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27号——调整雪茄、卷烟等部分烟制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6月1日起,调整雪茄、卷烟等部分烟制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具体税目、税率调整对照表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烟制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调整对照表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