮助建立多维度评价体系,建立青少年的同伴朋辈关系和多元化社会支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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