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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中国兽医协会筹备成立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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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民政部  
【发文字号】 民函〔2009〕135号
【发布日期】 2009-05-22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民政部关于中国兽医协会筹备成立的批复
民函〔2009〕135号 

中国兽医协会发起人: 
经审查,你们申请筹备成立中国兽医协会的条件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筹备成立。请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自准予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成立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完成筹备工作后向我部申请成立登记。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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