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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27号——调整雪茄、卷烟等部分烟制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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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27号
【发布日期】 2009-05-31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27号——调整雪茄、卷烟等部分烟制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6月1日起,调整雪茄、卷烟等部分烟制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具体税目、税率调整对照表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烟制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调整对照表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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