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苗生产准备工作的通知
食药监办注函[2009]206号
各流感疫苗生产企业:
为落实我国甲型H1N1型流感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苗生产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世界卫生组织已于北京时间5月27日确定甲型H1N1流感疫苗生产用毒株,各相关流感疫苗生产企业应及时与世界卫生组织进行联系,获取毒株以备需要。
二、获取甲型H1N1流感疫苗生产用毒株的企业应建立毒种库,按规定进行毒株的检验工作,并尽快进行毒株的适应性研究。
三、目前季节性流感疫苗生产已接近尾声,各流感疫苗生产企业应继续保证生产疫苗所需的原料供应,进行生产设备维护,为配合甲型H1N1流感疫苗生产做好相关准备。
四、各流感疫苗生产企业应利用已确定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生产用毒株进一步完善疫苗的技术路线,继续就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免疫程序及剂型、剂量选择等相关问题深入研究、验证。
附件:流感疫苗生产企业名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二日
附件:
流感疫苗生产企业名单
1.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3.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
4.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
5.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
6.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江苏延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浙江天元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9.大连雅利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10.华兰生物疫苗有限公司
11.海王英特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